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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我钟爱的十部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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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鲁迅《铸剑》
[波兰]亨利克·显克维支《灯塔看守人》
[阿根廷]胡里奥·科塔萨尔《南方高速公路》
[爱尔兰]詹姆斯·乔伊斯《死者》
[英]D. H. 劳伦斯《普鲁士军官》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巨翅老人》
[美]威廉·福克纳《公道》
[俄]屠格涅夫《白净草原》
[奥地利]弗兰兹·卡夫卡《乡村医生》
[日]水上勉《桑孩儿》
我想一个好的短篇小说,应该是一个作家成熟后的产物。阅读这样一个短篇小说,可以感受到这个作家的独特性。就像通过一个细小的锁孔可以看到整个的房间,就像提取一个绵羊身体上的细胞,可以克隆出一匹绵羊。 我想一个作家的成熟,应该是指一个作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而所谓的风格,应该是一个作家具有了自己的独特的、不混淆于他人的叙述腔调。
这个独特的腔调,并不仅仅指语言,而是指他习惯选择的故事类型、他处理这个故事的方式、他叙述这个故事时运用的形式等等全部因素所营造出的那样一种独特的氛围。 这种氛围或者像烟熏火燎的小酒馆,或者像烛光闪烁的咖啡屋,或者像吵吵嚷嚷的四川茶馆,或者像音乐缭绕的五星级饭店,或者像一条高速公路、像一个马车店、像一艘江轮、像一个候车室、像一个桑拿浴室……总之是应该与众不同。即便让两个成熟作家讲述同一个故事,营造出的氛围也绝不会相同。 而我认为所谓作家的成熟,不是说他从此之后就无变化,也不是指他已经发表了很多的作品。有的人一开始就成熟了,有的人则像老酒一样渐渐成熟,有的人则永远也不会成熟,哪怕他写了一千本书。 第一次从家兄的语文课本上读到鲁迅的《铸剑》时,我还是一个比较纯洁的少年。读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到浑身发冷,心里满是惊悚。
那犹如一块冷铁的黑衣人宴之敖者、身穿青衣的眉间尺、下巴上撅着一撮花白胡子的国王,还有那个蒸气缭绕灼热逼人的金鼎、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 我在桥梁工地上给铁匠师傅拉风箱当学徒时,看到钢铁在炉火中由红变白、由白变青,就联想到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 后来我到公社屠宰组里当过小伙计,看到汤锅里翻滚着的猪头,就联想到了那三颗追逐啄咬的人头。
一旦进入了这种联想,我就感到现实生活离我很远,我在我想象出的黑衣人的歌唱声中忘乎所以,我经常不由自主地大声歌唱: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前面是鲁迅的原文;后边是我的创造——呜哩哇啦嘻哩吗呼。 我的这种歌唱大人们理解不了,但孩子们理解得很好,他们跟着我一块歌唱,半个县的孩子都学会了这歌唱。在满天星斗的深夜里,村子里的某个角落里突然响起一声长调,宛若狼嚎,然后就此伏彼起,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 长大之后,重读过多少次《铸剑》已经记不清了,但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地我将黑衣人与鲁迅混为一体,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我知道我成不了眉间尺,因为我是个怕死的懦夫,不可能像眉间尺那样因为黑衣人的一言之诺就将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如果有条件,我倒很容易成为那个腐化堕落的国王。 显克微支的《灯塔看守人》是我在某训练大队担任政治教员时读到的,当时我已经开始学习写小说,已经不满足于读一个故事,而是要学习人家的“语言”。
本篇中关于大海的描写我熟读到能够背诵的程度,而且在我的早期的几篇“军旅小说”中大段地摹写过。接受了我的稿子的编辑,误以为我在海岛上当过兵或者是一个渔家儿郎。 当然我没有笨到照抄的程度,我通过阅读这篇小说认识到,应该把海洋当成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写,然后又翻阅了大量的有关海洋的书籍,就坐在山沟里写起了海洋小说。 我把台风写得活灵活现,术语运用熟练,把外行唬得一愣一愣的。后来我读了显克微支的长篇《十字军骑士》,感觉到就像遇到多年前的密友一样亲切,因为他的近乎顽固的宗教感情和他的爱国激情是一以贯之的,在长篇里,在短篇里。 这个短篇的创作时间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如今读起来,依然感觉不到它的过时。这是一个精心构思的故事,充满了浪漫精神,仔细推敲起来,能够感觉到小说中心情节的虚假,但浪漫主义总是偏爱戏剧性的情节。 胡里奥·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公路》与我的早期小说《售棉大路》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我从八十年代初期的《外国文学》月刊上读到了它。
刊物是一个学员订的,我利用暂时负责收发报刊的便利,截留下来,先睹为快。那是还没有复印机,我用了三个通宵,将它抄在一个硬皮本上。 在此之前,我阅读的大多是古典作家,这个拉美大陆上颇有代表性的作家的充溢着现代精神的力作,使我受到了巨大的冲击。阅读它时,我的心情激动不安,第一次感觉到叙述的激情和语言的惯性,接下来我就模拟着它的腔调写了《售棉大路》。
这次模仿,在我的创作道路上意义重大,它使我明白了,找到叙述的腔调,就像乐师演奏前的定弦一样重要,腔调找到之后,小说就是流出来的,找不到腔调,小说只能是挤出来的。 乔伊斯的《死者》是经典名篇,如果没有那么多的文章极力推崇,我可能永远也不会读完它。这部小说并不难读,但他精雕细琢的那些发生在客厅舞厅里的琐事,实在是令人心烦。 读到临近终篇、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走出姨妈家的客厅、来到散发着冰冷芳香的大街上时,伟大的乔伊斯才让人物的内心彻底地向读者开放,犹如微暗的火终于燃成了明亮的火,犹如含苞待放的花朵绽开了全部的花瓣。
但这两颗狂乱的、光芒四射的心很快就冷却了,就像火焰渐渐熄灭,就像花朵渐渐凋零。最后,男主人公将自己的灵魂埋葬了,就像“这些死者一度在这儿养育、生活过的世界,正在溶解和化为乌有”。 如果是一个别样的作家,或者说除了乔伊斯之外的其他作家,小说到此就该结束了,但乔伊斯不在这里结束,他让“整个爱尔兰都在落雪”来结束这篇小说,他让雪“落在阴郁的中部平原的每一片地方上,落在光秃秃的小山上,轻轻地落进艾伦沼泽,再往西,又轻轻落进香农河那黑沉沉的、奔腾澎湃的浪潮中。 它也落在山坡上那片安葬着迈克尔·富里的孤独的教堂墓地的每一块泥土上。它纷纷飘落,厚厚地积压在歪歪斜斜的十字架上和墓石上,落在一扇扇小墓门的尖顶上,落在荒芜的荆棘丛中。” 这是小说历史上最为著名的结尾之一,含蓄、隐晦、多义,历来被评家乐道,也为诸多作家模仿,但很少有人敢用这种方式来结尾,但即便是放在中间,也一眼就能看出。我曾经试图用他的调子写作,但总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读劳伦斯的《普鲁士军官》时,我正在军艺文学系学习,当时流行写“感觉”,同学们之间,夸奖一个人小说写得好,就说他有“感觉”,批评一个人的小说不好,就说他没有“感觉”。
此时我的《透明的红萝卜》《爆炸》等小说已经发表,我被认为是有“感觉”的,为此我沾沾自喜,甚至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但当我读了《普鲁士军官》后,才知道什么叫作有“感觉”,比较劳伦斯,我的“感觉”实在是太迟钝了。 我们所说的“感觉”,其实就是指作家让他的小说中的人物,用全部的感官包括所谓的“第六感觉”,去感知他自己的身体、内心以及外部的世界。在这方面,劳伦斯的《普鲁士军官》为我们树立了一个精美的样板。 在八十年代的中国文坛,马尔克斯毫无疑问是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他的《巨翅老人》,鲜明地体现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把看来不真实的东西写得十分逼真,把看来不可能的东西写得完全可能。
这篇小说容易让人想到卡夫卡的《变形记》,但我认为它更像一个童话。马尔克斯的师傅应该是安徒生,他是用讲故事给孩子听的口吻讲述了这个离奇的故事。 福克纳是许多作家的老师,当然也是我的老师。他肯定不喜欢招收一个我这样的学生,但作家拜师不需磕头,也不需老师同意。 福克纳的这篇《公道》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并不是最有名的,我之所以喜欢它并要向读者推荐,是因为这篇小说的结构。 福克纳的长篇和中篇大都有一个精巧的结构,但他的短篇不太讲究结构,《公道》是个例外,《献给爱米莉的玫瑰花》当然也不错,但我认为不如《公道》巧妙。
他用一个孩子的口气讲述了孩子听爷爷庄院的用人山姆·法泽斯孩童时代从他的父亲的朋友赫尔曼·巴斯克特那里听来的关于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等人的故事,所谓的小说结构的“套盒术”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结构是福克纳历史观的产物。小说中关于爸爸与黑人斗鸡、与黑人比赛跳高的情节富有喜剧性而又深刻无比,就像刻画人物性格的雕刀。 屠格涅夫的《白净草原》是一篇优美的儿童小说,我只读过一遍,而且是在二十多年前,但那堆篝火、那群讲鬼故事的孩子、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故事、那些不时将脑袋伸到明亮的篝火前吃草的牲口,至今难以忘怀。 卡夫卡的《乡村医生》是一篇最为典型的“仿梦小说”,也许他写的就是他的一个梦。他的绝大多数作品,都像梦境。梦人人会做,但能把小说写得如此像梦的,大概只有他一人。至于他是否用自己的写作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那我就不知道了。
《桑孩儿》的作者水上勉小时曾经出家当过和尚,他的小说里经常出现“南无阿弥陀佛”。这篇小说里也出现了好几次“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一个凄惨无比的故事,但水上勉的叙述清新委婉。这故事让我来讲那就不得了了,肯定要大洒狗血。《桑孩儿》的结构有点像福克纳的《公道》。我选择它,一是因为这篇小说里有一种大宗教的超然精神,二是因为它作为一篇乡村风俗小说的成功。 作为一个读者,我说得也许还不够;但作为一个“选者”,我说得已经太多了。
本文选自莫言散文集《感谢那条秋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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