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知识分子的最大问题,是常常忘记自己不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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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刘军
来源 | 《新京报》
《知识分子与社会》是美国学者托马斯 · 索维尔反思及批判美国社会中“公共知识分子”的著作,从观念、经济、社会、媒体、法律、战争等方面,检讨了西方(美国)知识分子在社会发展中的舆论导向作用。
索维尔通过大量历史和现实的案例,分析了知识分子导致社会变动的背景、原因和后果。其发现的惊人之处在于,很多时候,声誉显赫、学富五车的知识分子为社会病症所开出的“药方”,经常被实践证明并非良药,反而会带来巨大的、灾难性的后果。但知识分子却常常无视那些灾难而固执己见。
此书主旨即在于批判知识分子的言论判断即便不符合事实,或者造成巨大灾难,却往往毫发无损。换句话说,知识分子似乎拥有一般社会成员并不具备的特权,其言论行为被免除了社会责任,处于无可苛责的状态。
索维尔此著中所说的知识分子,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大致排除了科学\技术类、医科、金融类等领域的“科技知识分子”,而专指以“处理理念、观念”的“观念知识分子”,大致相当于美国学者科塞所说的“理念人”。
科学、技术类知识分子被排除在外,是因为这些知识、技术从业人员的工作结果一般要经受现实标准的验证,或真或伪,或高或低,一般都有现实验证的可能性。复杂、纯粹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简单、实用如建筑师的大楼、医生的处方或基金经理的投资组合,或远或近、或迟或早,都能够得到逻辑或事实的验证,而这类知识分子的声望、名誉乃至报酬和财富,均会据此而变动。
但是,观念知识分子则不然,他们以生产、传播、消费观念/理念为业,据此换取报酬、财富、声望乃至不朽的名誉,但却似乎豁免于现实原则的验证。在观念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这里——正如理查德 · 波斯纳在《公共知识分子:衰落之研究》中同样观察到的——知识的市场机制似乎失灵了。
现代观念知识分子的言论免责现象,是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自从知识经济时代随着工业化时代而到来,人们曾尝试建立诸多制度和理论,来理解、调节和管理思想市场、知识社会。其中的一种取向,是采取思想市场的自由化、市场化理论。其经典理论认为在保障表达权利的前提下,让思想自由竞争,可以去伪存真、优胜劣汰,即所谓的“真理越辩越明”。
但是,人们也很容易发现,如同完全市场的假设一样,思想市场也是一个美好的假设或者理想。其中的原因很多。一来是因为芸芸众生的思想生产力和知识话语权并不平等;二来,辨明真理的思想市场需要高度发达的思想生产逻辑和言论交流规则,这些都不是能够轻易获得的“无成本的”的知识市场基础设施(所谓自由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高度发达的昌明法治、强劲文教加以保障。现实往往缺乎此,从而思想市场往往失灵。
另一个治理思想市场、知识市场的取向,是采取精英主义的专业组织自律,将知识的判别权力交给知识分子分化而形成的专业共同体,由其通过行业自律,来甄别专业知识分子的专业水平、贡献和声望,其最易理解的特征就是“同行评议”。知识分子通过在职业团体中经受同行审查而发表成果、创造公共知识,通过贡献于学科、专业领域的知识积累而获得声望,而在其成就被同行否定、抛弃或超越时,承受专业声望及其附属的业内报酬的下降、消失等代价。专业知识分子团体自治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制度来保证,比如终身教职、学术自由、创造发明优先权竞赛、引用数量排名以及保护知识创新的产权机制(专利版权制度,严惩剽窃、抄袭)等职业特权与职业规范的建立。
除了这两类领域——我们大致可以称其为公共领域和专业领域——还存在着伴随着知识商品化、市场化而产生的一个思想\知识经济领域,即知识生产与消费的市场经济。这个领域更多地受到纯粹市场化的生产与消费规律的调节。比如,现代大众传媒的收视率、收听率或者订阅率,对于很多“媒体知识分子”是绝对的权杖。有些人一旦被传媒受众抛弃,其市场价值就会呈现下跌态势,而为理性的媒体经济所抛弃。
总的来看,上述三种规制思想、知识市场的方式,看上去都不是那么靠谱。市场知识分子有时靠炒作、丑闻、八卦等吸引眼球就能赚钱,“眼球经济”此类现象屡见不鲜。另外,有些专家在专业领域犯错误,往往也得到免责的豁免权。比如,索维尔的同行、赫赫有名的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的很多预测,结果证明都是错误的,但是其错误言论似乎并未受到惩罚,其学术声望似乎也没有受到损害。
事实上,即便在专业领域,因为体制惰性、意识形态派性以及小集团主义等原因,犯错的学术知识分子一般也很少受到惩罚,比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因“索卡尔”事件而声名狼藉的某些学者,至今仍然活跃于美国主流学术圈内。学术制度的自我纠错、自我净化机制,并不如理想主义者设想得那样运作有效、出手迅捷。
越出专业领域、进入公共领域发言的“公共知识分子”,索维尔在书中也着墨颇多。他尤其针砭了声名显赫的专家越出自己的专业领域而发表的大量“非专业”或“公共”言论的现象——其中很多言论今天听起来其幼稚愚蠢的程度令人咋舌。比如在“二战”爆发的前夜,罗素主张废掉英国的陆海空三军;萧伯纳认为希特勒着手管理的欧洲可以让他安心入眠,而责怪美国人“过于畏惧独裁者”。
这类越出了知识分子专业领域的言论,诚如波斯纳冷嘲热讽的那样,并不比报头刊尾的读者来信或者街谈巷议的大众闲谈更具备“知识含量”,却因为这些知识分子的“名人效应”,往往具备放大了的社会影响力。
波斯纳在其《公共知识分子:衰落之研究》一书中,对于公共知识分子错漏连连的“胡言乱语”做了经济学式的分析。他的核心观点是,当前社会中活跃的公共知识分子大多是学院教师(拥有博士学位、终身教职),多为专业领域内的狭隘专家和职业保障无虞者。他们在公共领域内的“胡言乱语”,一般不会影响其职业保障(不会因此而失去终身教职),公共知识分子在公共领域的退出成本极低,从而导致其提供的公共知识产品质量缺乏保障。通俗地说,就是“说错了也没啥”,因此就“随便说”。
在这里,权力与责任是不对等的。观念知识分子在思想市场、观念市场上成为拥有特权的卖家,却缺乏制约其话语权/市场统治权的对等机制,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理论、言论被现实颠覆的观念知识分子,其言论仍在流传,拥趸仍然存在,其观念的铁蹄,仍然在很多人的头脑中“跑马圈地”。
市场机制、专业机制和公共责任伦理机制均告失效,使得知识分子的苛责问题显得困难重重。
历史地看,拥有语言、知识、观念、技术等符号化资源优势及特权的知识分子,其社会历史角色和地位,经历了显著的变化——从巫师到祭司,从丧事操办者到儒生,从主教、廷臣到公务员,从贵族科学家到科学院、大学实验室里的研究员,从教士到大学教师、新闻记者,从发明家到跨国公司研发总部的工程师……而对于知识分子的社会分析与反省,也不乏振聋发聩或妙趣横生的研究。
比如,德国学者马克斯 · 韦伯看到了现代专家与知识分子必然“弃圣绝贤”(祛魅)的趋势后,深感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无地可依,曾经悲叹“专家没有灵魂”。英国学者哈耶克认为现代知识分子唯科学主义的“理性自负”倾向,是制造20世纪诸多浩劫的内在思想诱因。法国学者雷蒙 · 阿隆激烈地攻击法国激进知识分子服膺的意识形态纯属“鸦片”——这些人对于民主制度的缺点毫不容情,对滔天大罪却态度宽容。英国学者鲍曼认为“后现代”知识分子已经从社会的“立法者”变成了“阐释者”,虽然仍然掌握着解释价值的话语权,但已经失去了“立法者”的权威。索维尔此书,可谓在此知识分子批判系列中又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细究起来,索维尔此书中对于有些知识分子的思想的理解,有断章取义之嫌。另外,对于某些专业学者的学术误判,也有过于苛责之嫌,因为科学发展毕竟有“试错”的过程。但总的看来,索维尔此书还是揭示了知识分子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的一个侧面:知识分子应该对其思想言论的社会后果负责;必须约束知识分子的思想言论特权,尝试建立思想言论的问责制。
当然,如何约束知识者的特权,如何建立知识分子思想言论的问责制,则是一个歧义丛生、众说纷纭的问题。我们自然无法主张思想管制,但又如何规制思想市场,建立言责自负、言责一致的思想市场机制呢?是强化法治治理?还是进一步整固行业自律?是强调事实验证?还是遵循逻辑推理?是依赖规范衡量?还是高呼价值判断、道德判断?这涉及现代社会发展趋势中一些最复杂难解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答案,问题仍然是开放的。但是,索维尔所揭示的诸多历史事实的触目惊心或滑稽可笑之处,还是有必要引起我们的警觉。在业已到来的知识经济、信息经济、创新经济时代,在法治保护的思想市场竞争、社会协作的专业团体自律以及市场规律平衡的调节机制的协同运作之下,在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合力之下,我们有必要尽快建立起负责任的知识生产与消费制度,开辟走向创新经济、创新社会、创新国家的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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