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释疑】增值税改革关注40个热点问题(附最新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列表)
来源:中国政府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其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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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4月1日起”调整税率如何理解?
答:所谓“从4月1日起”,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前的,一律适用原来16%、10%的税率纳税,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相反,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的,则适用调整后的13%、9%的新税率纳税,按照新税率开具发票。
2、现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进行判定。
3、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及蓝字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如纳税人此前已按原17%、11%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4、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二条明确,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16%、10%适用税率补开。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可根据18号公告相关规定,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5、我司建筑服务是简易计税项目,在税率调整后如果补开发票,也是要按照10%的税率补开吗?
答: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并不受此次税率调整的影响,如果需要补开发票,无论何时,还是按照简易计税项目的征收率进行补开。
6、4月1日后按16%(或17%)、10%(或11%)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的情形包括哪些?
4月1日前 | 4月1日后 | |
已开票 |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应税服务中止 | 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
纳税义务已发生, 未开票已申报 | 补开发票 | 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 |
纳税义务已发生, 未开票未申报 | 补开发票 | 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存在滞纳金或罚款风险 |
纳税义务未发生, 未幵票未申报 | 开发票 | 应按13%、9%新适用税率开具 |
强制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 | ||
受票方:不能抵扣进项和税前扣除等 | ||
幵票方:存在罚款和虚开发票等风险 |
7、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入不动产,持有期间用途发生改变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六条明确,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本公告第七条明确,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8、此次税率调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明确,按照39号公告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符合规定,需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9、我们是一家建筑企业,我们之前签的一些建筑合同工期都好几年,之前都是分期收款,也都是按照10%的税率开了发票,请问4月1日以后再收款和开发票是按10%开还是9%开?
答:税率的适用是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完全一致的,发票的开具也一样。有些建筑合同可能会跨越4月1日税率调整这一时间点,但是,不影响纳税义务发生的确定。
即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日前的,按照原税率计税并开票;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日以后的,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计税并开票。
因此,你单位如果是在4月1日以后提供的建筑服务,即便合同是在4月1日前签订的,也应该按照9%的税率计税并按照9%的税率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同一份合同,可能出现开出两种税率的发票。
10、一般纳税人4月1后取得的原适用税率增值税抵扣凭证还能抵扣吗?
答:一般纳税人4月1日之后取得的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符合抵扣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仍然可以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
11、2019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扣除率、退税率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 简易计税 | 征收率 |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 3% | ||
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 5% | ||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 5% |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 5% | ||
一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 | 5% | ||
特定的不动产融资租赁 | 5% | ||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 | 5% | ||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 5% | ||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 5% | ||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 1.5% | ||
纳税人销售旧货 | 2% | ||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2% | ||
一般纳税人 | 原增值税项目 | 税率 | |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销售劳务。 | 13% | ||
销售或者进口: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9% | ||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 扣除率 | ||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 | 9% |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 10% | ||
一般纳税人 | 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项目 | 税率 | |
交通运输服务 |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 9% | |
邮政服务 |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 9% | |
电信服务 | 基础电信服务 | 9% | |
增值电信服务 | 6% | ||
建筑服务 |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 9% | |
销售不动产 | 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 9% | |
金融服务 | 贷款服务(含有形动产、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注:资管产品管理人从事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6% | |
一般纳税人 | 现代服务业 | 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6% |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 6% | ||
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 6% | ||
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 6% | ||
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 6% | ||
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含放映在内的播映服务) | 6% | ||
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 6% | ||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13% | ||
不动产租赁服务 | 9% | ||
其他现代服务(除列举的现代服务业以外的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 6% | ||
一般纳税人 | 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项目 | 税率 | |
生活服务 | 文化体育服务(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 6% | |
教育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 6% | ||
旅游娱乐服务(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6% | ||
餐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 6% | ||
居民日常服务(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 6% | ||
其他生活服务(除列举的生活服务之外的其他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活动) | 6% | ||
销售无形资产 | 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 6% | |
转让土地使用权 | 9% | ||
纳税人 | 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 | 税率 | |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零税率 | ||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 零税率 | ||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 | 免税 | ||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 |||
一般纳税人 | 出口退税 | 退税率 | |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 | 13% | ||
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 | 9% | ||
其他退税率,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执行 | |||
免退税企业:(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的货物、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免抵退企业:(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的货物、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离境退税: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
1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一)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
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删除第3栏“13%税率”;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1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新增值税申报表发布施行后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14、农产品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仅限于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者产成品适用税率是9%的企业,不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内,要按照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5、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什么凭证可以按照10%扣除?
答: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票据有三种类型:
一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这里的销售发票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是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三是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6、农产品核定扣除的纳税人,扣除率是否也要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仍按照核定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以销定进,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17、去年,我国减税降费规模约为1.3万亿元,今年我国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明显的降费。请问具体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在这道减税“大餐”中,“主菜”又是什么?
财政部部长刘昆答:您问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去年,在落实好年初既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年中又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出台新的举措,全年减负约1.3万亿元,这对于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落实。
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效果。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实打实、硬碰硬,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在减税方面,今年除了实施年初已经明确的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以及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外,还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降费的核心内容,也就是您所说的“主菜”。一方面,注重突出普惠性,将制造业等企业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到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虽然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适用6%这一档税率的一些行业,会采取加计扣除的方式,让他们的税负只减不增。
另一方面,我们注重与税制改革相衔接。关心增值税改革的朋友都知道,从2017年7月1日增值税税率由17%、13%、11%、6%四档简并到17%、11%、6%三档之后,2018年5月1日起又下调至16%、10%、6%三档,这次又进一步调整到13%、9%、6%三档,将有利于继续推进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
刘昆:在降费方面,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到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稳岗和社保补贴力度。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
我想说明的是,关于减税降费,我们公布的预测数是年化的全年预计数,这与当年实际减税降费的数额不一定是完全一致的。举例来说,今年我们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并规定从1月1日起施行,这项政策年化的全年预计数是2000亿元,当年减税数和全年减税数是一致的。
刚才介绍了,去年增值税降低税率的政策是5月1日出台的,全年预测减负额是4000亿元,但因为是5月1日才实施,所以这8个月的减税规模覆盖全年测算规模的3000亿元,有近1000亿元会在今年形成翘尾影响,也就是说会变成今年的减税额。2019年减税降费措施以减税为主体,大约占7成。减税的份额里又以增值税降率为主体。由于2018年减税措施的翘尾影响会高于2019年减税措施的翘尾影响,2019年减税的实际减负数额,按照我们的测算,会高于公布的年化全年预测数。谢谢。
18、我想提问关于减税降费的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减税降费的举措,不少企业家反映企业税收依然很重,今年政府出台了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我想请问您认为企业能得到实惠吗?财政可持续吗?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答:近几年我们利用营改增等载体,平均每年给企业减税降费一万亿元,三年三万亿元。应该说,我们减税的规模是比较大的,今年下决心要进行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把增值税和单位社保缴费率降下来,减税降费红利近两万亿元。这可以说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举措。
这样做有利于公平,因为按照规则各类所有制企业普遍能从减税费中受惠,而且政策效率很高,一竿子插到底,直达市场主体。4月1日就要减增值税,5月1日就要降社保费率,全面推开。我看还没有其他办法比这种办法给企业带来的感受更公平、更有效。
今年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实际上是一项重大改革和重要抉择。之前我们反复测算,有多种方案,有一种就是今后几年每年把增值税率降一个百分点,但在当前情况下企业可能感受不深。所以我们下决心把占增值税50%多的制造业的增值税率明显降低3个百分点。把建筑业等部分行业降1个百分点,其他所有行业也确保只减不增。由于税制的原因可能在推进过程当中有些行业抵扣少了,税收有增加的可能,我们也做了认真的准备,就是对他们加大抵扣的力度,用打补丁的办法,并对所有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普惠性减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我们还明确,可以从原规定的20%降到16%。
19、增值税减税的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让减税的真金白银,切实落到企业的口袋。
李克强说,这次减税要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部分行业有所降低、所有行业只减不增。针对实施中部分行业由于进项税抵扣减少可能引起税负上升,要借鉴过去经验,科学制定增加抵扣等“打补丁”措施妥善解决。
20、享受增值税加计10%抵减的行业范围有哪些?
一级明细 | 二级明细 | 具体内容 |
一、邮政服务 |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 |
邮政普遍服务 |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 |
邮政特殊服务 | 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 |
其他邮政服务 | 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 |
二、电信服务 |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 |
基础电信服务 |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 |
增值电信服务 |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 |
三、现代服务 |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 |
研发和技术服务 |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
研发服务 | 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 |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 |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前后,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 |
专业技术服务 | 专业技术服务,是指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 |
信息技术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 |
软件服务 | 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 |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活动。 | |
信息系统服务 | 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网站内容维护、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信息安全服务、在线杀毒、虚拟主机等业务活动。包括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 | |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税务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经营信息管理和呼叫中心等服务的活动。 | |
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 信息系统增值服务,是指利用信息系统资源为用户附加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数据库管理、数据备份、数据存储、容灾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 | |
文化创意服务 |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 |
设计服务 |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文字、语言、图画、声音、视觉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内部管理设计、业务运作设计、供应链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 |
知识产权服务 |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登记、鉴定、评估、认证、检索服务。 | |
广告服务 |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 |
会议展览服务 | 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 |
物流辅助服务 |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 |
航空服务 | 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境内航行或者在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 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培训、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航空气象探测、航空海洋监测、航空科学实验等。 | |
港口码头服务 | 港口码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 |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提供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打包整理、铁路线路使用服务、加挂铁路客车服务、铁路行包专列发送服务、铁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编解服务、车辆挂运服务、铁路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等业务活动。 | |
打捞救助服务 | 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 |
装卸搬运服务 | 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 |
仓储服务 | 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 |
收派服务 | 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 |
租赁服务 |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 |
融资租赁服务 | 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 | |
经营租赁服务 |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 |
鉴证咨询服务 |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 |
认证服务 | 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 |
鉴证服务 | 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受托对相关事项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职业技能鉴定、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 |
咨询服务 | 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 |
广播影视服务 |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 |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 | 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 | |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 | 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 | |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 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 | |
商务辅助服务 |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 |
企业管理服务 | 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 |
经纪代理服务 |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 |
人力资源服务 | 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 |
安全保护服务 | 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 |
其他现代服务 | 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 |
四、生活服务 | 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 |
文化体育服务 |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 |
文化服务 | 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 |
体育服务 | 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 |
教育医疗服务 | 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 |
教育服务 | 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 |
医疗服务 | 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 |
旅游娱乐服务 |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
旅游服务 | 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 |
娱乐服务 | 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 |
餐饮住宿服务 |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 |
餐饮服务 | 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 |
住宿服务 | 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 |
居民日常服务 |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 |
其他生活服务 | 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
21、纳税人3月所属期期末留抵是100万,4月-9月期末留抵分别是110万、105万、120万、130万、140万、150万,其它条件都假定满足,请判断是否符合进项税留抵退税条件?
答:根据文件字面理解,4月-9月增量留抵税额分别为10万、5万、20万、30万、40万、50万,且9月增量留低不低于50万,符合条件。
22、纳税人3月所属期期末留抵是100万,4月-9月期末留抵分别是110万、105万、95万、130万、140万、150万,其它条件都假定满足,请判断是否符合进项税留抵退税条件?
答:4月-9月增量留抵税额分别为10万、5万、-5万、30万、40万、50万, 因6月增量留抵为-5万,不符合条件。
23、纳税人3月所属期期末留抵是100万,4月-9月期末留抵分别是110万、105万、120万、130万、140万、145万,其它条件都假定满足,请判断是否符合进项税留抵退税条件?
答:4月-9月增量留抵税额分别为10万、5万、20万、30万、40万、45万,因9月增量留抵为45万,低于50万,不符合条件。
24、纳税人3月所属期期末留抵是100万,4月-10月期末留抵分别是95万、110万、120万、130万、140万、150万、160万,其它条件都假定满足,请判断是否符合进项税留抵退税条件?
答:因4-10月增量留抵分别为:-5万,10万、20万、30万、40万、50万、60万,因4月不满足要求,应踢除。但从5-10月连续6个月看增量留抵都大于零,且10月增量留抵为60万,4-10月符合条件,可以在11月份申请退税。
25、留抵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是什么?
在财政部未明确前,在收到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留抵退税后的纳税申报
应将留抵退税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转出额栏第22行“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27、留抵退税可以退还附加税费吗?
请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28、什么时间开始升级?4月1日号开始还是现在就可以?
答:从今天开始可以升级软件到最新版本v2.0.29 190318版本,税收分类编码到4月1日打开电脑,会更新到32版本。
29、升级成功了,版本已经是v2.0.29 190318,为何税收分类编码版本不是32.0?
答:税收分类编码到4月1日电脑联网会更新到32.0版本。
30、如果现在就升级了,还能开出税率是16%的专票吗?
答:现在升级,不影响开具16%的发票。4月1号前发生的业务还可以开具16%的税率。
31、升级成功,为何没有新税率呢?
答:税率需要到4月1日才有变化。
32、这次只是针对一般纳税人吗?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不需要有什么操作?
答:本次主要是针对一般纳税人,但小规模纳税人也建议升级到最新版本软件。
33、税率调整,开票软件版本升级方式?
答:一般用户可以采取自动升级方式和手工升级方式。
34、版本升级后,原来的商品编码库,是否需要重新赋码 ?
答:不需要重新赋码,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时间到达4月1日零时,重新进入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将16%税率更新为13%、10%税率更新为9%。
35、开票软件升级之后,如果升级之前企业自建的商品编码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与新版税收分类编码表的编码号是否有变化?
答:开票软件升级之后,如果升级之前企业自建的商品编码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与新版税收分类编码表的编码号没有变化,4月1日之后系统会自动将16%和10%税率分别更新为13%和9%税率。
36、开票软件已升级,4月1日之后是否还可以开具16%和10%税率的发票?
答:对于4月1日之前发行的并生效的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升级之后,还可以使用16%和10%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对于4月1日之后生效的一般纳税人,无法使用16%和10%税率。
37、开票软件升级最新版之后,是否能直接开出13%和9%税率的发票?
答:4月1日之前不能开出13%和9%税率的发票。
38、税率16%、10%调整13%、9%后一般纳税人的开票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39、2019年4月1日后,如何按规定开具16%、10%的发票?
答: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40、4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能开出原税率发票吗?
答:4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只能按照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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