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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纳税信用那些事儿~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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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纳税信用社会影响力的提升,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总局出台的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明确了明年起企业纳税人可申请19种纳税信用修复。如今,越多企业纳税人感受到纳税信用对企业发展的助力:商务合作易成功;交易风险降低;办税便利;营运成本减少……所以纳税人有必要了解纳税信用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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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政策


1、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93号)


2、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国税发[2011]126号)


3、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4、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


5、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


二、纳税信用政策


1、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
2、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
3、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4、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
5、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6、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
7、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
8、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
9、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10、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
11、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
12、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
13、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14、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总局公告2018年第50号)
15、关于修订《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16、《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7、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


三、失信政策


1、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
3、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04号)
4、关于印发《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77号)
5、《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相关规定
6、关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7、关于征求《严重违法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9]31号)
8、《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文章学习


1、4月1日后建筑企业如何计算预缴增值税、A级信用纳税人免除2年税务检查等热点问题(干货多多)
2、个税申报情况直接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以上就是纳税信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小编也提醒大家,为了自己的信用,纳税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应重点注意:


1.事前关注信用承诺2.事中注重诚实守信3.事后关注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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