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请遵照执行。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
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所涉契税的批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契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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