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合并报表等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财会便[2021]4号 )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专注于房地产财税管理人才培养10余年,以"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实战技能"为目的,聚焦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汇聚国内知名财税专家,"培训+咨询"双管齐下,是房地产财税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航者!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财政部

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合并报表等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2021]4号

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12号>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以下简称意见征询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完善能更好地反映我国的实际情况,请贵单位组织对意见征询稿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意见征询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准确反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的建议和理由。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意见征询稿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下载。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于秉南
电   话:010-6851 89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12号>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中文简介2.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12号>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英文原文具体内容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查看,提取码:60bu

2021年1月20日

福利大放送

为了感谢穗友们的陪伴,特整理《供应链ABS金融融资案例集锦》一份,识别左边二维码领取!

更多提升

【工具】全国土地增值税政策集锦

【收藏】建筑企业常用政策集锦

【博弈】谈判定价,吃亏与否,财务得算

【实务】房企分摊方法系统解析

【热点】房企销售人防车位涉税解析

【关注】房企留抵税额可以抵减预缴欠税吗?

【核算】房企增值税全程会计处理

【争议】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本金

【周知】大家关注的行业税负率



声明

以上内容来自官方媒体,真实有效,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学习完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金穗源商学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