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建房﹝2019﹞126号)精神,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市区房屋租赁合同统一使用《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原使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同时停止使用。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鉴于篇幅太长,具体的示范文本大家可以联系您的专属客服领取,没有专属客服的穗友识别二维码领取。)
注:文中彩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2021年2月底,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21年《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建移交、运营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该办法也正是对“租售并举”政策的体现与实施。按照办法规定,创新型产业用房主要包括办公用房、研发用房、工业厂房等。
那么,“租售并举”业务中,企业财务人员应该关注哪些税收风险呢?近期,金穗源将组织“租售并举”税收风险研讨学习群,对实际业务中大家遇到的税收疑难展开探讨(点击学习:日常租赁业务涉税知识集锦)。另外,我们特邀“财税泰斗”刘玉章老师,结合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对地产企业“租售”业务设计的税收问题进行解读。大家可以整理一下实务中所遇到的问题,扫码进群学习、解惑。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本次学习群仅限广东区域学员加入(其他区域我们后期会陆续组织学习)。以下是《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大家可以参考。
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建房﹝2019﹞126号)精神,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市区房屋租赁合同统一使用《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原使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同时停止使用。附件:《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鉴于篇幅太长,具体的示范文本大家可以联系您的专属客服领取,没有专属客服的穗友识别二维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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