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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新政实施后,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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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实务问题


1.征期进行时,填写新印花税申报表注意哪些事项?2.印花税法实施,关注10个实务要点3.《印花税法》即将实施,重点关注哪些变化?4.印花税法实施前后重要变化对比5.印花税法实施,说说对建筑行业的影响6.印花税法实施,说说对房地产开发6大环节的影响


2022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分管局领导、财产和行为税科负责人将通过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新政及实务相关问题,在线回答网友提问,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网友参加。


主 题: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新政及实务相关问题
嘉 宾:

田喆 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忠 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
王刚 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
周杨 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一级行政执法员


[主持人] 田局长,我们大家都知道,《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新颁布的《印花税法》有哪些重大的变化吗?
[田喆] 印花税立法遵循了税制平移的原则,基本维持了原有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同时结合征管实际,把实践检验较为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调整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定,形成现行法律条文。 
[田喆] 一是完善了税制要素构成。《印花税法》明确了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等税制基本要素,确定了境外书立应税凭证但是在境内使用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纳税人,相应的对其扣缴义务人和扣缴事项作出规定。 
[田喆] 二是优化调整了税目税率。印花税法将原来的13个税目调整为4个税目、17个子目;税率由原来的四档比例税率和一档定额税率调整为五档比例税率,同时降低部分税目的税率。 

[田喆] 三是扩大了优惠范围。增加了涉军、涉农、医疗、电子商务等优惠条款。 



[主持人] 李科长,关于税目税率的变化,是广大纳税人影响最直接、体会最明显的,您能详细再说说吗? 
[李忠] 好的。关于税目税率的变化调整具体包含了5个方面:
[李忠] 一是简并税率、公平税负,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并为建筑工程合同,并将税率由原来的万分之五和万分之三统一调整为万分之三,将运输合同、承揽合同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下调为万分之三。 [李忠] 二是为鼓励创新,降低知识产权转让税负,将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下调为万分之三。 
[李忠] 三是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降低税负、便利征纳、同时与现行政策保持衔接,对营业账簿中的资金账簿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对其它账簿不再征税。 
[李忠] 四是删除了权利许可证照税目。

[李忠] 五是与现行政策衔接,增加了融资租赁合同税目和证券交易税目。 



[主持人] 《印花税法》的实施带来了这么多实惠的变化,广大网友也有很多具体的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 
[田喆] 好的。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法院司法判决不动产过户的裁决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王刚]不需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签订了一份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王刚] 通过司法拍卖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包括淘宝网司法拍卖),属于法律文书,不在印花税征税范围。但是公开商业竞拍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包括淘宝网除法拍外的拍卖),征收印花税。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这部分的印花税应该怎么缴纳? 
[王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销售不动产签订的合同,印花税如何计算? 

[王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销售不动产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子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利息? 
[王刚]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计税依据都不含利息。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上个月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么,税率是多少? 
[王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借款合同税目备注栏次规定: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税率为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今年接受了新注资,增加了实收资本,应该缴纳印花税吗?如何缴纳? 
[王刚] 您公司今年接受了新注资,增加了实收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缴纳营业账簿税目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乘以万分之二点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包括货物运输业务又包括仓储业务,如何计算印花税? 
[王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王刚] 因此,您公司签订的合同若分别列明货物运输费用和仓储费的,应分别乘以万分之三、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和仓储合同印花税;若未分别列明金额的,应从高适用千分之一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仅注明了增值税税率和含税金额,但未注明增值税税额,是否可以自行换算出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王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如果未列明增值税税额或仅约定了增值税税率,都属于未列明增值税情形,应按合同总金额全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本季度未书立应税凭证,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应税凭证书立日期”栏次为必填项,我应该如何填写?
[王刚] 您企业若为零申报,可填写税款所属期最后一天。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每季度买卖合同量非常大,填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时,是否可以合并汇总填写多份应税凭证? 
[周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有关规定,纳税人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时,纳税人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同一属期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在4S店购买汽车,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 
[周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税目备注栏次规定:“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因此,个人在4S店购买汽车签订的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与4S店均不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8月份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缴纳了印花税,那是后来此合同未履行,能退印花税么? 
[周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您好,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称个人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呢? 
[周杨]印花税法有关规定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是天津的一家建筑安装企业,经常需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我应该在哪里缴纳印花税? 
[周杨] 《印花税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因此,建筑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书立建设工程合同的,不论是否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均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未签订合同,但是有购货的订单、要货单,需要交印花税吗? [周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这个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是未列明金额,根据实际采购额进行结算,这个月我该如何缴纳印花税? 
[周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周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周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公司和其他企业共同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我俩之间如何计算印花税? 
[周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周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周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因此,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优惠吗?
[周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使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使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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