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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匿名拍卖实施细则(试行)20180531

  2018年5月3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债券匿名拍卖业务的通知》(中汇交发〔2018〕192号)。


  一、通知内容 

  为促进高收益、低流动性债券交易流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拟基于现券匿名撮合系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债券匿名拍卖业务。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债券匿名拍卖业务适用债券需具备高收益、低流动性特征,应满足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债券、受违约影响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等,具体拍卖债券由同业拆借中心汇集市场意向确定。

  参与债券匿名拍卖业务前,意向参与机构须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熟悉业务规则(见附件1《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匿名拍卖实施细则(试行)》)与系统操作流程,签署投资者风险承诺函(见附件2《债券匿名拍卖业务投资者风险承诺函》)并提交至同业拆借中心。

  具体拍卖时间由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联系人:

  邓可欣:021-20693695

  dengkexin@chinamoney.com.cn;

  陆夏冰:021-38585321

  luxiabing@chinamoney.com.cn

  传真:021-68794790

 

  二、细则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⒈为规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 拆借中心”)债券匿名拍卖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关于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管理政策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⒉本细则适用于匿名拍卖的债券,应满足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债券、受违约影响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等低流动性债券。

  ⒊本细则所称债券匿名拍卖,是指同业拆借中心依据市场需求,组织市场参与者在特定时间,在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债券集中匿名交易的行为


  三、总的要求

  ⒈参与债券匿名拍卖的机构(以下简称“参与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方式谋利,投资风险由参与机构自行承担。

  ⒉同业拆借中心组织债券匿名拍卖,提供相关交易服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四、交易前准备

  ⒈参与机构应具备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操作流程,相关业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业务规则与交易操作。

  ⒉参与债券匿名拍卖业务前,参与机构应签署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债券匿名拍卖业务投资者风险承诺函》,知悉并自担交易风险,承诺遵守相关制度法规与行业准则。必要时,还应提交同业拆借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同业拆借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机构开通债券匿名拍卖权限,机构管理员为本机构交易员开通交易权限。

  ⒊机构参与到期违约债券匿名拍卖,还需要符合参与到期违约债券转让相关要求。

  ⒋参与机构中后台用户可进行债券匿名拍卖黑名单管理,设为黑名单的机构不可与其达成交易。

  ⒌同业拆借中心可视需要启动保证金制度,相关安排另行规定。


  五、拍卖申报

  ⒈同业拆借中心持续收集市场债券匿名拍卖需求。参与机构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同业拆借中心提出债券匿名拍卖意向。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和参与机构需求确定参与拍卖的债券,不定期举行债券匿名拍卖。

  ⒉开展每一轮次债券匿名拍卖业务前,同业拆借中心向市场公布拟开展债券拍卖业务,提示申报日、拍卖日以及各阶段有效时间等信息。

  ⒊申报日,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可申报债券列表。意向参与机构可通过交易系统,在可申报债券列表范围内进行拟参与拍卖债券申报。完成申报的机构方可参与后续拍卖流程。

  ⒋申报日结束,交易系统根据市场具体申报情况确定是否进入拍卖环节。交易系统向参与申报的机构按申报债券 逐条展示申报结果。


  六、报价与交易

  ⒈拍卖日,债券匿名拍卖分为双向报价和集中竞价两个阶段,各阶段持续时间以同业拆借中心公示为准。双向报价阶段,不可匹配成交。参与机构根据自身需求,充分考虑影响标的债券定价的因素,在一定价差范围内发出双 向报价,系统实时展示报价行情。双向报价阶段结束,交易系统确定集中竞价阶段价格区间,价格区间位于较优买价和较优卖价之间。

  集中竞价阶段,参与机构可在双向报价阶段确定的价格区间内报价,交易系统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以最大匹配量原则计算统一成交价,经黑名单过滤后确定买卖对手方。

  ⒉参与匿名拍卖应需满足交易中心设定的交易参数,单笔报价量最小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券面总额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清算速度为T+1,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DVP)。如有变化,以交易中心最新公示为准。

  ⒊参与机构充分了解同业拆借中心对交易系统中产生的债券匿名拍卖交易信息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虽然该等信息可能是由参与机构的交易行为而生成的。

  ⒋债券匿名拍卖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拍卖终止:

  ⑴标的债券发行人披露重大事件;

  ⑵买方报价和卖方报价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交易;

  ⑶因不可抗力导致系统发生严重故障;

  ⑷其他同业拆借中心认定应当终止拍卖的情形。

  ⒌债券匿名拍卖结束后,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单。交易双方应根据成交单办理交易结算。成交单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交易双方应按照成交单约定完成结算。


  七、监测与违规违约处理

  ⒈交易中心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履行债券匿名拍卖业务日常监测职责。

  ⒉参加债券匿名拍卖的机构应当遵循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与对手方有关信息。

  ⒊同业拆借中心发现参与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有权要求参与机构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约谈和服务禁止等处理,并视情节严重向人民银行报告:

  ⑴随意报价或者有意误导市场,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⑵采取欺诈、胁迫、隐瞒重要信息等手段,妨碍公平交易;

  ⑶私下达成交易,通过合谋、串通、哄抬价格等方式干预市场价格;

  ⑷不按成交单约定履行合同;

  ⑸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交易规则的行为。 

  ⒋通过债券匿名拍卖达成交易的参与机构,5个工作日内不得与同一对手方就同一只标的债券直接或间接进行反向交易(反向交易是指交易对手方之间,就同一债券,一方先买入后卖出,另一方先卖出后买入的行为。反向交易通过匿名拍卖达成的情况除外)。如确有需求,应当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供加盖公章的必要性说明。

  ⒌如交易任一方未按照成交单履行合同义务的,交易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交易双方对违约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按照以下违约处理方式执行,非违约方可选择继续履行交易或终止该笔交易。

  ⑴非违约方选择继续履行交易的,应指定原结算日后的下一工作日为新的结算日,且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新的结算日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若违约方未在新的结算日履行交易的,非违约方不得再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补偿金额=交易金额×补偿利率×1/365

  若交易双方无另行约定,补偿利率是指在结算日前一工作日隔夜质押式回购收盘加权利率。

  ⑵非违约方选择终止该笔交易,或违约方未在新的结算日履行交易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结算日下一个工作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交易金额×0.02%

  ⑶若双方采用了保证金交易的,根据相关约定处理。


  八、债券匿名拍卖业务投资者风险承诺函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本方拟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参与债券匿名拍卖,本方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 规则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相关规则开展债券匿名拍 卖业务,不从事欺诈、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市场操纵等违反法律、监管要求和影响债券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

  2.本方具备开展债券匿名拍卖必要的业务资质和有效、 充分的机构内部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 操作流程。本方从事债券匿名拍卖业务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熟悉业务规则与交易操作。

  3.本方充分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债券匿名拍卖的各类风险。

  4.本方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展的债券匿名拍卖,均为本方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作出的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任何胁迫和违规代理行为。

  5.本方遵守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任何刻意隐瞒事实的行为。

  6.债券匿名拍卖达成后,本方将严格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生成的成交单履行本方义务。

  7.本方因开展债券匿名拍卖业务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本方将妥善保管因开展债券匿名拍卖业务产生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自愿接受和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监测检查。

  本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本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有权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匿名拍卖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则进行违规行为处理。

  承诺方:承诺方  盖章:日期:


  注1:本文封面照片取自张伟朋友圈,特别感谢!

  注2:本文将归档在本公众号的“学习金融-子业务二-银行间”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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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券款对付(DVP)结算方式》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

《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的管理》

《银行间市场本币市场的数据接口服务》

《专题导读︱科创板规则汇总(截至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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