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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19941001)

戴卫祥 司法鉴定律师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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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19941001)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19941001)》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31230日发布,自1994年101日起施行


1引 言

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I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II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III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IV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使用水。V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钢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例:挥发性酚类I、II类标准值均为0.001 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 mg/L时,应定为I类,不定为II类。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6.3.1 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6.3.2 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6.3.3 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16.4 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评价。6.5 在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时,除采用本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对比。

7地下水质量保护

7.1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执行。

7.2 利用污水灌溉、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能施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提出。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全国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吉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河南省水文地质总站、陕西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江西省环境地质大队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梅玲、张锡根、阎葆瑞、李京森、苗长青、吕水明、沈小珍、席文跃、多超美、雷觐韵。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高级律师,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担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2020年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定为2018—2019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被大连市律师协会评定为2019年度“优秀律师”。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9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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