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琐记: 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并未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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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一位律师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橙子看完这条消息,脑海里第一时间想起一句话,对,就是那句几乎被用烂了的话:细节决定成败!
橙子第一次听到这句话还是在上市公司财务处工作那会儿。话说大约2005年,处长大人去北京公干,结果大受刺激,说在首都遇到了大学同学,发现昔日的同学如今日常看英文报表,做国际业务,处长大人虽贵为上市公司财务处领导,在我等小虾米眼里俨然算得上成功人士了,不过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不是。领导受刺激的后果永远是折腾下属,于是处长下令全处员工每周六上午到单位学习业务。其中一次学习的内容就是观看汪中求讲说《细节决定成败》。虽然橙子看完视频觉得该书言之有理,但是强迫学习的后果依然是我对学习的内容产生了深深的反感。
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后不久,一位院领导在一次全体会议上再次提到了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号召大家入脑入心贯彻落实。橙子听完多少有点不以为然,这本书最火的时候早就过了,都啥年代还提这句话,是不是节奏感太慢了点?
工作后,特别是下庭办案后,深深感到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真的没有过时,特别是对于一线法官。
前些天审结一件继承纠纷,一位被告对判决结果是非常不满意的,但也知道判决结果没有什么问题,推翻判决大概是不可能的,但是咽下这口气同样是不可能的,于是被告多次来院吵闹,开始去监察室投诉法官开庭不让被告坐下,最后调取庭审录像证明根本是子虚乌有的。后来被告发现判决书有一处笔误,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四处投诉,最后橙子出了一份补正裁定。没几天又来投诉,说判决书中查明的被告一位夭折的兄弟的死亡日期有误,不是2日而是7日。其实这位夭折的兄弟不是继承人,对判决结果并没有任何影响,他去世较早,死亡证明上死亡日期是手写的,书写不规范且字迹不清晰,但是被告就是抓住这一点不放找法官的麻烦。这件事对橙子的教训也是很深刻的,一份判决必须经得起检验,并不是事实调查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就可以了,笔误之类的细节同样会给法官造成很大的麻烦,还不要说很多笔误甚至引发了严重的舆情事件。正如《南方周末》所评论的那样:这些职业法律人“不屑做的小事”,往往是最体现职业素养、也最容易葬送信誉的地方。
其实法官如此,各行各业也是如此。有一段时间橙子经常在摊上买早餐,煎饼果子再配一杯加糖的小米南瓜粥,很多摊主加糖时直接把糖倒在粥上,糖在粥里融化的不均匀,影响口感。只有一家摊位出售的粥没有这个问题,有一次我认真的观察了一下,发现这家摊主无非是比别的摊位多了一个动作:
看完想起两句话,一是细节决定成败,二是三人行必有我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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