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庭了,律师却不让我走
欢迎点击上方“红发橙子”蓝色字关注本公众号
【上期内容:周日晚上最焦虑?嗯,法官也是!】
同是法律共同体,同吃诉讼这碗饭,法官和律师之间难免有交集。但是这两类群体的交流,确实很敏感。
不否认,有时候法官会和律师很熟悉。
不要往歪了想,不是说两者之间有什么猫腻,纯粹是工作上打交道比较多了,就熟了。橙子是基层院的司法民工,没在中高院的业务庭工作过。反正据我在基层院工作的经验,不少律师的业务还是挺集中的,或者专注于某类案件,或是专注于某家法院。有时候隔三差五就会在不同的案子遇到同一位律师,见多了甚至我都怀疑这位律师是否还在别的法院开过庭。
庭审时见面多了,自然就对这位律师了解了。有的律师,当你已拿到起诉状看到原告的代理人是他,就会本能的预感到这肯定是一件非常麻烦的案子,因为这位律师似乎代理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案子;有的律师因为具有一些品质会让法官们都比较欣赏,比如工作很认真,比如确实很为当事人着想,大家私下里评价不错;还有的律师知名度比较高 ,大家甚至会关心一下TA 的八卦,比如前些天大家盛传一位女律师离婚了,即便是我之前那位八卦的不得了的助理,也没有勇气向她求证这件事。
现在对于法官和律师的交往限制的的越来越严了,所以即便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律师,除了庭审外也没有什么接触的机会。但是也不是没有,庭前忙着庭前准备,法官和律师没什么交流,庭审中也是如此,庭审后经常出现律师不让法官走,非要拉着法官再聊几句的情况。
也会你会说庭审结束后法官不是应该立刻离开法庭吗,怎么还会有和律师交流的机会呢?有两个原因,一是我之前在家事庭工作,双方当事人往往情绪都很激动,特别是经过庭审时唇枪舌战,庭审结束后很多人肝火更盛,特别是还有可能有双方前来助阵的亲友们在中间煽风点火,很多时候签笔录时双方也有可能发生冲突(审判琐记:签笔录这种小事也可以是书记员的噩梦),因此院里有规定庭审结束后法官不许立刻离开法庭,至少要等到一方当事人签完笔录后再走,因此签笔录的过程中法官和律师会就有交流的机会;还有一种是法官有时候会在庭审结束后把可能败诉的一方留下来再聊聊,给对方适当的渗透下诉讼可能的走向,让这一方拿到败诉判决书时不那么措手不及(参看审判琐记: 如何在拿到判决书前判断案件输赢),这时候法官和律师也会有交流的机会。
有的律师还是挺会抓住这样的机会,和法官有一些交流。据我观察,这时候律师和法官交流的内容主要分三类:
一类是有的律师觉得庭审时自己阐述的不够充分,抓住这样的机会再和法官表达一下己方的观点,再努力争取法官支持己方的观点,对于这样的律师,无论对他的观点是否赞同,但是这样的敬业精神还是很赞赏的 ;
另一类是通过和法官交流借机向当事人展示一下自己,有位在家乡做法官的朋友就吐槽说,有位老律师经常在庭审结束后和她聊两句家常,有时候还聊几句她的父亲,以此向当事人显示自己和法官很熟悉,其实律师和法官的父亲也就是点头之交,他这样的做法让这位朋友很是鄙视;还有一位律师,无论是那位法官承办的案子,每次庭审结束后都会追着法官问她代理的另一件案子的情况,每次散庭都这样,语气还有点嗲,时间长了我们觉得,她大概是在向当事人显示她代理的案件比较多,或是在显示和法官比较熟吧;
还有一类是抓住机会和法官聊业务。这几年家事审判中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了,主要是因为家事诉讼的裁判文书不对外公开,好处是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也降低了一线法官和助理的工作量,坏处是从事家事审判的律师对于法院的裁判尺度就不好把握了,特别是对于家事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知道法院内部究竟是怎么掌握的,因此不少年轻的律师会在庭审结束后抓紧和法官探讨,希望能得到解答。
法官和律师是聊不完的话题,关注“红发橙子”公众号的朋友不少也在从事律师工作,不知道如果你们有机会和法官交流,你们最想问什么,欢迎留言。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