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有一老,如有一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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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每当当事人说,我真的不在乎钱......】
这几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有一个案子,因为疑难复杂而上会讨论,讨论中大家对于其中一个判项产生了争议,一分部分同事支持这一判项,认为这么判比较稳妥,便于执行,另一部分同事持反对意见,认为目前普遍不这么判决,但是为什么不这么判,又给不出明确的依据。
因为我之前在家事庭工作,对于这类案件不是特别了解,为此我特意问了好几位同事,大家只是记得好像某份文件或者某个二审判决否决了这样的判项,但是具体出处又提不出来。我想来想去,给一位老大姐打电话请教这件事,算来算去,在本院民事审判口,这位老大姐是工作时间最长、经验最丰富的了。
老大姐果然没让我失望,她很干脆地告诉我,之前大家确实是这么判决的,但是2019年的一件案子,原告因为这一判项专门上诉到中院,中院的二审判决对此进行了改判,从此以后,大家再遇到类似情况,都不再这么判决了。后来因为部门调整和人员流动,好多同志只是朦朦胧胧地记得有这件事,但是具体情况已经不了解了。
最后,我在大姐的提示下找到了那份二审判决,大家经讨论最终就判决达成了一致意见。
类似的事之前也发生过,当时还在家事审判庭工作,有一回执行局的一位同事和我联系,我的一件离婚判决生效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由这位同事承办。这位同事从事执行工作时间不是很长,他就判决中的一个判项和我谈论,认为我的判决是有问题的,听完他的话,我哭笑不得地对他说,这么判决应该没有问题吧,因为这是贵部门特意要求我们这么判的啊......
这位同事确认完这件事后有点尴尬,因为这件事,他真的不知道。
在审判一线呆的时间长了就会发现,相当多的审判经验并没有经过系统的整理和公布,还停留在口口相传的阶段,这对新人特别不友好。这些年法院轮岗交流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民事口,人员调动和案件类型调整都是常态,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接触了新类型的案件,也需要从头学起。怎么学呢?除了找有经验的同事传帮带,更多的是靠梳理之前的判决慢慢学习领会,但是这样做时间长了,往往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特别是审判中很多细节性的东西,除非有人告诉你,不然你真的不知道。有时候如果一个部门人员调整过多过快,会直接导致审判经验传承断层,真遇到需要一锤定音的时候,大家都吃不准,甚至需要考古一样反复探究才能明白这么判决的由来和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就真的是“庭(业务庭)”有一老,如有一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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