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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热粉丝因追星获刑......你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商品!

法治调研君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服务平台
2024-09-16

以下情形,你是否在社交媒体上见过或者实际体验过呢?


↑↓ 上下滑动感受“盛大”场面 ↑↓


小王在机场就遇到过一次这样“盛大”的场面,某位“偶像”的粉丝们拉着应援横幅,拿着应援物,高举着手机等待“偶像”出站。由于他们人数众多,声势浩大,吸引了许多乘客的目光,同时也因为阻塞通道而被一些乘客嗤之以鼻。小王因为赶时间,没有等到“偶像”出场的那一刻,但小王可以想象,那必定是整场接机活动的最高潮。


与此同时,一个疑问也浮现在了小王的脑子里:


“粉丝是怎么知道‘爱豆’啥时候到达机场呢?难不成‘爱豆’会提前把自己的行程广而告之?”


小王为了找到答案便去搜索资料,结果却出乎小王的预料。


除了极少一部分明星航班信息泄露是团队自行放出进行炒作以外,绝大部分明星都是“信息泄露”的受害者,甚至不少明星在社交平台向粉丝发出呼吁,尊重艺人隐私,不要聚集为艺人接送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看到这里,小王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对劲:


是谁在背后散播明星的航班信息呢?

恰巧,小王就看到了这样一则案例。


有两名“粉丝”是追星爱好者,但他们不满足于在荧屏上看到自己的偶像,更想要近距离接近偶像。于是他们想到了给偶像接送机这个途径,可是怎么才能弄到偶像的航班信息呢。“灵机一动”,他们联络上了不同航空公司的两名客服人员,提出花钱从他们手中购买偶像的航班信息。两名客服人员一看有利可图,欣然应允,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包含航班轨迹、公务舱舱单等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卖给两名“粉丝”,获利六万余元。


一场双方都觉得皆大欢喜的行动,却恰恰踩中了法律的雷区


法院审理认为,两名“粉丝”为了满足自己追星的目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而两名航空公司从业人员在有明确职业要求的情况下,出售公民信息数千条,情节特别严重,他们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两名航空客服人员三年内被禁止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两名粉丝中的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另一名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小王进一步查阅资料发现,因为违法获取艺人个人信息而被惩处的案例不在少数,但很多粉丝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他们其中一些人热衷于为其他人分享获得艺人航班信息的途径,比如找黄牛购买等,组织大型接送机活动,全然不顾机场其他乘客的感受,也为机场的管理带来诸多麻烦。

我们从来不反对追星,但我们不能容忍那些超越道德界限和法律规定的追星行为,而这样没有基本是非辨别能力的“粉丝”就比理智的“粉丝”对偶像的崇拜更多更热烈吗?


   大家的心中,自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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