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惊现“大灰狼”?谁有义务报告狼来了?最高检在追责......
安徽某小学传闻有老师猥亵学生,校长沈某听到传言后,就和副校长钟某一同向该教师和被害人家长了解情况。果然,该校数学教师张某于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10月期间,先后在学校教室、办公室及家中补习班等场所,多次对班内女学生赵某某、刘某某、王某实施触摸胸部、臀部等隐私部位等猥亵行为。
学校立即对张某作出停课处理,并要求张某自己与学生家长协商处理此事。此后,在钟某见证下,张某向被害学生及家长承认错误,并赔偿三名被害人各10万元,将此事私了。
2020年11月,此案因群众举报而案发,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而沈某被免去中心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钟某被免去小学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2年5月27日,该案被最高检作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有人或许会奇怪,沈某、钟某为什么也要受到处罚?那是因为他们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那么你了解强制报告制度吗?
1
制度出台背景
2011年至2012年,北方某县城小学男班主任齐某,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办公室、教室和澡堂,对7位女童进行了多次强奸和猥亵。该案件终审判处齐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对此,最高检提起抗诉。
最高法采纳了最高检的抗诉意见,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齐某判处无期徒刑。
针对这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检察建议。“1号检察建议”代表了对未成年人的关切,此后就催生出两个被广泛采用的制度:
1.教职工入职查询犯罪记录制度
2.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2
什么是强制报告?
2020年5月7日,由最高检、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
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3
不法侵害包括哪些情形?
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非正常损伤;
怀孕、流产;
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
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
伤残、死亡;
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
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被拐卖、收买;
被组织乞讨;
以及对未成年人造成不法侵害的其他情形。
4
不报告结果会怎样?
报告时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其身份、案情等信息要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进行传播。
接到报告的主管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违法窃取、泄露报告事项、报告受理情况以及报告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对按规定报告而引发的纠纷,报告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干扰、阻碍报告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应当报告而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报告制度已实施满两年,检察机关办案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的已达2854件。报告人中有医生、老师,也有酒吧员工、出租车司机,这意味着2854次的看见而非漠视,让身处痛苦深渊的孩子们得到了拯救。
愿全社会都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呵护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
如果遇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请您拨打:
110 公安报警电话
12309 检察服务举报电话
12355 全国妇联维权电话
12338 共青团青少年服务台维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