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回头看”】省扫黑办、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宋某涉黑案开庭审理
5月9日,宋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等一案在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
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召带领五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全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干警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在省公安厅刑侦局的统一指挥下,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亮剑-1”集中收网行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0人。经专案组深入侦查,查实其中1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破获案件14起(其中寻衅滋事案4起,抢劫案2起,组织、强迫卖淫案1起,非法拘禁案1起,敲诈勒索案4起,容留吸毒案2起),另查证该团伙成员还涉及7起案件。2018年8月7日,公安机关将宋某、董某、熊某、熊某某、吴某等5名成年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现已查明:2017年以来,宋某为达到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等目的,利用本人的社会名气,以提供经济为诱饵,采用胁迫、恐吓等方式,大肆笼络两劳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以及未成年人作为自己的小弟。在违法犯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作为一个关注度极高的要案,本次庭审也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加强指导,市院相关领导对庭前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并提出相关要求;二是开庭前与井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沟通、充分交换意见,不仅就庭前会议示证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达成一致,同时针对庭审中安全保卫、讯问被告人顺序等形成共识。三是根据本案具体案情和庭前会议情况,制作公诉意见、出庭预案及答辩意见,确保指控效果。
一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二是充分运用出庭一体化开展示证。通过当庭播放该组织成员的快手视频、图片,及组织成员持械殴打他人的视频,直观展示该组织成员的暴力性及社会危害性。特别是针对宋刚当庭提出异议和辩解的部分,通过出庭一体化展示同案人供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提出有力质证意见。三是加强庭审指挥。庭审当天,市院相关领导到现场指挥,并在中午休庭期间就庭审情况指导出庭公诉人调整讯问策略、答辩重点。
庭审当天,市院组织各区县刑检业务骨干到庭审现场观摩,通过以案代训提升业务能力。
来源:乐山市委政法委、井研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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