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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书林|《大藏经总目提要》之《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作者辨正 ——兼论隋朝彦琮、唐朝彦琮、唐朝彦悰

钟书林 中国俗文化研究 2021-09-15




钟书林,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



佛经研究专家陈士强先生以一己之力,集数十年之功,撰成鸿著《大藏经总目提要》,嘉惠学林,厥功甚伟。其学殖之渊深,毅力之坚韧,均值得笔者学习。然智者千虑不免一失,白玉之中不免一瑕。笔者因整理敦煌文献之故,专以细读陈先生之鸿著篇什,存有所疑,以祈教于笔者所敬重的陈先生等方家。
陈士强先生在《大藏经总目提要·文史藏·传记部》的“第二品  唐彦悰《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三卷”中指出:“《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又名《法门法琳别传》、《沙门法琳传》、《法琳别传》等,三卷。唐西京弘福寺沙门彦悰撰。载于《丽藏》‘惠’函、《频伽藏》‘致’帙,收入《大正藏》第五十卷。彦悰,北宋赞宁《宋高僧传》卷四有传。……传中还引用彦悰自己的话,辨析了彦悰的‘悰’字与隋代著名的佛经翻译家、著述家彦琮的‘琮’字在写法上的不同,据此可以纠正一些佛教史籍的误刊。”陈先生在此番论述中,虽然引用了彦悰自己的话,强调“琮”与“悰”字不同,但还是错将彦琮、彦悰混淆在一起了。彦琮、彦悰生活时代不同,所撰写典籍也各有不同,因而不能不仔细加以甄辨。同时,陈先生所强调的“据此可以纠正一些佛教史籍的误刊”,到底哪些有误,哪些无误,笔者以有限学识,在本文中也试作以一定的澄清,聊且抛砖引玉,以便更深入研究。



一、关于《法琳别传》作者的记载
《大正藏》记载:“《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京弘福寺沙门彦琮撰。” 指出《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作者是“彦琮”,不是“彦悰”。与此相呼应,敦煌藏经洞文献P.2640V原卷首端题名《沙门释法琳别传》之下云:“京弘福道场释迦琮纂。”交代该篇作者,即释彦琮。又,《宋史·艺文志四》记载:“僧彦琮《释法琳别传》三卷。”亦同为彦琮。
而依照有关文献记载,高僧彦琮有两个人:一是由北朝入隋的彦琮,二是由隋入唐的彦琮。下文将还要详细讨论到唐朝高僧彦悰。为了区分方便,本文姑且将三人分别称之为隋朝彦琮、唐朝彦琮、唐朝彦悰。若要更好地全面了解《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作者,需要首先对这两个彦琮作一番考辨。
二、隋朝彦琮与唐朝彦琮
最早将两个彦琮作以区分的是唐代初期的道宣。他在《广弘明集》卷二十五中同时收录了两个彦琮的作品。为了区分两个彦琮,他巧妙地采取了用朝代标识的办法,一个称之为“陈释彦琮”,另一个称之为“隋释彦琮”。他在同卷中收录的两篇作品,一是“陈释彦琮”《福田论》,二是“隋释彦琮”《沙门不应拜俗总论》。
唐代初期,除道宣的《广弘明集》记载的作品外,同时期的道世《法苑珠林》,对两个彦琮文集记载与区分,更为详细。《法苑珠林》记载:
《众经目录集》七卷。右隋朝开皇十四年,大兴善寺沙门释法经等二十大德奉敕撰、扬化寺沙门明穆、日严寺沙门彦琮,区域条分,覼缕缉维。……   《达摩笈多传》四卷、《通极论》一卷、《辩教论》一卷、《辩正论》一卷、《通学论》一卷、《善财童子诸知识录》、《新译经序》、《福田论》一卷、《僧官论》一卷、《西域玄志一卷》。右此十部二十二卷,隋朝日严寺沙门释彦琮撰。……《西京寺记》二十卷、《沙门法琳别传》三卷、《沙门不敬录》六卷。右三部二十九卷,皇朝西京弘福寺沙门释彦琮撰。
对于两个彦琮的区分,与《广弘明集》相比,《法苑珠林》一曰“隋朝日严寺沙门释彦琮”,二曰“皇朝西京弘福寺沙门释彦琮”。前一个彦琮由陈朝入隋朝,所以《广弘明集》与《法苑珠林》一作“陈朝”,一作“隋朝”;后一个彦琮由隋朝入唐朝,所以《广弘明集》与《法苑珠林》一作“隋朝”,一作“皇朝”(即唐朝)。两家记载,虽然用语不同,但是所指涉的对象相同。



同样地,在《新唐书》等历史典籍中,也作了区分记载。《新唐书》卷五十九《艺文志》:“僧彦琮《崇正论》六卷,又《集沙门不拜俗议》六卷,《福田论》一卷。”随后该卷又记载:“僧彦琮《大唐京寺录传》十卷,又《沙门不敬录》六卷。”前后记载有两个彦琮。为了避免混淆,《新唐书》在第二个彦琮的名下小字注云:“龙朔人,并隋有二彦琮。” 注记的文字,显然是为了区分两个彦琮的不同。前一个为隋代彦琮,后一个为唐朝彦琮,并且强调后者为“龙朔人”。对于两个彦琮的区分,《新唐书》与《法苑珠林》相同,指涉的对象与《广弘明集》,实质一致。
释道宣在《广弘明集》中为便于区分,采用“陈释彦琮”、“隋释彦琮”的方式称呼两个彦琮。但在他撰述的另一部书《续高僧传》中,则采用“隋东都上林园翻经馆沙门释彦琮传”的标题,标识前一个彦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据《影印宋碛砂版大藏经》本缩页影印出版的《广弘明集》卷二十五《福田论》标题之下亦有“隋东都上林园翻经馆沙门释”等字。对于道宣的上述改变,可能存在两种原因。一种是《续高僧传》、《广弘明集》中的上述标题,是后来人整理时修改的,不是释道宣原题。另一种可能,即使是释道宣原题,也并不矛盾。在《广弘明集》中,出于区分两个彦琮的考虑,将一个定位在“陈”,另一个定位在“隋”。这只是一种权宜定位。而在《续高僧传》中,只为前一个彦琮立传,自然不存在区分必要。又由于他虽然生于陈朝,但主要仕历在隋朝,所以改称“隋”也固无不可。而后一个彦琮,由隋入唐,其生活年代与道宣大体相当。道宣撰写《续高僧传》时仍然在世,所以没有入传。其大体生平事迹,在下文与唐朝彦悰比较时详论。此处先探讨前一个彦琮(隋代)的大体生平状况。
隋代彦琮的生平事迹,道宣《续高僧传·隋东都上林园翻经馆沙门释彦琮传》有较为详细记载。按该传,彦琮,俗缘李氏,赵郡柏人,历北齐、北周、隋等朝。周武帝时,更名彥琮。对于其卒年,史籍有两种不同记载。
第一种记载,卒于隋朝大业六年。此说最早见于道宣《续高僧传·隋东都上林园翻经馆沙门释彦琮传》记载:“释彦琮,……因卒于馆。春秋五十有四。即大业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也。”明代梅鼎祚等,从其说。梅鼎祚《释文纪》卷四十一《福田论》“释彦琮”之下小字注云:“姓李,赵郡柏人。入隋东都上林园翻经馆。沙门赋词宏瞻,精理通显。大业六年卒。”
第二种记载,卒于唐朝武德二年(619)之后。此说最早明确见于唐代智升《开元释教录》记载:“仁寿之末,崛多以缘他事流摈东越,笈多乘机专主传译。从大业初年,终大业末岁,译大方等善持意等经九部,并文义澄洁,华质显畅,沙门彦琮、明则、行矩等笔受。至大唐武德二年,终于洛汭,沙门彦琮为之作传。”笈多三藏法师在大唐武德二年(619)去世,彦琮为之作传,据此彦琮的卒年当在武德二年之后。
智升《开元释教录》成书于唐玄宗朝,此说受到《续高僧传》的影响。《续高僧传·隋东都雒滨上林园翻经馆南贤豆沙门达摩笈多传》记载,达摩笈多“至武德二年终于洛汭”。该传叙述达摩笈多与彦琮的关系说:“有沙门彦琮,内外通照,华梵并闻,预参传译,偏承提诱。以笈多游履,具历名邦,见闻陈述,事逾前传。因著《大隋西国传》一部。”《续高僧传》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彦琮在武德二年为达摩笈多撰写传记之事,但对《开元释教录》说法出现具有一定影响。



由于《续高僧传》的成书,早于《开元释教录》,所以后世对于隋代彦琮的卒年,多遵从最早说法——隋大业六年(610)说。而相关唐朝武德二年(619)之后的说法,除《开元释教录》之外,其他史籍较少谈及。
又,《释文纪》卷四十四《缘生经并论序》记载:“三藏法师达摩笈多与故翻经法师彦琮在东都上林园依林邑所,获贤豆梵本,译为隋言。三年九月,其功乃竟。”文献多记载的是隋代彦琮与笈多三藏法师共事,从事佛经翻译。因此,即便是《开元释教录》中有关彦琮在大唐武德二年为达摩笈多作传的记载可信,也绝不能据此误判:此彦琮即为唐代弘福寺彦琮。
以上通过梳理唐代初期三部重要佛经文献《广弘明集》、《续高僧传》、《法苑珠林》的记载,我们将两个彦琮大致区别已经弄清楚。(1)在时间上,两个彦琮生活年代一个稍早,由北齐、北周入隋,主要活跃在隋朝;另一个稍晚,由隋入唐,主要活跃在唐朝。(2)在僧院上,一个为日严寺高僧,一个为弘福寺高僧。(3)在文集上,日严寺彦琮整理和撰述的文集为十一部二十九卷,弘福寺彦琮为三部二十九卷。虽然卷数相同,但前者部数,多出八部。这可能与日严寺彦琮担任僧官,得其中便利之处不无关系。宋代高承《事物纪原》记载:“自隋文帝以沙门彦琮为翻经馆学士,后始命僧以官。” 《法苑珠林》:“至隋大业初,……时有彦琮法师,即传译之领袖也。”均体现出隋代彦琮在当时佛教界翻译领域的地位。
由于这两个彦琮,都曾经生活在隋朝时期,年代又相近,所以容易混淆。唐代早期佛教文献,对两个彦琮记载还是区分得很清楚。宋代以后,开始淆乱。
上引《新唐书·艺文志》,记载有隋代彦琮文集:《崇正论》六卷,又《集沙门不拜俗议》六卷,《福田论》一卷;唐代彦琮文集:《大唐京寺录传》十卷,又《沙门不敬录》六卷。其中《沙门不拜俗议》六卷、《沙门不敬录》六卷,参照《广弘明集》记载,均应指后一个彦琮的《沙门不应拜俗总论》。它们是同一部文集。而《新唐书·艺文志》把它作为两部文集,并且分别归属于两个彦琮之下,实在是讹误不小。
欧阳修、宋祁作为修史的大学者,在史书的艺文志中尚且淆乱至此,遑论其他学者及其记载了。对于两个彦琮的区分,随着他们文集渐趋消亡,而淆乱更甚。
在唐代,《法苑珠林》记载日严寺彦琮文集是十一部二十九卷,弘福寺彦琮为三部二十九卷。到北宋初期,欧阳修、宋祁《新唐书·艺文志》记载日严寺彦琮文集锐减至三部十三卷,其中一部六卷还是误收,实则只有两部七卷。弘福寺彦琮文集只剩下两部十六卷,其中原有“《西京寺记》二十卷”,已改作“《大唐京寺录传》十卷”。更为严重的是,《新唐书·艺文志》同卷记载的“《法琳别传》二卷、《大唐京师寺录》(卷亡)”,均已经不署“彦琮”之名。并且《法琳别传》三卷,也已经减至二卷。



《大唐京师寺录》其实就是《大唐京寺录传》,为同一部书,都是从《西京寺记》中分离出来的,而《新唐书·艺文志》误作两书,并且在《大唐京师寺录》之下注明“卷亡”。
到了宋元之际,文集消亡更甚。相较于《新唐书·艺文志》,元代编撰的《宋史·艺文志》仅记载有:“彦琮《福田论》一卷。……僧彦琮《释法琳别传》三卷。”由于沿袭《新唐书·艺文志》的排序,两个彦琮前后相隔较远,也没有如《新唐书·艺文志》那样,注明是两个人,实是很大的疏漏。这给后世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按《宋史·艺文志》记载,两个彦琮都只剩下一部文集,其他都已经消亡了。
元代以后的正史艺文志中,不再记载任何一个彦琮的文集,两个彦琮被误为同一人。更为严重的是,被视为同一人的彦琮,有时并被与彦悰混在一起,淆乱不清,如将《释法琳别传》这样的作品判定为彦悰所作,实在是离历史的真实越来越远。

三、由隋入唐的彦琮与唐朝彦悰
由隋入唐的弘福寺彦琮,与唐代初期的彦悰,实非同一人。这在《宋高僧传·唐京兆大慈恩寺彦悰传》中已经记载,在慧立死后,彦悰对《慈恩传》做了大量修改,并对《慈恩传》进行笺述。“或有调之曰:‘子与隋彦琮相去几何?’对曰:‘赐也,何敢望回。虽长卿慕蔺,心宗慕于玉宗,故有以也。’”当有人问彦悰,他比起隋代的彦琮怎么样时,彦悰强调“心宗”(悰)不及“玉宗”(琮)。这个彦琮,笔者以为,当是指《广弘明集》中记载由隋入唐的弘福寺彦琮,而非指由北朝入隋的日严寺彦琮。个中缘由,有两个方面。
第一,“隋彦琮”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含义。两个彦琮,由于曾经都生活在隋朝,所以在初唐时期,僧人如释道宣、释道世等均将两个彦琮,有意识地区别对待。由于两个彦琮在当时佛教界的影响,彦悰等人,对两个彦琮,自然亦是熟悉。问话人既然直接说是“隋彦琮”,那么已是将两个彦琮作了区分。日严寺彦琮,由北朝入隋,已经去世将近40年。而弘福寺彦琮,由隋入唐,在当时以著有《沙门法琳别传》而享有盛名。《沙门法琳别传》在贞观末年即广为传抄,一时洛阳纸贵,传播遐远。敦煌藏经洞发现的五件《沙门法琳别传》文书,大抵均为贞观末期抄本,并且各抄本之间互有差异,可见此传记的盛传程度。按《宋高僧传》记载,彦悰“贞观之末,观光上京,求法于三藏法师之门”,可见彦悰及问话人正生活在贞观之末,《沙门法琳别传》热炒之时,他们所欲比拟的正是当下热门人物《沙门法琳别传》作者彦琮,所以彦悰有“心宗”(悰)不及“玉宗”(琮)的感慨。
第二,彦悰的撰述,与两个彦琮的著述,在文体的远近关系上有细微差别。日严寺彦琮是著名翻译家,以翻译著述闻名;弘福寺彦琮以文采名世,尤以《沙门法琳别传》一举成名。贞观时期书法家李怀琳为之作序,称赞彦琮《沙门释法琳别传》:“理致周备,捃摭无遗,删补有则,抑亦僧中之良史也。然而记词记事,班、马拟以多惭;直笔直言,陈、范方之有愧。始验琳公之草创,唯著美于一时;上人之润色,乃规模于万叶。” 足见时人推崇评价之高。而彦悰所修改、笺述的《慈恩传》,在文体上,与《沙门法琳别传》一致。所以时人开玩笑式地让彦悰自己把《慈恩传》与《沙门法琳别传》作比较,衡量一下高低。如果将此处的“隋彦琮”理解为日严寺彦琮的话,那么拿他的翻译著述与彦悰《慈恩传》相比,显然可比性不强,远不如拿弘福寺彦琮《沙门法琳别传》作比较合适。
虽然唐代彦悰及其传记中,都已经辨明彦悰与彦琮的区别,但是唐代开元以降的文献记载和学人研究,仍然将此二人淆乱不清。以下稍微征引一些文献例证即可见一斑。
一是同一部书中淆乱不清的。以唐代释智升《开元释教录》为例,淆乱之处已经较多。(1)该书卷八上《总括群经录上》记载:“沙门释彦一部六卷《集议》。” 按:《集议》即《集沙门不拜俗议》的简称。依《新唐书·艺文志》所载及上文所述,当为彦琮所撰,而非彦悰。(2)该书卷八下记载:“沙门释彦,识量聪敏,博晓群经,善属文华,尤工著述。天皇龙朔二年壬戌有诏令:拜君亲恐伤国化,令百司遍议。于时沙门道宣等共上书,启闻于朝廷,众议异端。所司进入,圣躬亲览,下敕罢之。恐后无闻,故纂斯事,并前代故事及先贤答对,名为《集沙门不拜俗议传》,之后代永作楷模,墙堑法城,玄风不坠也。兼撰《大唐京师寺录》,行于代矣。”两次均作“悰”。而依上文所引文献及其考证,《集沙门不拜俗议传》、《大唐京师寺录》编撰者应是为彦琮,而非彦悰。(3)该书卷九《沙门释慧立传》记载:“立以玄奘法师求经印度,若无纪述,季代罕闻,遂撰《慈恩三藏三传》,未成而卒。后弘福沙门彦续而成之,总十卷,故初题云:‘沙门惠立本,释彦笺’。”此处记载,将彦琮、彦悰严重混淆不清。先是将彦悰误为弘福寺沙门,继而误作“释彦琮笺”。事实上,弘福寺沙门应是彦琮,不是彦悰;而笺述惠(慧)立《慈恩传》的应是彦悰,不是彦琮。上述记载,《宋高僧传》卷十七《唐京兆魏国寺惠立传》作“广福寺沙门彦悰续而成之,总十卷,故初题云:‘沙门惠立本,释彦悰笺’是也”。此处“悰”前后一致。但由于受上述《开元释教录·沙门释慧立传》记载的影响,还是将彦悰误作“广福寺沙门”,这与同书卷四《唐京兆大慈恩寺彦悰传》记载显然相抵牾。《宋高僧传》将“弘福寺”改为“广福寺”,可能已经察觉到《开元释教录》记载的错误,试图作以一定的改动,因而讹异如上。
以上数例见出,成书于唐代开元年间的《开元释教录》,已经对贞观之末的彦琮、彦悰有些混淆不清了。上述所列举的例证,或出于后世传刻时的疏误,但也不能排除当时撰述者的含混不清,导致后世以讹传讹更甚。
二是同一类书中淆乱不清的。不少文献记载,彦悰有品画理论著作传世。例如:(1)唐代朱景玄《唐朝名画录》记载僧彦《续画品》云云。(2)宋代趙希弁《郡斋读书后志》卷二“《后画录》一卷”云:“右唐僧彦撰。品长安名画,凡二十七人。” (3)清代康熙年间《佩文斋书画谱》卷十七《唐沙门彦悰后画录》记之最详:“彦为《帝京寺录》,因观在京名迹,其中优劣差降,甚有不同。若曹、姚之徒,已标前录;张、谢之伍,题之续品;沙门之内,弃其数人。但非释氏,所宜故阙而不录,都合二十七人,名曰《后画录》。如郑法轮、太常成嵩、尹伯乾、长通竺元标等虽行于代,未曰名家,若兹之流,以俟来哲。时贞观九年春三月十有一日序。”
以上三例记载的《后画录》作者,如果说只看前两例,定会以为是《慈恩传》的笺述者彦悰,而只有看到第三例,才会知晓此处“彦悰”亦系“彦琮”之讹。一是依上文引证,《帝京寺录》作者是彦琮,而不是彦悰;二是末尾落款时间是“贞观九年”,而按《宋高僧传》记载,彦悰在贞观末年才“观光上京,求法于三藏法师之门”,因而他绝无可能在贞观九年就已经撰述此书。此外,在《宣和画谱》、《画史会要》、《清河书画舫》、《佩文斋书画谱》等文献中,有时正作“僧琮”,即僧彦琮的省称。
不过,《后画录》是否为彦琮所作,清代学者已提出质疑。清代《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十四“后画录一卷”云:“唐释彦撰。前有彦自序,称为《帝京寺录》,就所见长安名画,系以品题,凡三十七人……序题贞观九年……则湊为明皇时人,彦远在太宗之世,何以能预录之乎?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曰:‘僧之评,最为谬误。传写又复脱,错殊不足看也。’是真本尚不足重,无论伪本矣。”此处也是误“琮”为“悰”。但所辨《后画录》为伪本,确有道理。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为唐武宗会昌年间著作,从该书引述的评语来看,《后画录》成书当还在此之前。张彦远斥其“最为谬误”,很可能是来自民间之作,之所以署名僧彦琮,是因为彦琮《沙门释法琳别传》竞相传抄正盛,藉此托名传世的缘故。



四、《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的作者
由上述《后画录》冀托名彦琮以传世,以及《宋高僧传》中时人调笑僧彦悰:“子与隋彦琮相去几何”之语,都可见彦琮《沙门释法琳别传》在贞观年间的影响力。而传刻文献及研究者,多将“彦琮”、“彦悰”混为一谈,并将彦悰误作“弘福寺沙门”,甚至将《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沙门释法琳别传》)也混为“彦悰”所作,实有违历史真实。上文已将传刻文献“彦琮”、“彦悰”相混的情况基本厘清,下文将重点论述《沙门释法琳别传》的作者是彦琮,非彦悰。除了前文已有的考证外,兹再申述五条理由,以坚此说。
第一,从两人贞观年间在京都的生活时间来看。彦悰是贞观末年才到京都的,之前情形如何,无从知晓。《宋高僧传》记载:“释彦悰,未知何许人也。贞观之末,观光上京,求法于三藏法师之门。”三藏法师即唐三藏玄奘法师。彦悰修改、笺述《慈恩传》,即由此渊源而来。 
而彦琮由隋入唐,从上引文献中见出,贞观九年、龙朔二年等,都有他的活动印迹。其所著《西京寺记》二十卷(因唐代以后文集部分佚亡,或作《大唐京寺录传》,又作《大唐京师寺录》、《帝京寺录》等)的煌煌巨著,即是久在帝京的缘故。《沙门释法琳别传》传尾说:“余既侧闻馀论,思记德音。”法琳是由隋入唐的高僧,后因护法忤怒唐太宗,贞观十四年流放而死。彦琮与道宣、法琳等,都是由隋入唐的高僧,对法琳武德、贞观年间所有护法事迹,多有耳闻,因而其传记叙述甚详。而彦悰是在贞观末年入京的,其时法琳已经去世数年。法琳轰轰烈烈的护法之事,伴随朝廷的禁断法令,已然寂静。因而,彦悰撰作法琳别传的诸多条件,不再具备,没有作传的可能性。
第二,从两人所居处寺院来看。不论是敦煌藏经洞文书,还是《大正藏》,其记载都具有较高真实性和较强说服力。它们都记载《释法琳别传》的作者为“弘福寺”沙门彦琮,可信度应该很高。而彦悰,据《宋高僧传》记载,为大慈恩寺僧人。弘福寺、大慈恩寺,虽然都在京都,但两寺相差较大,绝无记混的可能。
第三,从两人与法琳关系来看。彦琮与法琳作为同时代人,关系密切程度虽然无从考知,但传记中的敬仰之情,溢于言表。而彦悰,在法琳去世数年后才入京都,对法琳之事,相对陌生。即便是为之写传,可能也相对隔膜。彦琮对法琳的情感,可以通过创作于同一时期释道宣的《续高僧传》为旁证,得到进一步的说明。法琳卒于贞观十四年,道宣《续高僧传》成书于贞观十九年,所以《续高僧传》中也为法琳立传。但只要将道宣、彦琮的这两篇传记相对读,就会发现在情感上,道宣要远为客观冷静得多。同时,对其护法过程的记载,道宣也远为简略逊色。所有这些差别,不能不归因于传主与作传者之间感情的亲疏远近关系。
第四,从两人的才学来看。《宋高僧传》记载:“(彦悰)求法于三藏法师之门。然其才不迨光宝,偏长缀习学耳。于玄儒之业,颇见精微,辞笔之能,殊超流辈。”彦悰虽然拜玄奘为师,但他的才艺不在佛教经义,而在“玄儒之业”,所以时人让其笺述《慈恩传》,正是利用他精通玄儒的特长。所以《宋高僧传》中将他的《慈恩传》笺述,比拟为“乃象郑司农笺毛之诂训也”。由此看来,彦悰的才学并不在传记的创作上,而是在于经学训诂。所以,被时人誉为“僧中之良史”“班马拟以多惭,陈范方之有愧”的《释法琳别传》,不似出自他的手笔。

而对于彦琮,李怀琳《琳法师别传序》说:“爰有弘福寺琮上人者,禀气星辰,体道乘羊之岁;资灵海岳,育德抚象之年。志等澄兰,誓摧邪而纳虑;器均安远,弘正教以为心。至若持线金章贯花玉牒,妙穷宗致,曲尽幽微。然而听览之余,游情子史,综括黄老,包吞儒墨。”彦琮情通传主释法琳,志在摧邪正教,精通佛典,兼通经史。他最终撰成《释法琳别传》,文采斐然,传诵一时,正是源于博学多才的知识涵养。
第五,从两人的交游及社会声誉来看。《宋高僧传》开篇记载彦悰:“未知何许人也”,末尾又说:“悰不知终所”。可见彦悰的声名当世不显。除笺述《慈恩传》外,事迹不详。
而彦琮不仅久居京城,遍游京都寺观名迹,而且与社会上流贤达多所往来。这从李怀琳《琳法师别传序》中可以见出。李怀琳不仅为他的《释法琳别传》作序,并在序中说:“弟子狄道李怀琳,与琮上人,志协金兰,义符胶漆,虽缁素有隔,而嗅味颇同。”交代他与彦琮非同寻常的关系,以自己的社会声望,积极为彦琮援引。李怀琳是唐初著名的书法家,虽然后世对他毁誉不一,但在当时却是和虞世南、欧阳询等,备受帝王礼遇的书法大家。宋代陈思《书小史》卷九说他“工临写善草,好为伪迹”。曾经临摹王羲之的书法,为唐太宗所爱。彦琮的这部《释法琳别传》经李怀琳手书序言,便由此广为传播。
综括全文,我们不仅可以将《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的作者辨证清楚,而且可以通过清理一些掩埋的历史尘埃,重现隋朝彦琮、唐朝彦琮、唐朝彦悰三人的生活遗迹。这或许会对我们再次整理佛经典籍文献时,产生一定的帮助。 

 


原文刊载于《文献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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