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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言 | 张涌泉:数词“百”大写作“伯”发覆

张涌泉 中国俗文化研究 2021-09-15








张涌泉教授,1956年10月出生于浙江义乌。1982年1月杭州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1984年9月考入杭州大学古籍研究所研究生班,师从郭在贻教授研习训诂学,获硕士学位。1986年7月毕业留所任教,并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2年9月考入四川大学中文系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师从项楚教授攻读博士学位。1994年10月提前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并获博士学位。1995年1月至1996年12月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作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为裘锡圭教授。1997年初回杭州大学古籍研究所任教(1996年12月破格晋升为教授)。1998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在学术界的职务有: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语言学会理事,浙江省语言学会会长,浙江省敦煌学会会长,四川大学兼职教授,敦煌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四川大学俗文化研究所、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华东师大文字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字学和敦煌学。其中在近代汉字和敦煌语言文字的研究方面居于海内外研究的前列。代表作有《汉语俗字研究》、《敦煌俗字研究》、《敦煌变文校注》(合作)、《汉语俗字丛考》、《旧学新知》等。






数目词关涉钱谷之数,有时需要使用繁化的“大写字”,以免字形混淆或后人篡改。差不多三十年前,笔者负笈锦城,有幸师从项楚先生研治敦煌学。在项先生的影响熏陶下,我对俗文化尤其是俗语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校期间,写了一部题为《汉语俗字研究》的著作,书中有一篇《数目用大写字探源》的短文1,指出在公元四世纪前后(约当东晋末),人们已开始有意识地在券契中使用大写的数目字;到了公元五六世纪,这种用法进一步得到普及。但那篇短文只是泛论这种用法的起源,涉及的也主要是一到十这十个字。本文重拾旧题,打算就前文未深入讨论的“百”的大写用法略作探讨。





吐鲁番和敦煌写本契券文书中,数目字常常繁化,其中“百”字多借用“伯”。如吐鲁番文书64TAM15:29/2《高昌延寿十四年(637)康保谦买园契》:“若有先悔者,罚银钱壹伯文入不□(悔者)。”(《唐吐》2-23)2敦煌文书伯3348号背《唐天宝六载(747)十一月河西豆卢军军仓收纳籴粟牒》:“军仓:行客任悊子纳交籴粟壹伯捌硕陆㪷。”又伯2049号背《后唐长兴二年(931)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手下诸色入破历筭会牒》:“壹阡肆伯柒拾捌硕贰㪷玖胜麦、粟、油、苏、米、面、黄麻、麸、查、豆、布、緤、纸等,沿寺破除外应及见在:叁伯捌拾壹硕贰㪷肆胜麦,伍伯叁拾叁硕壹㪷捌胜粟,叁硕伍㪷壹胜油,贰胜苏,……肆拾柒硕贰㪷麸,壹伯贰拾贰饼滓,贰伯柒拾捌硕玖胜豆,伍伯玖拾捌尺布,壹伯玖拾伍尺緤,贰伯张纸。”

偶或亦借用“佰”。如伯2838号《唐光启二年(886)安国寺上座胜浄等诸色斛斗入破历筭会残状》: “从辰年正月已后,至午年正月已前,中间叁年,应入硙颗(课)、梁颗(课)、厨田,及前帐回残斛㪷油、苏等,总叁佰肆拾捌硕玖㪷叁胜。麦贰佰玖硕捌㪷,粟壹佰贰拾硕柒㪷。”

有时借用作“百”的“伯”“佰”先后错出。如73TAM520:6/1-1(b)《高昌付官将兵人粮食帐》(二):“合壹壹拾叁斛究兜。”(《唐吐》1-315)其(四)又有“合壹”字样(《唐吐》1-316,本件抄写在《高昌延昌二十年<580>计月付麦帐》的背面)。后者《吐鲁番出土文书》录作“佰”,非原形。伯4957号《申年某寺诸色入破历筭会牒》:“壹佰陆㪷叁胜麦、粟、油、面、黄麻、豆、布等,缘寺诸色破除讫。”又云:“壹伯陆拾玖硕捌㪷捌胜半麦、粟、油、苏、米、面、黄麻、豆、绢等,破用外应见在。”

吐鲁番租借文书常见“租输百役”一词,“百”字亦常写作“伯”或“佰”。如60TAM326:01/3《高昌某人从寺主智演边夏田券》:“若紫(赀)租百役,仰寺主了。”(《唐吐》2-252)69TAM140:18/5《高昌重光四年(623)某人夏部麦田券》:“租殊(输)佰役,仰田主了。”(《唐吐》2-196)64TAM25:12《高昌张永究夏田券》:“(租输)伯役,仰田主了。”(《唐吐》1-459)64TAM4:42《唐龙朔元年(661)左憧憙夏菜园契》:“祖(租)殊(输)伯役,仰园主了。”(《唐吐》3-210)“百”“伯”“佰”交错出现。





考《说文解字·人部》:“佰,相什佰。从人百。”(注文“佰”大徐本作“伯”,兹从《说文系传》本改)“百”“佰”音同义近,盖本一字之孳乳,“百”借用“佰”容易理解。值得讨论的是“百”何以写作“伯”,却是一个一直没有弄明白的问题。对此,人们常见的处理方式是这样的:

66TAM48:25(a),31(a)《高昌延昌二十七年(587)四月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都合)□□叁匹,用钱壹伯壹拾捌文。”(《唐吐》1-338)又66TAM48:30(a),38(a),41(a)《高昌延昌二十七年(587)八月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都合买马□□□匹,用(钱壹)迁肆伯捌拾文。”(《唐吐》1-343)66TAM48:24《高昌高宁等城丁输木薪额文书》:“都合得丁木薪叁伯贰拾伍车(半)。”(《唐吐》1-347)此三例中的“伯”《吐鲁番出土文书》皆括校作“佰”。——篇名前是原书的编号,原来就用逗号,不能随便改的,此书原书这类编号印刷不太清晰,有时看起来似乎像顿号,经咨询该书主持重版的编者王素老师告知,应该统一作逗号。

66TAM48:44,52《高昌临川等城丁输额文书》:“壹伯肆(人)。”(《唐吐》1-348)64TAM15:16《唐贞观十五年(641)西州高昌县赵相□夏田券》:“租储伯役,仰田主(了)。”(《唐吐》2-29)64TAM10:34《唐贞观二十三年(649)傅阿欢夏田契》:“租殊(输)伯役,仰田主承了。”(《唐吐》2-207)2004TAM395:4-6+2004TAM398:4-1+2004TAM395:2《唐西州高昌县李操领钱抄》:“已上计银钱叁伯叁文半,李操领。”(荣新江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上-2)此四例中的“伯”《吐鲁番出土文书》和《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径录作“佰”。






那么,“百”“伯”“佰”三字究竟是什么关系?按上述处理方式,“伯”似乎是“佰”字之误(二字形音皆近)。然而问题在于吐鲁番和敦煌写本文书“百”字繁化大写多借用“伯”,其例数以千计,而只有少数作“佰”(二者之比约十比一),把“伯”判定为“佰”字之误显然不合情理。

其实,“百”的繁化大写字也许本来只作“伯”,二字同音通用。《广韵·陌韵》博陌切:“百,数名。”“伯”为该小韵代表字。而“佰”则在同一大韵莫白切小韵,与“百”异音。再溯及《广韵》之前的写本韵书,如斯2071号《切韵笺注》、故宫本《刊谬补缺切韵》、裴务齐正字本《刊谬补缺切韵》及蒋斧印本《唐韵残卷》,“百”“伯”二字同在陌韵博白反或博陌反小韵(皆以“伯”为该小韵代表字),此四书皆未收“佰”字。3所以当魏晋以后人们有意识地在券契中使用大写的数目字的时候,“伯”作为“百”的同音字(后来《切韵》系韵书的小韵代表字),自然就在首选之列了。试看下面的例子:

69TKM48:9(a),10(a),16/5(a)《唐永徽元年(650)》后付宋赟等物帐》:“以前总计得(贰)□(肆)伯肆拾贰尺。”以下具体支出则作小写的“一千二百尺”“一百五尺”等等(《唐吐》2-166,见图1),可以推知总计时的“贰”“伯”“肆”等属于有意繁化的大写字。



 


图1  69TKM48:9(a),10(a),16/5(a)《唐永徽元年(650)》后付宋赟等物帐》图版及录文


又北敦2496号《儭司唱儭得布支给历》:“法律德荣:唱紫罗鞋两,得布伍伯捌拾尺。支本分一百五十尺,支乘延定真一百五十尺,支乘政会一百五十尺,支啚福盈一百五十尺,余二十尺。”(见图2)此例总计时用“伍”“伯”“拾”,分计时则皆作“五”“百”“十”,可见前者也属于有意用大写的数目字,“百”对应的大写字是“伯”而不是“佰”。



图2  北敦2496号《儭司唱儭得布支给历》


根据上文的举证,“百”繁化大写作“伯”,较早的用例出现在高昌延昌(561—601)年间,这和拙作《数目用大写字探源》一文关于壹到拾等数目字在公元五六世纪逐渐普及的判断大致吻合。宋程大昌《演繁露》卷三“十数改用多画字”条云:“古今经史凡书千百之字,无有用阡陌之阡、公伯之伯者,予故疑旧本不曾改少画以从多画也。然不能究其起自何时。”程氏疑千百之字“不曾改少画以从多画”的说法显然是靠不住的。4





其实“伯”“百”古本通用。《汉书·食货志上》“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颜师古注:“仟谓千钱,伯谓百钱也。今俗犹谓百钱为一伯。”清武亿《金石二跋》卷四“唐国子学石经”条引颜注后按云:“《集古录》毛伯敦铭、龚伯彝铭、伯庶父敦铭,伯俱作百。是百亦通作伯。”又《魏张安姬墓志》(正光二年<521>三月廿九日葬):“春秋六十有五,因抱缠疹,绸缪弥久,医寮(疗)伯方,转加增惙。”5其中的“伯方”当读作“百方”。由此看来,“伯”“百”通用,先秦已然,汉魏沿用;后来契券文书“百”繁化大写作“伯”,可谓渊源有自,水到渠成。

宋以后文献“百”字大写仍有作“伯”的。如宋夏竦《古文四声韵》(北京国家图书馆藏宋刻配抄本),卷端有夏竦本人的序进表,末署“开国公食邑捌阡肆百户食实封贰阡陆伯户臣夏竦谨序进”,作者前用“百”,紧接着“食实封”的时候却写成了“伯”,想来也不会是无意的吧。又如元孔齐《静斋至正直记》卷一“铜钱牌”条云:“宋季铜钱牌,或长三寸有奇,阔一寸,大小各不同,皆铸‘临安府’三字,面铸钱贯文,曰‘壹伯之(文)’等之类,额有小窍,贯以致远,最便于民。近有人收以为钥匙牌者。亦罕得矣。”6这种“铜钱牌”后世仍有留存,如解放后杭州出土的临安府钱牌(图3),背文是“临安府行用”,面文是“准伍伯文省”,正与孔齐的记载吻合。所谓“伍伯文”,就是“五百文”,可见这个大写的“伯”即便南宋时期仍然为官方正式场合所通行。



图3  1957年杭州出土的南宋临安府钱碑正背面7


不过,早期的繁化大写用字往往不太固定,如吐鲁番出土文书“五”既作“伍”,又作“仵”;“七”既作“柒”,又作“漆”;“八”既作“捌”,又作“拔”;“九”既作“玖”,又作“究”;“千”既作“仟”,又作“阡”和“遷”,等等。同样,“百”的繁化大写既可作“伯”,也不妨作“佰”。只是到了宋代刻本流行以后,刊刻文字规范化,大写的“佰”才逐渐占了上风。但假如把古代更为常用的“伯”也校改作“佰”8,那就难免以今律古之讥了。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敦煌文献语言大典》(2001ZDXM740005)中期成果,原载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第161-163页。





注  释

1.《汉语俗字研究》第一版,长沙:岳麓书社,1995年,第363-368页。此书由商务印书馆2010年出增订本;2013年荣获第二届思勉原创奖。

2.《唐吐》2-23,指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贰册第23页,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下仿此。

3.《集韵·陌韵》博陌切小韵才增收了“佰”字。

4.“千”的繁化大写吐鲁番和敦煌文书有“阡”“仟”“遷”等形,用例很多。

5.《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4册,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05页。此例承蒙友生梁春胜提供。

6.《静斋至正直记》,清毛氏抄本。

7. 费均《解后杭州出土的一些宋代货币》,《文物》1965年第6期。此例承蒙张小艳告知。

8. 《汉书·食货志上》“有仟伯之得”的“伯”也当读作“百”,《汉语大字典》称通“佰”,也是受今天“百”大写作“佰”的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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