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信仰 | 万辰婧:肉芝凶吉含义考
作者:萬辰婧,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碩士研究生。
提要:俗諺“太歲頭上動土”中的“太歲”據今人考察應當是一種外形似肉的大型黏菌群,其凶煞意義源於古人將太歲星主“凶”之觀念與土地信仰的結合;但當此物以別名“肉芝”出現時,卻又一直被當做仙草珍材追捧。本文針對這種凶吉並存的情況進行討論,認為先民對肉芝的雙面評價並不矛盾,是從“太歲文化”與“芝文化”兩種角度出發的不同認識在中古時期合併的結果,凶吉雙方又分別受到“肉芝”自身外形特點、誤食致死例等其他因素的影響不斷增強,使此物最終被神異化。
關鍵詞:肉芝 太歲 吉凶 芝崇拜
肉芝,即今所說“太歲菌”1,常言太歲星所行之對應處,土壤下便會有肉狀物體生長,其名曰“肉芝”,而由於太歲主凶,則此物體亦凶,故俗諺有“太歲頭上動土”不吉之說2。“肉芝”一物於古籍中出現并不晚,且其非凡的藥用價值早已為古人所認知,故又被視為珍寶。“趨之若鶩”與“避之不及”兩相矛盾,並存於世已久。然而作為文化意義的“肉芝”一物,與作為假想星的“太歲”二者之間,誰者先出現;且原本為太歲化身的“肉芝”,與此名稱又是如何被聯繫到一起的;這樣矛盾的存在狀態是如何產生,何時產生的?以下將試作分析。
一、“肉芝”異名及由《太平御覽》轉引造成的分歧
“肉芝”原初别名較多,今可見對該物的最早記載為《山海經·海外南經》,名曰“視肉”,郭璞注之曰:“聚肉,形如牛肝,有兩目也,食之無盡,尋復更生如故。”3《神異經·西北荒經》作:“其脯名曰‘追復’,食一片復一片。”4據郭璞描述可知,至晉時,人們已經注意到它可食用、可再生的特點。但並無說明其藥效和凶煞意義,“追復”的命名則突出了它的再生能力。
又《臨海水土物志》另有提到一種海產品,名曰“土肉”,李善引之,言:
“海月,大如鏡,白色正圓,常死海邊,其柱如搔頭大,中食,又曰:土肉正黑,如小兒臂大,長五寸,中有腹,無口目,有三十足,炙食,又曰石華,附石生肉,中啖。”5
後世雖多引用此節,但似乎并不十分符合“肉芝”,不知是否為誤傳,唯“似小兒臂”這一描述被各種肉芝記載所吸收。
“肉芝”一詞產生,約在晉代前後6,較早見於《抱朴子內篇·仙藥》,葛洪提出有五種芝:“五芝者,有石芝,有木芝,有草芝,有肉芝,有菌芝,各有百許種也。”7然此處的肉芝與指代“太歲”的肉芝還有些差異,《內篇》原文“肉芝”一條下對它的描述為:
“肉芝者,謂萬歲蟾蜍……千歲蝙蝠……千歲靈龜……行山中,見小人乘車馬……凡此又百二十種,此皆肉芝也。”8
此顯然與今天所說的肉芝是兩件事,有很強的傳說和泛指特點,若僅僅如此,則可判斷葛洪所言肉芝尚非肉塊形狀的“肉芝”,但在“石芝”條下,《內篇》因傳寫出現了分歧,并影響到了後人的理解,此段即:
“石芝者,石象,芝生於海隅名山,及島嶼之涯有積石者,其狀如肉象有頭尾四足者,良似生物也,附于大石9,喜在高岫險峻之地,或卻着仰綴也。赤者如珊瑚,白者如截肪,黑者如澤漆……大者十餘斤,小者三四斤。”10
王明先生曾校勘此段言:“《御覽》九百八十五作‘肉芝者’,無‘有積石’三字。”11《御覽》本無疑將後半段的描述都歸於了肉芝,且巧合的是這段描述也確實符合肉芝的特性,故後來如《本草綱目》在“芝”總論中就引用了《內篇》此段進行解釋:
“石芝,石象,生於海禹石山島嶼之涯,肉芝,狀如肉,附於大石,頭尾具有,乃生物也……”12
恐李時珍所用即為《御覽》本。若按《內篇》原文的邏輯,之前依次列出石、木、草、肉、菌芝,之後又依次對五項進行解釋是很合理的,但《御覽》本先在石芝中分出一段解釋肉芝,後面又重複解釋肉芝,就顯得不夠流暢,《御覽》本失誤的可能性較大。
有趣的是,李時珍所引的肉芝材料分別被用在了三個位置:第一,在“芝”下引用了《御覽》的“石芝”條後半部分13;第二,在“燕”“蟾蜍”等條下引用今本《內篇》的“肉芝”解釋14;第三,在“封”一條下引用了“視肉”、“聚肉”、“土肉”文獻以及另外二種:
“《江鄰幾雜志》云徐積於廬州河次得一小兒手,無指無血,懼而埋之,此《白澤圖》所謂封,食之多力者也。田九成《西湖志》云:董表儀撤屋,掘土得一肉塊,術士云:太歲也,棄之,亦無害。……此(土肉)又蟲魚之屬,類乎封者也。”15
李時珍的分類表示,他認為“封”“土肉”“視肉”“聚肉”“太歲”是一物,共分入“獸”類。葛洪所說的“肉芝”,則可以總括數種珍奇動物。
明代還出現了幾部對各種異名進行整合的文獻。《五雜組》認為“視肉”、“聚肉”、“肉芝”(出《蕭靜之》,詳後)、“封”是一物。16又《說略》認為“視肉”、“聚肉”、“封”、“土肉”、“太歲”是一物。17總體而言,人們對於“肉芝”的認知日漸全面。
二、“肉芝”與“太歲”的合併
承上所言,《御覽》的轉引造成了後人對“肉芝”認識的分歧,以下姑且稱《內篇》中的“肉芝”為廣義,“石芝”條下的為狹義。那麼受此啟發,《御覽》除了可能存在傳寫失誤之外,是否當時狹義的“肉芝”也可能就包含在“石芝”之內?陳士瑜先生18曾對此進行過探究,但是因為資料缺乏無法判斷二者關係。其文所引蘇軾的《石芝》一詩卻值得注意(即“土中一掌嬰兒新,爪指良是肌骨匀”者),陳先生是將此詩作為“石芝”的資料使用的。該詩分別被收入多部詩集,然而題目不一。《蘇文忠公詩集》19與《補注東坡編年詩》20擬題《石芝》,《坡門酬唱集》擬題《次韻記肉芝》,據其序文:
“予昔夢食石芝作詩記之,今乃真得石芝於海上,子由和前詩見寄,予頃在京師,有鑿井得如小兒手以獻者,臂指皆具,膚理若生,予聞之隱者,此肉芝也,與子由烹而食之……”21
故知此詩描述的應是肉芝,序中開始說到的另一首《石芝》是描述其夢中所見的,不足為證,此外蘇轍有和詩曰《欒城次韻》,其序言:
“客有至自登州者,言海上諸島石向日者多生耳,海人謂之石芝,食之味如茶,久而亦甘,海上幽人或服取之,言甚益人,客以一籃遺子瞻,遂次前韻。”22
以二人親眼所見的實物為參考,此處的石芝生長於沿海地帶,符合《內篇》的描述,是一種依附於石頭上的植物;而肉芝形似肉臂,儼然兩物明矣。且宋代製香多有使用“石芝”為原材料者23,可見不是極其稀有之物,至少在北宋時期有部分人認為“石芝”不是狹義的“肉芝”。然葛洪時代二者是否相同,猶不能詳。
在《內篇》之後,廣義、狹義皆被引用。而《綱目》之前,與《內篇》解釋並行的還有另一發展線,即《太平廣記》所引五代《神仙感遇傳·蕭靜之》,此篇是極少的將太歲與肉芝聯繫到一起的、早期可見的證據。《蕭靜之》故事的出處記載不一,分别有注出《列仙傳》24、《神仙感遇傳(記)》25、《仙傳拾遺》26、《神仙傳》27者,各本略有差異,論細節可分三類:一、出《神仙傳》本,唯此本的肉芝是“潤澤而白”,《感遇傳》則是“肥潤色微紅”;二、出《神仙感遇傳》本,這一出現於五代的版本,有“鄴都”“鄴下”“舉進士不第”“道士”等詞彙,且目前唯見此本提到了“太歲”與“肉芝”的關係;三、出《列仙傳》和《仙傳拾遺》本,無前者諸詞彙,較簡略。然一、三兩種,今本《神仙傳》與《列仙傳》均未見28,結合前人考證二書之流傳情況29,此兩種很可能為南北朝時期作品,被附入原書之中。
此故事被大量引用是在宋代,從《蕭靜之》產生到廣泛流行的這段時間里,如前文所言:其一,“肉芝”是仙藥的思想已存;其二,“似小兒臂”的描述已久在;其三,太歲是肉團狀的說法已泛化。如唐《宣室志》卷五:“吾聞太歲所在,不可興土事,脫有犯者,當有修肉出其下,固不祥也。”30《類說》引唐戴孚《廣異記·掘太歲地》:“(晁良不懼鬼)每年常掘太歲地,後又掘,忽見一肉物。”31《酉陽雜俎·支諾皋中》:“(萊州即墨縣)豐不信方位所忌,常於太歲頭上掘坑,見一肉塊,大如斗,蠕蠕而動32……豐兄弟奴婢數日悉暴卒,唯一女存焉。”33肉塊的兇煞聞名遠近,儼然與葛洪、郭璞等人對“肉芝”的了解大相徑庭。也可見其“吉祥”含義的產生,並非是由於對肉芝藥性認識的進步致使拋棄了原先“凶”的一面。
具備如上基礎後,五代所輯《蕭靜之》本方得以產生:
“(蘭陵蕭靜之)乃置地葺居,掘得一物,類人手,肥而且潤,其色微紅,歎曰:“豈非太歲之神將為祟耶?”即烹而食之,美,既食盡。逾月而齒髪再生,力壯貌少。而莫知所由也。偶遊鄴都,值一道士……乃曰:‘子所食者,肉芝也,生於地,類人手,肥潤而紅,得食者壽同龜鶴矣。”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幾乎再未見有將“肉芝”與“太歲”明確合併的新文獻,但是此版故事卻被大量援引34,與《抱朴子》各佔半壁,甚至前後兩存以示均願採用,兩條發展線日漸合一。
《蕭靜之》後,至明徐應秋《玉芝堂談薈》“地中物見小兒手”條35,方又見明確將“封”“肉芝”“太歲”合併一處;又清人方以智《物理小識》,以“肉芝”注“太歲肉”36;清代吳任臣《山海經廣注》以“太歲”“視肉”注“肉芝”37,皆是此類。
三、“肉芝”命名與“芝”祥瑞
葛洪將“肉芝”囊入“五芝”,李時珍將“肉芝”入其本草,後者可以看做是對晉代以此為藥物之觀念的繼承。葛洪以成仙為目的,認為:“(人)以藥物養身,以術數延命”38,對於“芝”的價值,於《內篇》中言道:“僊藥之上者丹砂,次則黃金,次則白銀,次則諸芝……”39可見評價甚高。雖然以《內篇》為代表的道教文獻中的“芝”意義已被泛化,多作為隱語出現,雖不可一概作菌芝解釋,但仍無法擺脫此字原先的文化內涵,“肉芝”的命名亦應於此相關。
中國的“芝”祥瑞起源甚早,“芝”一字《詩經》未見40,而漢代《七諫·哀命》“拔搴玄芝兮,列樹芋荷”41已為其賦予了道德色彩。《秦本紀》始皇帝所求仙藥中有“芝”,42《漢書·武帝紀》載詔曰:“甘泉宮內中產芝,九莖連葉,上帝博臨,不異下房,賜朕弘休。”43童勉之先生認為此是今見最早的“芝”祥瑞記載,且由於武帝“篤信神仙,到處求不死之方”,他對“芝”的看重對後世影響甚大,“采芝、獻芝、頌芝之風,每個朝代都有盛行。”44
秦始皇與漢武帝對芝的另眼相待,皆因二人力求“長生不老”所致,《神農本草經》將“芝”列入“草部上品”,分赤、黑、青、白、黃、紫芝六種,除去“明目”“增智慧”等項,共同的藥效為“久食輕身不老,延年神仙”,《神農本草經》可代表漢及其前的藥學成就45,其藥物分類方式較為古樸,梁代陶弘景注曰:“此六芝皆仙草之類”46。但當時“仙草”也是有泛指含義的詞彙,難以知其分類是否科學,只是肯定了它的藥效不凡47。況在此經之前,“芝”的栽培技術已被掌握48,《論衡》中便有:“紫芝之栽如豆。”49由此可見:一者,至秦漢時“芝”的藥用價值已經得到相當重視,不再是普通的食材;二者,建立於其藥用價值、道德色彩之上的祥瑞觀被廣泛接受。
那麼,反觀《內篇》所認可的“肉芝”之名,“肉”後加一“芝”字,究竟是當時的人確實發現此物有類似芝類的藥效?還是因其罕見而附加的珍寶意義?這決定了肉芝被神異化的原因。
首先對於“肉芝”的藥效,如前所言,晉時人已知其可以食用,《蕭靜之》言其原本容顏憔悴、齒髪凋落,而服用後“逾月而齒髮再生,力壯貌少。”目前對於“肉芝”的具體性質猶不十分明確,被較廣泛認可的觀點是“大型黏菌群”,據朱春玉先生檢測,肉芝中的多糖含量較高50,與靈芝狀況相似51,而“多糖”本身具有降血糖、抗腫瘤、提高免疫力、抗衰老等功效。這與文獻記載中令人“壽命延長”、“力壯貌少”的情況相吻合,則“芝”類藥材與“肉芝”確實在藥用上有關聯,故此類記載應是有所依據。
其次,“肉芝”一物始終無法擺脫神秘色彩,似肉團的特殊外形是其原因之一,成分複雜更是造成分析困難的另一重要原因。從葛洪之分類可見,無論是屬“石”還是屬“肉”,他對“肉芝”的性質都未能正確認識,到了明代,李時珍則認為它是獸類。即使是今人借助儀器分析,得出的結論也互有矛盾,有認為肉芝為生命體者,亦有認為非是者52。今所見“肉芝”的出產地多為北方河道、牧場等水源相對豐富地區,典籍記載也基本吻合這種情況53;另外,“肉芝”出現環境亦非全在土層之下,不似靈芝為木生菌類較為穩定54。“肉芝”的生長情況複雜,栽培技術也一直未能被掌握,不了解和難以了解,或許是其祥瑞意義始終不能在民間傳說中成為主流的原因之一,從諸多傳說來看,還是堅持認為此是“太歲”兇煞化身的一方較為強勢。
故由上判斷,將“肉芝”命名為“芝”,本身就是對祥瑞意義的變相表達,雖不能擺脫人們神秘觀念的影響,但也應非完全是因其罕見而直接借用了“芝”的稀有、吉祥、珍貴等泛指含義,而是很大程度上描述了它的自身特點。
四、“肉芝”的主“凶”形象
“肉芝”的命名體現了部分群體對其祥瑞意義的認可。而作為主“凶”含義主要來源的太歲信仰,與早期“肉芝”觀念的關係也值得探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太歲兇惡觀與肉芝祥瑞產生的年代先後。前面提到《山海經·海內南經》已有“視肉”的相關記載,但無凶吉含義,晉代亦未見之,然“肉芝”一詞已經出現。唐代則更加能夠見到數量可觀的因掘土遇到“太歲”肉團的記載,茲不贅述。太歲星主凶觀念的產生則遠早于此,前已言,歲星主吉在《左傳》等文獻中已見運用,與之相對,《荀子·儒效》55等所言“武王之誅紂也,行之日以兵忌,東面而迎太歲”則反映了早期忌太歲的情況56。
古人有將星辰與地域關聯的傳統思想,在太歲星產生之初便已與土地對應,但土中的肉團何以被當做太歲化身,據馬曠源先生研究,“太歲肉”的形象與傳說中的“混沌”相同,而“混沌”“帝江(鴻)”“黃帝”三者本是一物,故“太歲”信仰最終被與“土地”信仰相結合起來,成為後世所見到的面貌。57《論衡·解除》載:“世間繕治宅舍,鑿地掘土,功作成畢,解謝土神,名曰解土。”58又《難歲》載“起宅嫁娶亦須避之(太歲)”59反映出東漢時期“土神”與“太歲”信仰都關係到了百姓生活中的治宅行為。與此同時,兩漢神仙家們求取仙芝妙藥的活動也正見興盛,與太歲信仰並行于世。至唐及唐以後,太歲與肉團的聯繫日益密切,“太歲星”主凶與“土中肉”主凶被等同起來,多見于各類文學作品,甚至誇張到只見一眼肉團便會舉家暴斃的地步,令人心惶惶。可見就“肉芝”這一物本身,兇煞意義的產生時間幾乎同于祥瑞意義。
其次,除了太歲信仰帶來的恐慌之外,還需考慮是否有其他因素影響。這裡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社會文化心理,二是肉芝本身性質。
就社會文化心理而言,“肉芝”的外形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似肉的特征是引起厭惡情緒的原因之一,如朱國楨《湧幢小品》:
“(宋姓者)忽一日鋤畦叢草中得物,如嬰孩掌當腕截,鋤口尚有血痕,宋駭異,持歸,以為不祥,氣遂索然不振,家漸替,俗傳為祟。”60
宋姓者見似人手臂之物尚且心生恐懼,何況食用,該情緒同樣見於文學作品中如食用“人參果”61等一類事物上,實在是出於人類之本性。
但另一方面,仙藥又需要這樣的特征以區別于一般草藥,《普濟方》“人參”條注有:“紫團參一株,如人形者良。”62,自古對於仙草的描述多有類人者,越是高級的藥草越似人,在民間傳說中還會擁有自我意識甚至是行動能力。王立、鐵志怡63二位認為這是一種民間對仙藥難尋、到手不識的解釋,與仙草無緣者會因為其外形而棄之;蕭兵先生則認為這是一種較野蠻的吃人傳統的反映64。而無論具体原因為何,肉芝外形可怖確為其兇煞含義有助一力。
再者是肉芝本身的性質,縱觀歷代記載,容易發現當人們遭遇“肉芝”時,暴斃的情況不少,《酉陽雜俎》有:“豐兄弟奴婢數日悉暴卒,唯一女存焉。”65《續夷堅志》有:“信叔尋以疾亡,妻及家屬十餘人相繼歿。”66皆是此類。筆者注意到寧夏食用菌研究所的賀永喜先生曾提到:作為大型黏菌群的“肉芝”本身無毒,但因其特殊的性質容易吸附大量的太曲菌,而太曲菌的食入會導致人類在24小時之內死亡。67故暴斃之說恐非虛言。諸多小說中的情節或許亦是在此基礎上的誇大結果,如此自然會成為引起恐慌的又一助力。
綜上所言,“肉芝”一物的凶吉觀念並存現象之形成,既有歷史原因,也有其自身特點的影響。在歷史進程中,主凶、主吉之含義分別源於兩種不同視角對同一事物的理解,在後世合併之前并無矛盾可言。主吉的肉芝之命名,與其自身藥用特點及風行於早期神仙家文化背景下的芝崇拜之間密切相關。而其主凶含義,則一部分由早於肉芝神化的太歲信仰帶來,另一部分可能由其自身似肉形象、食用意外致死案例造成。
原載於《中國俗文化研究》2019年01期。
註 釋
1陳士瑜《石芝·太歲·地孩兒——菌蕈稗史勾沉之一》,《食用菌》1990年第3期,第42~43頁:“1986年4月24日甘肅永登縣連城村出土‘太歲’,經蘭州大學生物系鑒定為罕見白腹菌種,至少在地下生長達到百年,并將其命名為‘太歲菌’。”
2“太歲主凶”與“分野”的相關知識受學於2018年春季學年劉長東老師課堂:“分野乃某星所對應之某地,而某地所對應之某星則曰分星。”又引《左傳·昭三十二年》:“越得歲而吳伐之,(吳)必受其凶。”杜預注:“歲星所在,其國有福。”太歲為與歲星運行相反之假想星,故主凶。
3佚名撰、(晉)郭璞傳、(明)蔣應鋯繪《山海經》卷六《海外南經》,《日本藏山海經穆天子傳珍本匯刊》本,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17年10月出版,第4冊,第305頁。
4(漢)東方朔(?)撰《神異經·西北荒經》,《和刻本四部叢刊》本,蘭州:西北師範大學出版社,第75冊,第474頁。
5(南北朝)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和刻本四部叢刊》本,蘭州:西北師範大學出版社,卷十二,注“海上土肉石華”條,第99冊,第507頁。
6 筆者另見到:李景色先生《太歲》一文,《今日科苑》2013年第5期,54~56頁,其中引用到一則文獻,注出東漢末時《神農本草經》,但具體不祥,只云“肉靈芝,無毒,補中、益精氣、增智慧,治胸中結,久,服輕身不老。”《神農本草經》中《上品藥》篇有“赤黑青白黃紫芝”六類,但實未見此句,“增智慧”等藥效僅見附于“赤芝”條之後,今尚志鈞先生《神農本草經輯校》卷二<上品藥> “赤芝”條,第20頁僅有:“味苦,平,主治胸中結,益心氣,補中,增智慧,不忘。久食,輕身,不老延年,(為)神仙。一名丹芝,生霍山。”
7(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增訂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1月出版,卷十一,第197頁。
8(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增訂本)》,卷十一,第201頁。
9“肉芝”不一定位於土壤深層(詳後)。
10(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增訂本)》,卷十一,第197頁。
11(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增訂本)》,卷十一,第27條,第213頁。
12(宋)李昉主編:《太平御覽》,《日本宮內廳書陵部藏宋元版漢籍選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第九百八十五卷藥部二,100冊,第430頁。
13(明)李時珍撰《本草綱目》,《和刻本四部叢刊》本,蘭州:西北師範大學出版社,第63冊,卷二十八菜之五“芝”,第545頁。
14(明)李時珍撰《本草綱目》,卷四十二蟲之四“蟾蜍”,第63冊,182頁;卷四十八禽之二“燕”,第63冊,第317頁。
15(明)李時珍撰《本草綱目》,卷五十一獸之四“封”,第63冊,第443頁。
16(明)謝肇淛撰《五雜組》卷十,《和刻本四部叢刊》本,蘭州:西北師範大學出版社,第70冊,第674頁。
17(明)顧起元撰《說略》卷三十,《四部提要著錄叢書》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子部040冊,第566頁。
18陳士瑜《石芝·太歲·地孩兒——菌蕈稗史勾沉之一》。
19(宋)蘇軾撰《蘇文忠公詩集》,卷三十七《石芝詩》,《宋珍本叢刊》本,北京:線裝書局,2004年出版,第21冊,第193頁。
20(宋)蘇軾撰,(清)查慎行補注《補注東坡編年詩》卷三十七,《四部提要著錄叢書》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集部010冊,第580頁。
21(宋)邵浩編《坡門酬唱集》卷七,《四部提要著錄叢書》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集部297冊,第72頁。
22(宋)邵浩編《坡門酬唱集》卷七,集部297冊,第72頁。
23(宋)陳敬撰《陳氏香譜》,清文淵閣四庫叢書本影印本。
24此類如(南宋)陳葆光撰《三洞群仙錄》,《中華道藏》本,北京:華夏出版社,2014.1,第45冊,第336頁。
25此類最多,不贅引。
26此類如(宋)蘇軾撰、(清)查慎行補注《補注東坡編年詩》卷三十七,集部010冊,第580頁;(宋)吳曾撰《能改齋漫錄》卷十五“方物”,《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本,第528冊,第237頁。
27此類如(宋)施元之注、(宋)蘇軾撰《施注蘇詩》卷六集部239冊,第142頁;(宋)曾慥編《類說》,子部057冊,第423頁;(宋)朱勝非撰《紺珠集》卷二,子部057冊,第132頁,《四部提要著錄叢書》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清)張玉書等編《佩文韻府》卷四上,上海:上海古籍書店發行,第4冊,第116頁。
28《紺珠集》與《類說》中所引出自《神仙傳》中的作品,經一一與今本《神仙傳》(《中華道藏》第45冊)比對,多有相似篇目,但在今本中《蕭靜之》一文著實未見,另注出《列仙傳》(《中華道藏》第45冊)笔者由於資料不足,未能比對。
29孫昌武《作為文學創作的仙傳——從<列仙傳>到<神仙傳>》,《濟南大學學報》2015年第1期;陳宏《<列仙傳>成書年代考》,《文獻季刊》2007年第1期;王青《<列仙傳>成書年代考》,《濱州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
30(唐)張讀撰《宣室志》卷五,《四部提要著錄叢書》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子部243冊,第242頁。
31(宋)曾慥編《類說》卷八引《廣異記》中《掘地太歲》篇,《四部提要著錄叢書》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子部057冊,第132頁。
32“蠕蠕而動”恐非編造,據白萬榮《破解“神秘肉團”之謎——西來寺明代水陸畫“太歲”考釋》,《青海社會科學》2002年第5期,第118-120頁:“原西北大學生物系主任、生物學家李廣民教授認為,該‘黏菌複合體’是界於原生物和真菌及植物之間,可以蠕行的一種很古老的原生物體,它既有原生物的特點,也有真菌及植物的特點。”
33(唐)段成式撰《酉陽雜俎》續集卷之二《支諾皋中》,見許逸民校箋《酉陽雜俎校箋》第三冊,1546頁,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7月出版。
34《神仙感遇傳》本《蕭靜之》在被後代文獻引用時,由於被用來解釋“肉芝”,前面的“太歲”部分常被省略,但既然注出《太平廣記》或《神仙感遇傳》,應知其原文。且隨著後來文獻對多種異名的整合,“肉芝”與“太歲”之間的關係被更加確定下來。
35(明)徐應秋《玉芝堂談薈》卷二十五“地中物見小兒手”條,《四部提要著錄叢書》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子部173冊,第200頁。
36(清)方以智撰《物理小識》卷十二,《四部提要著錄叢書》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子部077冊,第201頁。
37(晉)郭璞傳、(明)吳中珩校訂、(清)吳任臣注《山海經廣注》,《日本藏山海經穆天子傳珍本匯刊》本,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17.10。第6冊,第552頁。
38(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增訂本)》,卷二,第14頁。
39(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增訂本)》,卷十一,第196頁。
40童勉之《芝與中華文化》,《武漢教育學院學報》1994年9月總第13卷51期:“能‘多識夫鳥獸草木之名’的《詩經》沒有‘芝’,宋黃庭堅《瑞芝亭記》說:‘自先秦之世,未有稱述芝草者。’可見芝的神異觀念在先秦尚未形成。”
41(漢)東方朔(?)撰《七諫》,載王泗原撰《楚辭校釋》卷十三368頁,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7月出版。
42(漢)司馬遷 撰、(宋)裴骃 集解、(唐)司馬貞 索隱、(唐)張守節 正義:《史記》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9月出版。第一冊,第324頁,卷六《秦始皇本紀》:“盧生說始皇曰:臣等求芝奇藥仙者弗遇,類物有害之者。”
43(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六《漢書·武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6月出版,第一冊,第193頁。
44童勉之《芝與中華文化》,《武漢教育學院學報》1994年9月總第13卷51期,第51~53頁。
45鍾贛生、李少華《<神農本草經>的藥物成就》,《中華中醫藥雜誌》2006年第21卷第7期,第390~392頁。
46《本草綱目》卷二十八引梁代陶弘景評“六芝”說曰:“此六芝皆仙草之類”,見545頁。
47王家葵《<神農本草經>成書年代新證-兼與賈以仁先生商榷》,《中醫藥學報》1990年第3期:“《本經》的成書是一個不斷完善和繼承發展的過程,從《五十二病方》中較多使用複方來看,秦漢之際藥學理論已經發展到一個相當高的水平,估計當時已有藥學專著行世。”
48趙根楠《我國古代對大型真菌的認識和利用》,《微生物學通報》1980年第4期,第173~175頁。
49(漢)王充著、黃暉撰《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卷三《初稟篇》,北京:中華書局,上冊,第151頁。
50朱玉春、白婷婷、蔣秋實《“太歲”生物學組分的研究》,《微生物學雜誌》2011年31(1)1~5頁:“很多研究結果表明,多糖對各種病原菌或腫瘤細胞有一定的抑製作用,這可能是腫瘤病人服用‘太歲’後病情好轉的原因。”
51劉美琴、李建中、孔繁祚《靈芝多糖的研究進展》,《微生物學通報》1998年25(3),第173~175頁。
52李海月、黃繼紅等《太歲的研究進展》,《農產品加工》2015年6月第6期,第73~75頁,该文总结了關於太歲分類定位的四種觀點,分为“有生命”與“無生命”的兩種解釋。。
53王朝江、王世清《統計分析確認“太歲”是一種土生客觀物體》,《華北農學報》2014年第5期,第199~199頁:“(‘太歲’)呈近全國性分佈態勢……主要分佈區域位於中國北部;發現地點地形地貌多樣……其中常見土層發現的次數最多”,典籍記載基本吻合,如之前所引文獻中的西北、蘭陵、萊州即墨縣等。
54趙根楠《雜談靈芝》,《中國食用菌》1991年第6卷31期,第36~37頁:“《本草綱目》中有‘方士以木積濕處,用藥傅之,即生五色芝’”及“由此觀之,用木塊等栽培靈芝的方法至少有400多年的歷史了。”
55(戰國)荀況撰、(清)王先謙整理《荀子集解》卷四《儒效篇》,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4月,上冊,第159頁。
56劉道超《論太歲信仰的習俗》,《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4年9月第25卷第9期:“至晚到殷末周初就有忌避太歲的俗信了。”
57馬曠源《太歲——土地神化前考》,《運城高專學報》1994年第2期。
58(漢)王充著、黃暉撰《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卷第二十五<解除>,下冊,第1212頁。
59(漢)王充著、黃暉撰《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卷第二十五<解除>,下冊,第1181頁。
60(明)朱國楨撰《湧幢小品》卷二十九《肉芝》,明天啟二年刻本影印本,本卷25頁。
61(明)吳承恩撰、李洪甫校注《西遊記整理校注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10月出版,上冊,第393頁,第二十五回:“唐僧道:‘阿彌陀佛,那東西(人參果)我見,我就心驚膽戰,還敢偷他吃哩。’”
62(明)朱橚撰《普濟方》,清文淵閣四庫叢書本影印本,卷二十八肺臟門,第24頁。
63王立、鐵志怡《古代仙草敘事的生命意識及生態倫理意蘊》,《閱江學刊》,2014年8月第4期,第122-130頁:“這類植物精靈故事是成仙考驗母題常見模式”以及“或許這也是某些珍稀植物的生存謀略,藉外形似人而避免遭傷害。”
64蕭兵《人參果的文化考析——兼論其與肉芝、人參、小人國及生命樹、搖錢樹、聖誕樹的關係》,《民族藝術》2002年第2期,第72~84頁:“(吃‘小人’的傳說)基於一種‘同類相因’的謬誤類似聯想:以為吃了人或人的頭腦便可以獲得或增加‘生命’壽數,智慧或性能力。”
65(唐)段成式撰、許逸民校箋《酉陽雜俎校箋》第三冊,第1546頁。
66(金)元好問撰《續夷堅志》卷一,《叢書集成初編》本,上海:商務印書館,1939年12月出版,第6頁。
67見江西衛視2016年6月13日播出的紀錄片《破解“太歲”之迷》中對寧夏食用菌研究所賀永喜先生的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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