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价改革是“三评”改革,不只是“人才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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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正确认识科技“三评”,人才评价只是科技“三评”的组成部分,以科技人才评价为重要抓手的同时,也要做好科研机构评估和项目评审的改革落实。
来源 | 子民好好说作者 | 李志民(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兼人才发展专委会理事长)
科技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对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2018年7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可以看出科技评价改革是指科技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的“三评”制度改革,但在目前的改革推进实践中,相关部门推出的改革政策只侧重了与科研相关的人才评价,而对科研项目评审和科研机构评估改革还没有真正启动。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对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非常重要,但科研人员基本上都从属于大学和科研机构,都要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工程和计划。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主要依靠是国家各层次科研机构平台设置合理,功能效益发挥正常;实现国家科技战略发展的主要抓手是国家相关部门设立的科技专项、工程和计划,这些项目工程计划作用如何,是不是解决了“卡脖子”问题?因此,科技项目评审和机构评估才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抓手,不能悄无声息。
如果我们把国家科技发展比作用兵打仗的话,国家设立的科技专项、计划和工程等项目就是兵力资源部署;各层级科研机构就是部队建制中的军师旅团营;具体科研人员是科技发展中的战士;评价激励战士勇敢杀敌很重要,但兵力资源部署正确才是战争取胜的根本,各战斗部队能够攻城略地最关键。所以,科技三评改革的重点应放在科技项目评审和机构评估上。
从科技三评的发展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以统一、量化为特征的科技评价机制,相对于改革开放前的行政决定科技资源和荣誉分配来讲,对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科技评价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改进中发展,对加强科研管理、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提升科研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科研创新人才,以科技人才评价为重要抓手这无可厚非。但人才评价只是科技“三评”的组成部分,要正确认识科技“三评”,也要同时做好科研机构评估和项目评审的改革落实,这样才符合中央的精神,在这方面不能混同,更不能等同。
科研机构评估是现代管理科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对科研机构实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科研机构评估是结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自身设置定位等实际情况,提出评估方案,通过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置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虽然科研机构是由科研人员构成的,但其效能的整体性、系统性就不是单个科研人员可以比拟的了。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例,仅仅将当成果转化难的症结归结为科研人员身上是不恰当的,真正的问题在于科研机构对此不积极,只有借助科研机构评估的激励约束功能,充分调动科研机构发挥资源调配、组织效能、协同整合以及经济搭台科技唱戏的能力,才能真正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难题。因此,应该加强对科研机构在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科技创新政策制定、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不符合功能定位和综合评价差的科研机构进行改组重建。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设立的科技项目(计划、工程等)评审是指由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科技项目进行咨询和评判的活动。科技项目评审是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工作,是推动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在项目评审改革方面,最重要的是改变科技立项部门自己组织或委托评估,要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要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要针对科技计划整体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重点评估计划目标完成、过程管理、产出效果对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责任编辑王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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