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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被通报批评

一嘉之语 民航之翼 2022-01-22

2019年1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决定对海航控股和时任董事长谢皓明、时任总裁徐军、 时任财务总监孙栋、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志远、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邓天林予以通报批评。


缘起2018年业绩大变脸


2019 年 1 月 31 日,海航控股披露 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 2018 年度预计净利润在-5 亿元到 5 亿元之间,同比下滑 50%以上,或将亏损;同时,公司明确指出,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仅仅在2个月后,海航控股就上演业绩大变脸的好戏。


2019 年 3 月 27 日,海航控股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8 年度预计净利润为-30 亿元到-40 亿元,同比下降 190%到 220%。


海航控股认为业绩大变有四方面原因:


  • 一是公司未及时、完整观测到部分股权投资资产出现减值迹象,补提相关股权投资资产的减值准备;


  • 二是公司根据与飞机租赁公司的谈判结果,原预计可向租赁公司收回的飞机资本化利息部分因租赁公司不予承担,调整确认为当期资产处置损失;


  • 三是公司原根据补贴政策计提的部分航线及其他补贴未能按期到账,故冲销已计提未收到的补贴收入;


  • 四是公司原根据联营企业管理层预估报表测算投资收益,后根据联营企业决算报表调减投资收益。


2019 年 4 月 30 日,海航控股公布2018 年度净利润最终为-35.91 亿元。


据此,上交所认为海航控股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 一是海航控股预告的 2018 年度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巨大,严重影响投资者 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


  • 二是海航控股也未在业绩预告中就上述会计处理事 项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 三是海航控股迟至3 月 27 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滞后情形。


上交所认为海航控股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但考虑到判断资产减值存在一定难度,可酌情予以从轻处分。


因此对海航控股及上述管理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有用吗


以民航之翼看来,根本没有用。


一是通报批评只是处罚里较轻的一种,并没有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二是海航控股的领导早已换了几波了,处罚的人大都已不在海航控股岗位上,处罚又有何用。


如今是董事长徐军(原总裁)、总裁马志敏、财务总监张鸿清、董事会秘书李晓峰、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林泽明。


而且事情已过去9个月,此次处罚作用何在呢?


其实一直关注本公众号的网友知道,5月24日,上交所针对海航控股2018 年年度报告发出问询函,并提出了十个问题,实际上问的就是业绩大变脸的问题。


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看一下今天的第二篇回顾文章《上交所十问海航控股》,至于海航怎么回的,也可以上网搜一搜。


临近年末,如今旧事重提,上交所处罚海航的警告意味浓厚。


对此我就想问一句,那些亏损的散户可以据此进行起诉要求赔偿吗?


因为最近海航面临困境,各方面动作频频,对于上交所来说,信息披露异常重要,此次处罚海航,其深层意义,不言自白。


据传言,不仅上交所,行业内等监管机构最近都加大了对海航的监管力度,毕竟年关将至,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乃第一要紧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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