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先锋 | 李玲玲:三条朋友圈背后的三个难忘案件,是她追寻公平正义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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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检11年,对法律始终怀揣敬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次获得“苏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
今年6月,在第八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上,她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
办案十年,有善良的遗憾,有正义的激情,有圆满的喜悦。
她把自己的情绪、感悟、思考凝练成三条朋友圈,
记录下三个记忆深刻的案件,不断提醒自己崇法笃行。
她是苏州相城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李玲玲
遗憾的朋友圈
有遗憾,要传递善意
最终也没有帮到你,
我遗憾多年,
我希望你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青年。
2013年,我还是一个刚办案的公诉新兵,我接手了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17岁的小胡潜入工厂宿舍盗窃十多次,涉案金额1万余元。在证据审查时,我却发现小胡将盗窃来的钱都存在了一张银行卡上,他总是偷一点、存一点,一分钱也没花,我觉得很奇怪也很疑惑。
带着疑问我提审了小胡,小胡面容白净、语气稚嫩。“人家偷了钱都花掉,你偷了钱干嘛都存起来?”小胡只是哭泣并不回答。“请你相信我,只有了解清楚我才能帮到你。”也许是我的真诚打动了他,他打开了话匣子;“我爸爸妈妈精神都不正常,我有个妹妹7岁,家里交不起超生的罚款,她是黑户不能上学,我要存钱给妹妹交罚款,让她可以上学。”听到这话,我心里非常难受。
小胡因涉嫌盗窃被起诉后,他老家的司法所考虑到小胡父母的精神状况,不接收小胡进行社区矫正,小胡在相城又没有住所,不能在相城接受社区矫正,法院最终对小胡判处了实刑。
案件办理完后我的心情很沉重,感到深深的无奈和遗憾,我开始思考,作为公诉人是不是诉了就是履行职能,什么才叫办好案,什么才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服完刑后,就要过年了,小胡没有回老家的路费。我向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和我的思考,提出给小胡捐款作为路费,院党组很支持,组织全体干警捐款成立护航归巢基金,用于帮扶涉罪未成年人。
随后我们在相城区成立观护基地,依托企业,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取保候审和社区矫正条件,全过程延续同等保护理念。
没能帮到小胡,我感到遗憾,但是希望通过这些反思与探索,在以后可以帮到情况类似的小张、小王。我认识到公诉人不是机械冰冷的操作工,而是充满温情会用心的法律人。
正义的朋友圈
守正义,要怀揣激情
不放过一个坏人,
就要分析搜集证据,深挖余罪,
让真正的坏人罪有应得。
2019年,我是刑检一部的负责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我接到一个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套路贷案件,案件笔数较多,我审查完在案证据后,发现很有可能存在其他的被害人,通过梳理犯罪嫌疑人的支付宝、微信,我发现其中一名17岁的被害人小冉(化名)总是在凌晨给这个组织转账1000多元,经过询问,我得知小冉被套路贷后因无法还债,又怕父母知道这件事,被强迫卖淫还债。
孩子眼神中的恐惧绝望刺痛了我,震惊与愤怒席卷了我,通过调取书证、复核证人,我找到了有力证据,证明小冉是被迫卖淫,在起诉时增加了强迫卖淫的罪名,使得被告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通过引导侦查确定了定罪方向,通过深挖彻查增加了犯罪事实,通过全面举证让被告人认罪伏法,我想这是每个公诉人最有成就感的时刻。公诉人不是只会“端菜”的流水工,而是通过“炒菜”保证色香味俱全的大厨。
开心的朋友圈
促和解,要化解矛盾
一边是“不坏”的嫌疑人,
一边是“痛苦”的被害人,
通过刑事和解化解双方矛盾,
不起诉同样让公诉人很开心。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一捕了之很容易,不会有信访风险,不用多做工作,但如果这样做,我的内心会不安。小彭不是个“坏女孩”,如果捕了诉了人生将留下污点,但是雷某做了手术,肩膀打着钢板无法上班,家庭经济更加困难。
我将小彭的父亲约到检察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分开轮流谈,轮流释法说理,让双方相信刑事和解对双方都有益处。经过一下午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刑事和解。
这一下午我没来得及阅卷、提审、开庭,但却很有意义。最后,检察机关对小彭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事后,小彭的父亲给我们寄来了感谢信,信中说道:“感谢检察官,是你们的法理并举,既指点了一个迷失的心灵,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受害人雷某也感谢我们帮她拿到了赔偿款,得以从沉重的压力中获得喘息。
既挽救了由于一时冲动差点陷入囹圄的小彭,又帮助了经济困难的雷某,我感到了开心与欣慰。公诉人不只是指控犯罪的追诉者,还是客观公正的调解员。
我喜欢公诉人这个标签,因为他让我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我将更加认真,因为我办的不只是案件,还是别人的人生;我将更加谦逊,因为办案时间越长,越觉得学海无涯;我将更加努力,因为我是公诉人,要追寻公平正义的梦想。
(来源:苏州检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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