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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 | 陈云昊 可变与可法:“钱基博、李详之争”与桐城派批判

陈云昊 文学思想史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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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别子”林纾扇面画)



    

摘  


1929年,李详与钱基博展开了一场关于桐城派的论争,将古文阵营内部对桐城派批判的分歧呈现了出来。李详持反桐城派立场,钱基博主张拓宽桐城义法,他们代表着从晚清到民初为“文白之争”所掩盖的
古文内部分歧。不过,这场论争也达成了关键的共识,他们都认为林纾之文不属于“桐城嗣法”。这为钱基博撰写《现代中国文学史》增添了李详之文的材料,也为修订桐城古文与林纾的关系埋伏了思路。在这场论争之后,钱基博还试图打通《文心雕龙》和桐城义法的关联,反驳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中对桐城派的批判。桐城派和反桐城派对义法论的“可变”和“可法”可以达成一定的学理妥协,从而指明桐城义法的前景所在。
关键词:桐城派;钱基博;李详;黄侃


本文原刊新疆大学学报

(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此处是未删节版,转自“桐城派研究”公众号



作者简介

陈云昊,1992年生,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南京大学文学博士,中国文艺理论学会会员、黄孝纾研究会会员。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文学思想史、鲁迅研究。


(作者与导师沈卫威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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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李详与钱基博展开了一场关于桐城派的论争,将古文阵营内部对桐城派批判的分歧呈现了出来。李详(1858-1931,字审言)年长钱基博(1887-1957,字子泉)近30岁,他本人即是晚清桐城派批判的代表人物。早在晚清国粹运动时期,他就发表《论桐城派》(1908),举起桐城派批判的大旗。如果从这一年算起,李详的桐城派批判已经持续了二十年之久。然而,相对年轻的钱基博对桐城派的理解经历了一个由学习到反思的过程,他调和了桐城派古文义法与“选学派”骈文正宗的观念,以“修辞之通法”的建构来应对新文化对古文教学的冲击。[1]虽然钱基博为文并非桐城派,但他始终认同桐城义法的价值,并且以《古文辞类纂》当作国文教学的教材。这场“钱李之争”只留下六封往来书信,它们实际背负着如下命题的历史论定的责任:     “桐城义法”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     林纾之文是否属于桐城派?     桐城古文的当下功用在哪里?
(钱锺书与钱基博)
“钱李之争”并不是“五四”时期“文白之争”的延续,它实际上是被新旧之争掩盖的古文阵营内部分歧的延续。当时,鼓吹桐城派的文人领袖林纾已于1924年去世,桐城派批判也在1920年代新文化主流的映衬下沦为边缘话题。而无论是反对桐城派的李详还是倾向桐城派的钱基博,都主张将林纾古文与“桐城嫡传”区分开来。虽然他们的用意并不一致,前者是为了彻底否定桐城之“派”,后者是出于传承“桐城嗣法”的用心。当时钱基博和李详的往来信札,刊登于常熟旧派文人聚集的期刊《虞社》上,并不为新派人物所关注。这场论争的意义是,它在古文阵营内部反思了桐城派,理清了漫长的桐城派批判中的一些关键分歧,从而为钱基博修订《现代中国文学史》的桐城古文部分提供了学理依据,同时也为桐城义法的改良指明出路。可以说,钱基博后来以黄侃为理论对手,试图打通《文心雕龙》与桐城义法关联的做法,正是“钱李之争”的进一步深化。



一、“钱李之争”的焦点:桐城派的封闭性或开放性
     

(林纾著,夏晓虹 包立民编注《林纾家书》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


“钱李之争”发生于桐城派后期“巨子”林纾(1852-1924)去世五年后,显然,对林纾而言更为重要的是面对白话文的新旧之争——夏晓虹的研究指出,林纾在辞世之年还试图重启这个话题[2]。不过,“五四”时期的新旧之争掩盖了旧派文章学内部的分歧,“钱李之争”便是文章学内在分歧的暴露。(周策纵在《五四运动史:现代中国的知识革命》(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4年版)中留意到北京大学新、旧派之间的争论,而对旧派当中的分歧(如林纾与章黄学派)却一笔带过,不得不说是一个疏忽。)这场论争在某种意义上称得上是桐城派批判的“尾声”,因为此后桐城义法的发展(而非消亡)都离不开“钱李之争”设定的框架。[3]在此之后,对桐城派清理和论定的工作已经转移给新派知识分子。(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和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就有反思桐城派的部分,可以视为新文化派对桐城派的论定工作。)在李详和钱基博对“桐城派”发表论争的时候,就连推崇桐城派“因文见道”的钱基博都承认:桐城派在今日是“已死之虎”[4]。那么,争论的意义并不是否认桐城派已经衰落的事实,而是讨论桐城派有没有可能的未来。

1929年11月,钱基博的《古文辞类纂解题及其读法》一书在上海中山书局出版,将桐城派的经典著作《古文辞类纂》视为教学的方便法门。李详由此认为钱基博是在为桐城派鼓吹,“张桐城之帜”“暖暖姝姝,奉一先生为师”[5]。李详早年习浙东学派的“甬东之波”,后推崇文选派的文言说,师法扬州学派汪容甫之文,倡说古文无派。李详看到钱基博刚刚出版的《古文辞类纂解题及其读法》,自然难免误解他是“讬畏庐后尘,迎合时尚”之人。[5]其实,1920年代末的“桐城派”已经不再“时尚”,人们再难像民国初年的林纾那样,通过依附桐城派获得高名厚利。事实上,钱基博与桐城派的关系非常紧密[6],他是深知桐城派所长、并对其衰落抱有补救用心的人。
在李详写给钱基博的第一封信中,他一方面质疑钱基博的桐城门户,另一方面质疑《古文辞类纂》选文的排他性:“置考据、词章于不问,质则具矣,文于何有?”[7]1048他的依据是黄宗羲《庚戌集自序》的“句短”论:“唐以前字华,唐以后字质;唐以前句短,唐以后句长。”[8]显然,这是为了否定韩愈在桐城派文统中确立的崇高地位,进而批判《古文辞类纂》选文“质”(“唐以后字质”)而不“华”(“唐以前字华”)的问题。所以,李详激烈地质疑钱基博说:“先生试寻秦汉以至北宋初元,有方今之文邪?抑前人皆非,而八家为初祖邪?”[7]1049
钱基博在《复李审言先生书》中回答了自己选择《古文辞类纂》并非出于“桐城门户”,因为桐城派被他区分为两种:一种以吴汝纶弟子马其昶为代表,这也是钱基博所推崇的桐城嫡传;一种是借桐城门户以自标榜的林纾,实际上林纾为文并不在桐城文法范围内。这就将钱基博自己与桐城派的关系勾勒了出来:“自知文字蹊迳,与桐城异趣,论古文亦以取材宜富,效法宜上。窃自喜与先生论骈文之旨不谋而合也。”[9]钱基博自身“与桐城异趣”的说法,也证实了李详对钱基博之文的初次观感。李详说:“先生之文,雅宗桐城,其中有经术气,知人论世,又具有掌故海。”[7]1048这就构成了两人对话的共识基础,因为钱基博的经术气和掌故海,已经违背了桐城末流那种“专以轻掉虚空,求以意胜”[7]1047-1048的笔法,毕竟李详自己也犯“桐城派不喜用事、不喜色泽语、不喜用偶字”[10]的义法禁律。有了这个逾越义法论的共识,两人的争论可以真正反思桐城派的一些问题及可能的出路。
钱基博基于史家眼光,认为当今桐城派的衰落,正可以从当年桐城派的兴起中吸取经验。相比于钱基博讨论“桐城文派”建构过程的开放性,李详更现实地根据晚清的文学处境质疑道:“桐城派”本身就是文弊。有所退让的是,李详回应钱基博时说,自己并非否定姚鼐学问(“弟于姚郎中学问,亦所宗仰”),而是为了针砭末学的狭隘宗主。[5]
(林纾画)
第二个争论焦点是林纾和桐城派的关系。林纾虽然与桐城派遗老们多有交谊,但他本人为文并不固守桐城文法。李详原本认为,钱基博张大桐城派旗帜且援引林纾来推崇桐城势力,或是一种故自标高、依附时流的门户之见。实际上,钱基博虽然采用桐城义法方便教学,但并不认可自己为文宗旨是桐城一派,且认为自己“取材宜富,效法宜上”与李详论骈文之旨“不谋而合”。[9]而且,钱基博对林纾“依傍门户”“猎取高名厚食”的批判意见,还关联于十五年前的一段私人纠葛。[4]
钱基博认为,林纾是桐城谬种,不能视为桐城嗣法。因而在批评林纾方面,钱基博和李详达成了一些共识。不过,钱氏是出于回护桐城文章学“嗣法”的目的而割出林纾,而李详是借攻击林纾来批判“桐城派”。钱基博《复李审言先生书》说:
“实则桐城诸老,从前如姚姬传,并代如马通伯,容与间易,未尝作态,自饶别趣,求之古集,政未易得。至畏庐读书不富,矜气未化,涂泽其词,乃称宗祖桐城,恐诸老未必肯视为正出嫡子也。惟在畏庐当日,周旋马姚之间,容或依傍门户,可以猎取高名厚食,若在今日,亦复何有。”[9]
就在“钱李之争”的同时,钱基博撰写的《〈栩窗文集〉叙》(1929年12月)概括了林纾之文的弊端:“必欲强附桐城以冒宠利、居成功,不惮轻其家丘,甘为牛后,而不图目论之士,即执异于桐城者以为绳纠,斥其非类。是亦不可以已乎。呜呼,此林纾之蔽也!然而林纾之才,亦自未易几。”[11]他认为,林纾是“桐城之别子”,畏庐古文可以名为“侯官一派”。相比之下,李详是以林纾这位后期桐城派“巨子”来批判桐城义法只有虚名、没有学问,这也表明桐城派本身就是封闭性的文弊;而钱基博则主张切割林纾之文,为“桐城嗣法”的开放性辩护留下余地。

二、“钱李之争”的影响:《现代中国文学史》的修订
     “钱李之争”虽然没有就“桐城之帜”的封闭或开放达成一致,不过在批判林纾之文上具有较大的相通之处。这场论争直接影响了《现代中国文学史》两个方面的修订,其一是李详与钱基博的通信《再答钱子泉先生书》直接被纳入《现代中国文学史》(1933年初版)关于李详的一节,其二是“钱李之争”讨论了如何在古文学散文一节安排“林纾之文”的位置,不过初版中尚未及修订,这些思路在增订版《现代中国文学史》中得到了体现。
初版《现代中国文学史》(1933年)仍然延续了“钱李之争”之前的看法,还未及把林纾的“侯官之文”剔除出“桐城嗣法”。桐城派在钱基博眼中仍然因为林纾在民初的声名而风气未衰。在初版中,他并没有从“桐城嫡传”和“异军突起”来区分开后期桐城派与林纾,而是着眼文章风格,将林纾推为唐宋文的“宗盟”。[12]
到了1936年增订四版《现代中国文学史》,钱基博补充了初版所未及者三事,其中之一便是“桐城古文,久王而厌”。[13]440在增订版,林纾已经被剔除在“桐城嫡传”之外,且不再是唐宋文的盟主,而成为桐城别传的一个尾声,排在马其昶、马永朴之后。钱基博认为,林纾古文“产匪出桐城,文不尽澹雅,异军突起,而持桐城姚鼐以为天下号者”,与桐城嫡子“永朴、永概生长桐城,而为文不矜奇奥,为诗自然清遒,恪守姚氏家法,顾不以桐城张门户”不同。[13]163姚氏后裔不张门户的品质,直接体现于姚永朴《文学研究法》对“派”的批判态度。此外,钱氏还对林纾晚年的文章人品和早年区分对待:“晚年名高,好为矜张,或伤于蹇涩;不复如初集之清劲婉媚矣”,“及其老也,虽散文亦以拗笔、蹇笔、涩笔出之,固非其伦;而名亦渐衰”。[13]170-171值得注意的是,李详区分了林纾的前后期:前期以所译小说得名,后期强论文章文法;相比起来,前者“招顾金钱”影响为小,后者败坏古文、“复起桐城之焰”影响为大。[7]1053李详对林纾之文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而钱氏则看到林纾为文的早、晚年之分,并含蓄表达了对桐城文法歧变的遗憾。
“钱李之争”已经埋伏了《现代中国文学史》修订林纾章节的方式。在给李详的回信中,钱基博说,如果史迁再世,“亦必援申、韩附传老、庄之例”[14]——后来《现代中国文学史》修订时他把林纾附于桐城派之尾的史笔,即暗示着林纾与桐城派的关系,就像申、韩与老、庄的关系。林纾被放在了“散文”一节的最后,而且,唐宋文也主要是指“衍湘乡之一脉”的吴汝纶、张裕钊以及贺涛、王树枏等,而非初稿中那样“推林纾为宗盟”。
(目前整理点校较好的是《现代中国文学史》华中师大版)
然而,钱基博始终相信,经过曾国藩湘乡派对桐城派的重振,衰落的桐城派已经找到了新的生长方向,持守桐城嗣传之法仍然具有现实的意义。湘乡之文被视为挽救桐城末流文弊的变革力量。无论是王树枏“为文不规规桐城,而亦不悖其义法”,“一扫桐城末流病虚声下之习”,还是贺涛文章的“闳肆之境”,都是在一种在变动开放的“桐城文派”谱系中的革新力量。[13]130这种雄奇闳肆文风的变革依据,就在贺涛表述的“桐城文派”内蕴的历史之中,从韩愈到姚鼐、曾国藩的文脉中始终要应对“文弊之变”。[13]136钱基博用文学史的方式勾勒一个开放性建构的桐城文派,并以回顾“湘乡一脉”的方式为现实中“久王而厌”的桐城古文注入新的生命力。
最后,双方争论的焦点从侯官之文转移到国文教学的淑世事务上来。李详批判“桐城派”为封闭性的门户概念,进而要求以多读唐宋之前古书来拆解其“派”,盖因桐城义法避实求虚,已经成为禁锢文、学演进的门户藩篱。他感到当今新文化势力太盛,而文章学的存续有赖于多读古书,就像韩柳教人之法,不宜先存桐城规矩、步履桐城所教的韩柳之法。钱基博《三复李审言先生书》中认可李详提出的“读古书”的教学意见,因为他在实际教学中也已经这样做了。[14]在对现实的关怀中,两人保留了各自对桐城派的歧见,也分享了相似的守护古文的理念。
(林纾画)

三、“钱李之争”的深层脉络:桐城义法的存续问题
     
在“钱李之争”之后,钱基博虽然意识到桐城派的衰落,却仍然为它在现代时期的存续作辩护。这背后涉及到他对之前桐城派批判的深层脉络的关注,以及对桐城义法“可变”且“可法”理念的认可。李详与钱基博的争论其实是晚清民初古文内部的桐城派批判的延续,前期反桐城的国学领袖还有刘师培、章太炎等人。不过,除了钱基博与李详发生了直接的交锋,钱基博主要将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设定为自己撰写《文心雕龙校读记》(民生印书馆1935版)的论辩对手。这是他自觉发展桐城义法的一个表现。这些深层的线索,继续着“钱李之争”未尽的方向。
钱基博不是好辩的林纾,他更多是从文学史家的角度来考虑问题。1890年,谭献(1832—1901)不满于桐城古文风气之盛,主张用不分骈散来打破藩篱:“吾辈文字不分骈散,不能就当世古文家范围,亦未必有意决此藩蓠也。不谓三十年来几成风气。”[15]191谭献认可的这种文章趋向,逐渐形成了新的风气。四十年后,钱基博《复堂日记序》中认为,谭献的文学宗旨体现了晚清以来的一条文章学主线(“不尚桐城方、姚之论”“不分骈散”),甚至章太炎的文体就酝酿于这种风气中(“故其论文以澹雅为宗,皈依晋宋,章炳麟文之所自出也”)。[15]5-6与之相似的,在新文化派的观察中,这“五十年来”也是桐城派衰落的时期。曹聚仁认为,1898年到1930年可以说是“桐城派失势以后”的时期,这段时期“中国散文界的趋势,大体是在修正桐城派的缺点;换言之,桐城派所标榜而不曾做大的‘有序’‘有物’两个标准,他的后继者,却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16]



(一)李详、黄侃对义法论和载道论的批判
(黄侃照片)
扬州学派的后进李详,早在晚清“国粹运动”中就举起了桐城派批判的大旗。1908年,他的《论桐城派》刊登于影响广泛的《国粹学报》。在文中,他先是拆解了“桐城派”的说法,进而拆解了该派的义法论。李详以《说文》为依据,论述“古有师法,无所谓派者”。所谓桐城派末流“专奉桐城一先生之言”,自以为“家法”,实际上拘泥于细末之义法,未必能承宗师。[17]在他看来,姚鼐主张“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不可阙一”,在桐城派末流那里就成了“句摹字剽,于其承接转换,‘也’‘邪’‘与’‘矣’‘哉’‘焉’诸组词,如填匡格,不敢稍溢一语,谓之谨守桐城家法”,气象大为萎缩。[17]李详早年对姚鼐的认同,为他后来与钱基博的论争提供了共识基础。
如果不在“所宗何师”的义界上讨论“文派”的多元性,那么,桐城派末流排斥其他文派的门户偏见,其实违背了“派”的理解:“若举天下统为一派,是驱江淮河汉,并而为一,此则荡荡滔天,非神禹所疏之水,亦不得谓之派矣”。[17]李详由此下一正告:“古文无义法,多读古书,则文自寓法。古文无派,于古有承者,皆谓之派。”[17]这就打破了“举天下统为一派”的封闭格局,开启了文派的多元理解。桐城派既然界定为“派”,那么它就是多元中的一派而已,不可以将自身视为排他性文派。
桐城文章的弊端在规模狭隘,自设义法和门户的藩篱。李详把桐城古文一派所不允许的文章禁忌都犯过。因为他所学习的文章,并不在桐城范围内,自然不需要以桐城一家之言为约束:“弟为文蚤从永嘉甬东派入手,桐城派不喜用事、不喜色泽语、不喜用偶字,弟皆犯之,且好考据之学,宁有冗长不检处而不可不通。”[10]李详自认为其文体是“子部杂家之文”,与“专奉桐城一先生之说”针锋相对,他批评桐城古文家,“大都有义法二字函于胸中”,所以文章写得不好。[10]

相比于李详将“桐城派”古文还原为一家一派之文,黄侃是站在“文学”的根基上,检讨古文家背后的“文以载道”的学理依据。他们的思路都针对“桐城派”的封闭性。1913年,黄侃(1886—1935)受聘北大时正年轻气盛,对桐城派把持北京大学颇为不满。他在“文学研究法”课上使用《文心雕龙》做讲义[18],无不有与桐城文论争锋相对的意思。黄侃综合了章太炎和刘师培的文论主张,进而在《文心雕龙札记》中展开对桐城派的义理批判:学术的封域是大的,它探究的对象是“万物之所然”;文学应该接着这个广阔的封域而论,否则就会导致文胜而学败。
(李详、黄侃批判载道论)
黄侃撰《文心雕龙札记》的出发点在“通于理”来纠正“滞于迹”的学术规模。“滞于迹”的文论表现,集中体现在“文以载道”论的狭隘性。所以,黄侃在《原道》篇首先要指出“文以载道”论的错谬之处。他认为,《文心雕龙·志序篇》的用意是“以为文章本由自然生,故篇中数言自然”,摆脱家法门户的拘束才能导向高明广大,“此与后世言文以载道者截然不同”。[19]3“文以载道”论实质上强调的是“一家之道”,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并不是天下万物之理。
黄侃认为,真正的“道”是《韩非子·解老篇》中所讲的“万物之所然”“万物之所稽”“万物之所以成”之道——这个“道”的根本特征是“无乎不在”。他反问道:“今曰文以载道,则未知所载者即此万物之所由然乎?抑别有所谓一家之道乎?”[19]3如果按照前者的解释,所载之“道”就是“万物之所由然”,它“无乎不在”,那还需要特别说明“文以载道”吗?抛开这个“无乎不在”的“道”不载,文章还能承载什么呢?如果按后者,“文以载道”不过是“一家之道”,那未免把文章之事看得狭隘了。其后果是文章内在的文学性被“一家之道”耗尽了。[19]4
(电视剧《觉醒年代》:新旧之争掩盖了古文内部分歧)
章太炎在1910年出版的《国故论衡》中提出广义的文学定义,是针对当时文胜于质的三种流行的文体:一种是老套的策论文,一种是空疏的桐城古文,一种是梁启超式的新文体。[20]这种救弊的用心直接被黄侃所继承,并形成他自己的文论体系,其根本就是文学应当面对“无乎不在”的世界。桐城派没有看到这个世界的全部,而只是在次要层面上规范文章,使它“寖成一种枯槁之形”。(同时期意识到“文以载道”说的弊病的不乏其人。比如,张尔田认为,“文艺载道”论使文学变成认知真理(道)的障碍。他说:“文者,道之寓,离文则道不寄。然文以载道,亦以障道。上者道胜,其次文与道争胜,最下文胜而道病矣。古之人各立道术,则各专其文,故文有宗派,有流别。……隋经籍志云,文者,所以明言也,言其因物骋词,情灵无拥者也。斯论最确。”[参见张尔田:《孱守斋日记》,《史学年报》1938年第2卷第5期,第355-356页。]所以,张尔田试图用《隋书·经籍志》“文者,所以明言也”这种自然而然的原理说,取代“文以载道”说。张尔田的用心,与黄侃的“文章本由自然生”的思路相同。)

(二)《文心雕龙》与桐城义法关系的重建
  (著作与著作的辩论)
钱基博对黄侃借《文心雕龙》批判桐城古文观并不认同,他反而认为《文心雕龙》正好印证了桐城义法的普适性,甚至认为刘勰可以被视为“韩愈古文之先声”,进而纳入桐城义法的谱系。要知道,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中否定了视韩愈为“文起八代之衰”的说法。正是“文笔之分”的文学史公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了体裁太严的弊病,进而引起后来韩愈等人矫枉过正。黄侃认为应该效仿刘勰的思路,在声律和题材之间采取一种折衷的办法,因为如果“就永明以后而论,但以合声律者为文,不合声律为笔,则古今文章称笔不称文者太众,欲以尊文,而反令文体狭隘,至使苏绰、韩愈之流起而为之改更,矫枉过直,而文体转趣于枯槁,磔裂章句,隳废声韵,而自以为贤”。[19]213出于这种顾虑,黄侃对阮元《文笔对》的观点才有所保留,从而提出“与其屏笔于文外,而文域狭隘,曷若合笔于文中,而文囿恢弘”[19]211的宏通见解。“合笔于文中”是为了在扩大封域的基础上加以文术的修饰,这是黄侃从《文心雕龙》兼容并包的体例中得到的启发。
黄侃通过《文心雕龙》的折衷,重构了文术广阔变动的封域,这正与桐城派宗祖的古文八家相区别。他在《丽辞第三十五》中认为,苏轼所谓韩愈“文起八代之衰”的看法,抹杀了汉魏晋宋的文学史事实。韩愈以古文区别于“骈文”,本身就是一种不合理的命名,从而导致了骈散二者的偏滞。而且从文学史事实上看,唐代作者骈散兼工,并不为所谓古文所拘束。
(黄侃书法)
钱基博不认可黄侃以“大”(文学封域)斥“小”(义法拘束)的见解,而是采用了后期桐城派姚永朴所著《文学研究法》的思路,将《文心雕龙》与桐城义法相互折衷,进而从通变的角度打通义法论的僵硬关节。[i]钱基博的《文心雕龙校读记·跋》的实质是要立异于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从桐城派的角度诠释《文心雕龙》。钱基博强调《文心雕龙》原道宗经的宗旨,几乎等同于“文以载道”,因而将其视为古文运动的先声,那么刘勰简直就是韩愈的先驱:“盖树八家古文之规模,而扫六朝俪体之缛芜者也”。[21]77他认为《文心雕龙》是《昭明文选》的诤臣,因为前者以立意自然为宗,后者以能文藻采为本:“彦和揭《原道》以昭文心,砭藻采而崇自然,究极言之,亦曰神理而已。而道心惟微,神理设教,事虽出于沉思,义不归乎翰藻,斯实《昭明文选》之诤臣,而为文学特起之异军。”[21]3钱基博认为,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仅仅把刘勰的用意视为一种修辞论,却忽视了《文心雕龙》出于救弊的用心:
“彦和自序文心之作,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而致慨于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矫世救枉,意跃言表。而见近人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乃谓彦和之意,以为文章本贵修饰,可谓强作解人者矣。庸讵知原道、宗经,彦和所论,乃唐韩愈古文之先声乎!”[21]75(《序志第五十》)

为钱基博所注目的,是《文心雕龙》与《文选》的区别:“盖以立诚为宗,不以能文为本。‘祝史陈信,资乎文辞。’而卒言之曰:‘非辞之难,处辞为难。’即此可征《文心》《文选》之歧趋。”[21]19(《祝盟第十》)然而,他将《文心雕龙》宗旨诠释为崇自然、砭藻采之时,不得不面对刘勰为文本身就是骈俪藻采的矛盾——这个问题被钱基博轻易放过了,他视之为不免风气所囿的历史局限。在桐城文章学与《文心雕龙》明显相悖之处,比如刘勰认为诸子之文与论体不同,而姚鼐认为论辨出于诸子,他则曲为沟通。钱基博的缺陷还在于,将六朝之文等同于“齐梁雕藻”,这是黄侃已经预料的命名之弊——一旦骈散拆为对立的二体,就会出现偏至的纠正。
钱基博把刘勰视为韩愈古文的先驱,认为《文心雕龙》“实开八家之先声,而为六朝之异军”[21]46(《风骨第二十八》),立论与黄侃相左。至于钱基博将刘勰《炼字篇》《附会篇》与曾国藩《复陈右铭太守书》相提并论,反桐城义法的旧派更不可能认同。1912年黄侃所作《曾涤生〈复陈右铭书〉书后》一文,就曾批评曾国藩所振起的桐城文章学风气,并将批判锋芒指向“义法”。他举顾炎武《救文格论》说明“义法”并非桐城派独创,文章条式本来并不是好作声态的“戒律”:“桐城之文,视诸江湖游士特有义法,揭道学之余谊以为表旗,自以为文质交济,愿尸韩欧程朱为巨子。”[22]古文内部对桐城派的反省,正是钱基博始终感受到的压力。钱基博试图搭建《文心雕龙》和桐城义法的关联,其实是为了拓宽义法论,这样开阔的义法论更有助于当下的国文教学。尽管,他在义法论的开拓时仍然落入对骈散二体僵化对立的理解,对韩愈“文起八代之衰”之旧说未加反思。这都使得李详、黄侃等反桐城派的声音弥足珍贵。


四、结论:可变与可法

(姚永朴著作)
1935年钱基博出版的《文心雕龙校读记》是1929年“钱基博、李详之争”的深化,不过李详已经去世于四年前(1931年)。《文心雕龙校读记》出版的同年,年轻的桐城派传人吴孟复(1919—1995,原名常焘)去拜见暮年的老师姚永朴,两人在对话中谈到桐城的“可变”与“可法”:
“焘诵昔抱寿海峰诗:‘如今中酒能多少?他日奇文恐散亡!’先生喟然曰:‘子亦青年,以为奇文耶?谬种耶?’焘谨对曰:‘“为文章者,有所发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自其当变者而观之,则未变者皆谬种耶;自其足法者而言之,则可法者皆奇文也。先生《文学研究法》言之详矣。’”[23]

吴孟复总结的“未变者皆谬种”与“可法者皆奇文”两句话可以视为桐城派义法的自我调整,前者吸纳了反桐城派对“未变者”的封闭性批判,后者可以用来概括姚永朴、钱基博等建设和拓宽桐城义法的思路。章太炎并没有像弟子黄侃那样对桐城派持如此激烈的批判态度,因为桐城义法虽然并不高明精微,但仍然有益于国文基础教学,让初学者有所规矩。章太炎着眼的是桐城古文体式中“可法”的一面,甚至在自己开列《中学国文书目》中,将《古文辞类纂》《续古文辞类纂》等曾经批判过的桐城派书目编入。此外,他在《与章松龄等论学》(1935)认为:“桐城文章,举世诟病,以为千篇一律,实则亦未可厚非。其居度之谨严,气象之雅淡,初学作文者,苟能用力其间,当有所获。且其碑志之文,尚能颊上三毫,略写面目,虽亦流入窠臼,成为陈调,然总不失为作文之矩矱也。”[24]那么,章太炎认同桐城义法“可法”的一面,构成了桐城派和反桐城派一种奇妙的合辙。然而,无论是“可变”还是“可法”都是桐城义法走出封闭性而应对时用的问题(而且所谓时用,是阿诺德所谓“超然于实利之外”[25]的时用,)它再也不可能回到“文以载道”的路径上去了。


(章太炎画像)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衡派’年谱长编及文献数据库建设研究”(17AZW016);河南师范大学博士人才科研启动课题“东亚视野下鲁迅、周作人思想比较研究”(XJ2021001801)。








参考文献 (向上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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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增订版)[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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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黄侃.曾涤生《复陈右铭书》书后[J].雅言,1914(3):157.

[23]吴孟复.书姚仲实先生文学研究法后[M].//姚永朴.文学研究法.合肥:黄山书社,2011:214.

[24]章太炎.与章松龄等论学[M].//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补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907.

[25]李威.阿诺德文化批评之音的中国回响:谈学衡派与阿诺德[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4):122.


注 释

[i]关于姚永朴借鉴《文心雕龙》撰写《文学研究法》,开拓了桐城义法。参见汪春泓:《论刘师培、黄侃与姚永朴之〈文选〉派与桐城派的纷争》,《文学遗产》2002年第4期,第24-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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