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亿美元!印度法院承认与执行ICC印度医药收购案仲裁裁决! | 万邦讯
2018年2月8日,印度德里高级法院裁定承认与执行ICC关于日本制药公司第一三共株式会社(Daiichi Sankyo Company Limited)与印度制药公司南新公司(Ranbaxy Laboratories)前所有人辛格家族之间的仲裁裁决。根据这一裁决,南新公司前所有人辛格家族应向第一三共株式会社支付约350亿卢比(约合5.5亿美元)的赔偿金。
印度南新公司(Ranbaxy)成立于1961年,经过50多年的发展,从一家小型印度药企华丽转变为世界著名的药业巨头,业务覆盖原料药、非品牌仿制药、品牌仿制药和生物技术产品等。最辉煌时,Ranbaxy公司覆盖了全球25个主要药品市场中的23个,在8个国家设有工厂,在46个国家设有营销机构,产品销往125个国家和地区。
南新公司的发展具有印度的传奇色彩。1961年,该公司是印度上万家医药企业中的小公司。由于资不抵债,该公司被债权人辛格家族收购。辛格家族的小儿子,当时留学美国学习化学制药,毕业后,小辛格博士回印度接管了公司的业务。由于辛格博士注重产品质量,随后的数年间,该公司发展快速,于1973年在印度股票上市,之后发展成为印度的第一大制药。从2005年起美国成为南新最大的销售市场,占该公司全球市场份额的28%;以英国和德国为核心的欧洲市场占17%;新兴的金砖四国市场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占29%。
另外,南新公司还开创仿制药公司对专利公司的诉讼,例如,它针对辉瑞制药公司对Lipitor药物进行专利保护提出的诉讼。经过诉讼战争,2011年11月,辉瑞制药与南新公司达成协议,允许后者生产辉瑞制药公司畅销药物Lipitor的仿制药。同时,辉瑞也允许南新公司在美国和其他7个国家销售Lipitor以及Caduet药物的仿制药。
南新公司的成功,受到其他公司的垂涎,特别日本公司愿意出高价收购。2008年,辛格家族将34.8%的南新公司股份出售给日本第一三共株式会社。这项高达46亿美元的交易使南新公司从全球制药业第22位迅速提升到了第15位。
但南新公司在快速扩张同时对于药品质量问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招致后来发生该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销售掺假药物和未经实验证实的药物的恶劣事件,美国政府痛下杀手,于2013年05月15日对南新公司处罚5亿美金,这一事件创造了美国司法部向一家制药公司开出的单笔最高金额罚单。2014年 1月23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表示,由于违背了GMP规定,已禁止南新公司更多的药品流入美国市场。上述一系列的处罚使得南新公司无法生存。2014年4月7日,印度Sun Pharmaceutical 公司为拯救印度制药,又从日本第一三共株式会社手中收购陷入困境的南新公司,交易价值为32亿美元。这样,一家曾经辉煌的印度公司从此消亡。
2012年,第一三共株式会社向ICC提起仲裁,指控南新公司所有者辛格家族(包括Malvinder和Malvinder)在转让这家印度制药公司的主要股份时,隐瞒了关键信息。ICC在2016年做出裁决,第一三共株式会社胜诉。辛格家族应向第一三共株式会社支付约350亿卢比(约合5.5亿美元)的赔偿金。
其后,第一三共株式会社向德里高等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2018年2月8日,印度德里高级法院裁定承认与执行该裁决。在长达115页的裁决中,主审法官驳回被申请人的抗辩,并要求辛格家族支付裁决的赔偿金,再加上仲裁费用和延期支付的罚金。
辛格兄弟
此前,日本无线运营商NTT Docomo与塔塔集团就Docomo退出印度合资企业的仲裁案以及执行纠纷,导致许多日本企业对在印度开展业务持谨慎态度。德里高院的裁定有助于减少这些顾虑。但可以预料的是,被申请人辛格家族可能仍会向印度最高法院上诉。本案仲裁裁决的执行,绝非易事。
有意思的是,于此同时,辛格家族一方也在仲裁地新加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辛格家族的代理人为印度律师Harish Salve。第一三共株式会社一方的代理人为印度律师Gopal Subramanium。两人均获得新加坡法院的外国律师出庭许可,并将在新加坡高等法院上演一出印度顶级仲裁高手的巅峰对决!
【万邦讯】编辑: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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