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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12348】一张塑料凳引发的纠纷

沪司宣 上海市司法局 2021-04-28

一张普通的塑料凳

给刘先生一家带来极大的困扰

同时也使刘先生与医院“纠缠不清”



今年年初,刘先生的父亲因病在上海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当晚,老人洗澡时,随手把医院的塑料小凳子拿进去坐着洗,却没想到,就在洗到一半的时候,小凳子突然断裂。


老人直接摔倒在地,痛到休克。医院护工发现后,立即将老人送往急诊室抢救,经医生检查发现,摔倒直接导致刘先生的父亲髋骨骨折。


在确认父亲脱离危险后,刘先生向医院提出赔偿。医院负责人表示,凳子是刘先生的父亲自己拿到卫生间的,与医院无关。但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减免刘先生父亲的部分医疗费用。


刘先生对医院给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但又不清楚医院该怎么进行赔偿才合理合法。一边是骨折受伤的老父亲,一边是和医院僵持不下的拉锯战,刘先生忙得焦头烂额。


就在这时,刘先生的朋友向刘先生推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刘先生立即致电上海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上海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朱律师在了解了刘先生的具体情况后,告诉刘先生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这场与医院的纠纷:


1

确认护理级别

需要刘先生确定其父亲入院时所需的护理级别,据律师了解不同的护理级别应提供不同的护理服务。若刘先生父亲的护理级别需要医院护理人员在旁协助照顾,而刘先生的父亲单独去洗澡,那么医院的过错就不言而喻了。

2

确认责任主体

老人洗澡摔倒的原因是因为板凳断裂,那么一张正正经经的小板凳,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该是不大会断裂的。律师推断这里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不正当的使用板凳导致,那么显然老人自身是有过错的,这时候就应当减轻医院的赔偿责任;二是属于板凳自身的质量方面的原因,那么院方提供的生活用品存在质量问题,医院同样存在较大过错,这时医院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固定相关证据

律师觉得刘先生现在最主要的并不是与院方谈赔偿事宜,而是应该固定老人是在洗澡的过程中板凳断裂的事实。比如,保存涉案板凳、固定有关病友证言,尽可能先调取监控录像等。收集完相关证据,如果与院方就民事赔偿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那么,如果医院的侵权责任确定了以后,刘先生可以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条例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向刘先生建议,若确定了医院有护理职责但没有尽到护理职责的情况下,那么刘先生可以向医院主张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如果构成伤残,在进行伤残鉴定后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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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

编辑:黄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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