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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
《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包括:
到2020年,构建开放的粤港澳职称评价机制,逐步实现粤港澳三地职称评价对接。在职业资格认可方面,重点在旅游、医疗卫生、建筑规划等专业领域创新升级,在教育、律师、会计、社工和专利代理等专业领域取得突破,拓宽技能鉴定“一试三证”职业范围。
到2025年,粤港澳三地职业资格互认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初步实现。粤港澳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三地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人才有序顺畅流动、便利执业成为常态。
《实施方案》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广东省所有专业的职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粤港澳大湾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港澳优势产业领域,积极开辟职称评审新专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并取得国际工程师证书的港澳工程技术人才,可分别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实施方案》特别提到,港澳专业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在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方面不作要求。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促进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粤执业;拓宽建筑领域相关专业资格互认;推进港澳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加大律师专业服务开放力度;推进港澳注册会计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支持港澳社会工作者在粤从事专业服务;支持港澳专利代理专业人才备案执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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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香港特区政府大湾区速递”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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