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 | 罗湖区“最美家庭”,等您来报名!
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家庭美德、强化社会责任与奉献精神为宗旨,通过面向广大家庭和单位倡扬文明家风,寻找和选树群众认可度高、可作社会典范的“最美家庭”及“关爱家庭示范单位”,特别颂扬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同心抗疫“最美家庭”。同时立足于人文湾区建设,以“家文化”为纽带,发起推荐港澳台籍“友好家庭”并加强交流,进一步丰富家庭文明建设的载体和内涵,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汇聚“家”力量 助力新发展
最美家庭(含同心抗疫家庭)
在罗湖区居住两年以上(家庭成员户籍不限)、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的家庭。
友好家庭
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为香港、澳门等地区籍,在罗湖居住两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户籍不限)、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爱国爱家、拥护祖国统一的家庭。
关爱家庭示范单位
在罗湖合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
最美家庭
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爱岗敬业、廉洁守正、热心公益、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创业创新、文化传承、绿色环保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同心抗疫”最美家庭
夫妻双方或一方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援助湖北疫区病患救治、奋战罗湖抗疫一线和“无疫小区”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表现突出,彰显责任担当、大爱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和代表性的家庭。
友好家庭
弘扬爱国爱家精神,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家文化,促进区域间融合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抗击疫情等重大事件中关爱同胞、守望相助,作出积极贡献,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和代表性。
关爱家庭示范单位
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弘扬新时代的家庭价值观,在支持家庭发展、帮助家庭修复功能、传播家庭文明理念、对员工实行人性化家庭关爱措施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优先推荐。
广大家庭和单位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推荐:一是组织推荐,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名额要求进行推荐;二是社会推荐,由社会团体或市民推荐身边典型;三是群众自荐,由家庭成员和单位进行自我推荐、自行申报。以上均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登录罗湖区妇联网站下载。组织推荐需由所在单位及其上级党(工)委盖章同意;社会团体推荐需由推荐团体盖章同意;市民推荐需由推荐人签名确认;群众自荐需由本人签名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我区将甄选部分家庭代表罗湖区参加深圳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2.填写后将纸质版交到罗湖区妇联儿童工作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路2007号罗湖妇儿大厦(文锦中学对面菁华中学后侧)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区妇联邮箱:lh_fl@szlh.gov.cn。3.群众自荐需由本人签名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
4.咨询热线:22185807 联系人:詹晓燕
来源 | 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罗湖区妇女联合会
编辑 | 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