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员工“非正常死亡”到公司“社会性死亡”,加班文化背后隐藏的法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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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梁枫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本文由作者向新则供稿
01.
泪目:23岁的花样年华戛然而止
大疫之年,从2020延续到了2021,从打工人到创业者,没有谁过的容易。
最近一段时间,一系列和职场、生命有关的非正常事件,持续在互联网企业发酵,让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阶级对峙”一度达到顶峰。
事发源于去年12月29日,一家互联网企业(权且简称P公司)一位刚刚入职半年的23岁女孩,加班到凌晨一点半,在回家的途中意外猝死。
1月8日,这家公司的另外一名技术开发工程师——同样入职不足半年、同样是23岁的男生,在湖南长沙的家中从27楼跳楼自杀。
而1月8日当天,这家公司的北京总部,入职不到2年的前端开发工程师王某,在某社交平台匿名发布消息称,在上班路上目睹一名同事被救护车拉走。
3天之后,这名“爆料者”,被公司以其在网络社区匿名多次发布带有恶意的“极端言论”解除劳动合同。
去年年底前,李诞说笑果文化是最倒霉的一年。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2021年刚过,对有的公司来说,就已经度过了“最倒霉”的一个月。
如同人心难测,世事难料。这家公司的股票经过短暂的下跌之后,很快神奇逆势上扬,暴涨9.5%,创下历史新高。
02.
侧目:70后中年男人的艰难
如果说上面一系列事件反映的是90后当下的职业现实,其实70后的中年男人日子更为艰难。
几乎与此同时,在另外一家知名互联网平台(权且简称E公司),一名43岁的外卖骑手韩某,在去年12月21日猝死在送餐途中。因与平台未建立劳动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表示愿意支付2000元费用,保险公司则根据平台的投保金额理赔家属3万元。
生命就是如此廉价。但更可怕的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廉价”毕竟有价,有时候,对有的人来说,这个价格甚至还会是“负数”。
1月11日上午10点,该互联网平台的另外一名外卖骑手——47岁的刘某,因工资被扣5000元讨要未果,在其工作的配送站门口,将汽油浇到了自己身上,引火自焚。
在刘某自焚的身后,是配送站的招牌,上面写着“即时配送,美好生活”。而全身烧伤80%的刘某,被医院抢救后的第一句话是:“我不想活了,我活够了,太累了”。
因崩溃而寻短见的刘某不知道,一个名叫“奇葩说”的网络综艺节目,已经举行到了第7季,其最新一期的辩题是“成年人的崩溃该不该藏起来”。在这期节目中,最终获胜的正方,不知道是否听见了“遥远的哭声”?
03.
对峙:“资本家”与“打工人”
不知是偶然还是必然,P公司和E公司遭遇的上述事件,竟然是那么的相似。
从表面上看,P公司和E公司都是“当红”的、新生的、出于生猛发展阶段的互联网企业。
也许正是“当红”和“互联网”这两个关键词,在其身上发生的事件,才那么容易引人注意并快速传播。一方面当下处于互联网时代,“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指尖传播”的效应更像是让被现实生活“吊打”的人们,寻找一个“同仇敌忾”的情感出口。
而更深一层的共同点则是,从某个角度看,这两家公司都堪称“创业明星”。当今时代,互联网、电子商务、线上平台等,是创业者们选择创业领域和方式的天选。那么,创业浪潮下的互联网企业,其所发生的任何一个意外事件,与其曾经创造的奇迹一样,都同样惹人注意。
当前所出现的和企业用工有关的员工非正常死亡,再一次把劳资双方之间的阶层对峙放大。在资本面前,究竟如何看待为之付出劳动的劳动者;而对于劳动者来说,面对生存不易的现实和一心追求的职业理想之间,如何审视自己的职业选择,如何看待在资本指挥之下的“陀螺自转”,是一个每天晚上夜不能寐时都会反复问自己的问题。
04.
直视:互联网公司“血淋淋的现实”
在P公司事件中,人们清一色鞭挞和谴责的是公司畸形的加班文化、“996”的价值观,甚至创始人所推崇的“本分”文化,也不过是对资本家所要求的员工在公司的要求下“本分”完成。
只是我们不知道,猝死的23岁女生,她是如何看待这样一份工作的?从现实行为的角度来看,如果不存在法律所规定的“强迫劳动”,她的死,所引发的人们众口一词对公司和资本的谴责,也许不过是对当下职场现实不满的泄洪式表达。
后来被P公司辟谣的所谓官方回应中说,“你们看看底层的人民,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我一直不以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你可以选择安逸的日子,你就要选择安逸带来的后果……”。虽然这段话被P公司官宣否认,但正是这段听上去异常刺耳的话,又似乎从某个角度道出了血淋淋的现实。
即便这段话为P公司所否认,但人们仍然更愿意相信这就是它的“心里话”。
在这个事件中,人们之所以对女生充满同情,火力全开地谴责公司“吃人”的加班文化,其中的逻辑应该是,作为资本驱使下的用人单位,有义务也有责任为员工创造一个工作压力没那么大、没那么多加班的工作环境,至少不至于逼迫(或者也许是业绩诱导)导致员工“过劳死”。
逻辑挺好,愿望挺好。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许还有另外一番“解读”。
在创业者的思维中,公司所花的每一分钱,无不来自投资人基于早日获得回报的预支出。每一只股票的背后无不紧盯着公司营收利润的波动异动。而这其中,公司每一分经营业绩的积累,无不来源于每一个员工的底层贡献。
但对于每一个员工个人来说,包括前面提到的猝死女生在内,面对生活的重压、人生理想的蝶变,谁又不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人生再上一个台阶?
05.
穿透:“合法”的表面
如果说P公司的猝死女生,跟公司对员工所要求、所推崇的加班文化有关,那么,对于E公司网络平台的外卖骑手来说,无论是送餐途中猝死的韩某还是欲求自焚一了百了的刘某,他们甚至都没有和E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连E公司的员工都不是,他们的职场际遇,和E公司之间,究竟应该构建一个怎样的、具有逻辑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更值得思考。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纵观当下互联网领域的创业热点领域,几乎都离不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红利”。在平台经济的推动下,用工不再是仅仅限于朝九晚五 “标准工时”的固定动作,而日益普及和泛化的灵活用工、灵活就业成为资本和劳动力双向青睐的自愿选择。
在“灵活用工”的大旗下,源于“工厂时代”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特征被打破,劳动关系之下劳资双方被法律严格干预的权利义务,在平台经济孵化的“灵活用工”中,因脱离劳动关系的窠臼和束缚,一时间变得轻装上阵,不用严格监管、不用考勤打卡,无需每天必须出现在公司办公室。这种“自由”的关系,似乎让双方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而实际上,这一切不过是表面现象,或者最多是这种用工形态中的一个侧面而已。
诸如像韩某、刘某这些外卖骑手——这些和诸如E公司的互联网平台没有建立的劳动关系的人,无不实实在在地在为公司的运营、发展和业绩切实付出和贡献着。但在现实面前,他们并不被看作是E公司的员工,无法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他们或许只能是那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员工”。
1月17日,新华网刊登了一篇文章《为何那么多外卖骑手没有社保?》。对于专业的法律人来说,这个问题太容易回答:因为他们和外卖平台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对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负有办理社保的义务。
不过,下一个问题是:他们为什么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有人会说,因为按照当前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他们之间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于是,在合法的表面之下,外卖骑手的职业安全,成为法律屏障保护的空白。而这不仅是一个充满隐患的社会问题,更是平台经济之下灵活用工的天然“风洞”。
06.
识辨:法律责任还是社会责任
不过,梳理下来,无论是P公司深夜加班的猝死女生,还是E公司送餐中意外离世的“非员工”外卖骑手,对于两家公司(或者是与其类似的更多公司)来说,从舆论近乎一致的反馈来看,在人们朴素的人性常识、普世的价值观、道德观方面,不管怎么说都似乎应该是公司在某个环节出现了偏差或问题。
在很多人眼里,只要不违法,就一定是对的;只要不违法,就一定可以做;只要不违法,就无须承担责任。
殊不知,对于企业来说,除了因违反法律义务的法律责任,还有违反商业伦理、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的社会责任。
而这种“社会责任”,事实上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一种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而公司对待员工的态度,不仅仅体现在劳动法的纸面,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
从复盘的角度,让我们追溯(想象)一下:那种员工加班后下班路上猝死的公司、员工请假回家跳楼自杀的公司、员工上班期间被救护车拉走的公司、因洗手间坑位紧张只能在里面贴上“希望大家快一点”标语的公司、因未建立劳动关系在工作中猝死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员只配领取2000块钱的公司、因工资被扣5000块钱就可以让员工自焚的公司,会有怎样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
可以想象的是,在曾经和当下普遍存在的加班文化、996文化、KPI文化、狼性文化中,如果只有一个“钱”字而没有“人”字,即使让员工如愿拿到了绩效奖、年终奖,实现了所谓财务自由,也并不能造就一个“最美奋斗者”。对于员工来说,那里不过是拿命更新银行卡数字的地方。
07.
解题:企业文化的核心
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文化的核心,在于资本对于员工的理解,是把员工当人,还是把员工当机器。
在很多公司,员工一入职,每人配备了一台电脑。于是有人感叹,对公司而言,不过是给每台电脑配备了一个人。
如果员工只是被公司喂饱了拿命干活的动物或者永续运转的机器,那么员工不过是企业利润表中的一项成本。然而,有远见的企业会渐渐意识到,员工是可以放进资产负债表里的资产。
即使从资本的商业伦理角度,从最终结果的“性价比”来看,如何对待员工,也应该不仅是法律、社会的问题,而事关如何最大限度获得商业利润和商业美誉,甚至市场竞争力的回报。
于是,很多企业不再以单纯地以股东利益、客户利益至上,开始更多地关注员工利益。
所以,从商业运营本身关注企业对待员工的态度,以及如何通过合适的制度、措施和方法,在重视员工经济利益的同时,同样重视员工的精神利益、情感利益,不仅仅是企业文化的意义范畴,更是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组成分——那种除了法律法规、政策、监管规定以外,更多来自商业伦理、规章制度、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等综合元素的规范和要求。
毋庸讳言的是,在最近的二十年来,中国的互联网行业的迭代和革新,的确为新经济发展带来了崭新的活力。互联网公司的技术进步和产品产出,都在快速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并且让它更加美好和便捷,让每个人受益其中。
但同时,互联网公司在社会价值创造、公司治理、合规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并未与其前沿的新技术保持匹配一致的“先进性”。
对包括互联网行业在内的企业来说,在追求和实现商业理想的过程中,如何适当把持不让资本一意孤行的裸奔,让获取经营业绩和商业利润,来的更体面、更优雅、更高级,而不是更难看、更低俗、更遭人鄙视,也许是一个让每一个创业者、投资人、企业主们深刻思考的现实问题。
结语
站在更高的角度,在互联网经济的下半场,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在新一轮的市场竞争法则中,也许要比的不再只是科技和算法,可能还有更多的软实力。这一点,如果看看全球范围的互联网公司,就可知道我们的差距还有多远。
当中国互联网公司还在大谈996福报、拿命换钱,对法律规定的责任能规避就规避,但凡有点机会就不会老老实实地合规经营和管理,在投资人的鞭子下,为了商业利益充斥假货、欺诈,甚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形成垄断为荣时,西方的互联网公司他们正在谈论什么?
在合法基础上更高的合规标准、与投资人同等重要的员工权益、给予社会更多价值的社会责任,开始成为越来越多的公司的全新选择。
当然,这也许需要时间,或者需要一个过程。无论路有多长,只要开始出发,一定都会走向远方。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远的路”。
这句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的诗句,但愿在这里,对于无论是打工人还是创业者,面对各自的现实境遇,都可以读出属于自己的寓意,激励明天,展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