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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早期识别儿童哮喘?这4要点要掌握
喘息、咳嗽、病史、检查
一
喘息
通常情况下是指在过去的一年中喘息发生的次数累计≥4次(有些医生建议≥3次)或在过去的 2-3年中平均每年喘息≥2次;
其中至少有1次因为喘息发作需要急诊/吸氧/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住院。
二
咳嗽
可在剧烈运动后加剧,但无呼吸困难及喘鸣,一般无痰,不发热; 常由呼吸刺激物如烟雾、冷空气及大笑等诱发; 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冬春季节发作频繁,常有诱因如寒冷空气吸入、过度疲劳、精神紧张等; 一般的止咳化痰药和抗生素治疗数周无效; 哮喘的特异性检查往往呈阳性。
三
病史询问
四
辅助检查
临床中对于≥ 3 岁反复喘息的儿童,根据哮喘的诊断标准,能相对容易地做出哮喘的准确判断,启动初期的治疗。 对于婴幼儿,尤其对1岁之内的儿童诊断哮喘时,需要十分地慎重,一定与其他喘息性疾病相鉴别,对于这部分儿童,建议在专科医院、专科医生进行相关评估。 临床中当通过现有的信息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我们也可以通过试验性治疗 2-3个月,根据治疗后以及停药后的反应,进行整体评价;如果“治疗有效,停药复发”,也支持哮喘的诊断。
附: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2016年版)
哮喘的诊断主要依据呼吸道症状、体征及肺功能检查,证实存在可变的呼气气流受限,并排除可引起相关症状的其他疾病。
1.反复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运动以及过度通气(如大笑和哭闹)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
(1)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压力定量气雾剂200~400 μg)后15 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增加≥12%;②抗炎治疗后肺通气功能改善:给予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或抗白三烯药物治疗4~8周,FEV 增加≥12%;
(2)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3)最大呼气峰流量(PEF)日间变异率(连续监测2周)≥13%。
符合第1~4条或第4、5条者,可诊断为哮喘。
2、基层儿童支气管哮喘临床诊治策略——上海市浦东新区 / 奉贤区专家建议,中国全科医学2020年2月第 23卷第6期3、中国儿童哮喘行动计划“百问百答”(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21.4)
本文首发:医学界儿科频道
本文作者:冯伟
责任编辑:Ci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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