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2个优秀课题!
广州互联网法院2个课题
在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与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评选中
获评优秀!
▼▼▼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司法保护路径研究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完善数字经济法律制度,推动虚拟财产的法律规范与保护。201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首次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行了规定,明确“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未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范围等作进一步界定。作为一种新型特殊类型的财产,尽管学界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等观点,但大多是根据具体纠纷场景而采取的个案治理思路,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内涵和外延、基本属性和特征并未得到统一、稳定、清晰、准确的厘定,这使得涉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解决普遍缺乏可预期性。课题组立足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等新型权益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新型权利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的治理理念,不断深入探索网络虚拟财产司法治理路径,以期为网络虚拟财产民事司法保护路径提供指引。
本课题基于近6年来涉网络虚拟财产案件的审裁调研,探究虚拟财产的本质属性,明确网络虚拟财产是具备类物权、债权双重特点的新型财产权利,并就网络虚拟财产与现实世界关系探索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分类,一类是体现现实财产或利益的网络映射体,即现实映射类虚拟财产,如网络店铺、网络账户等;另一类是在网络世界中构建处理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纯虚拟物,即网络建构类虚拟财产,如网络游戏中的游戏道具、游戏币、NFT和加密货币等。从不同类别的网络虚拟财产常见争议切入,开展类型化研究与属性辨析,厘清虚拟财产的权益边界,为民事司法裁判尺度统一提供参考框架,为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繁荣发展提供法治基础。
课题承担单位
广州互联网法院、中山大学
课题主持人
宋伟莉 谢晓尧
2023年度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案件情况的实证分析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研究的意见》明确了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的市场地位。个人信息数据不仅是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往往成为生成其他数据的“原材料”,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对个人信息等数据的采集和利用逐渐成为产业的“刚需”。然而,数据采集利用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存在着天然张力,个人信息处理者为追逐利益违法获取、超范围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现象屡见不鲜,个人在其中的权益亟待得到保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施行,民事诉讼、公益诉讼成为个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鉴于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既存在区分又存在联系,在民事诉讼领域,个人往往通过提起隐私权纠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诉讼以求达到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目的。在数字化社会背景下,涉及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的案件呈增长趋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与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立法作为新法尚有很多有待细化和完善之处,人民法院在此过程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为此,课题组通过对人民法院审理的相关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探究相关案件的特点、规律,总结司法经验,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正确适用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思路以及对相关立法的完善建议,以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更好地实现数据利用和权利保护、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课题承担单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
来源 | 综合审判二庭、综合审判三庭
责编 | 谭静宜
编辑 | 许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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