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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深圳扩权,广州咋整
以深圳为核心,包括东莞、惠州惠阳、深汕合作区、深河合作区,对5个地区进行跨行政区域的大统筹。
在不改变行政区划的前提下,由深圳主导,通过赋予深圳经济、社会、民生事务等省级管理权限,对深圳、东莞、惠州惠阳、深汕合作区、深河合作区五地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供给侧要素进行结构性调整,在顶层设计上规划建设一个跨行政区域的资源统筹、功能协调、产业互补、成果共享的区域统筹合作新模式。
赋予深圳经济、社会、民生事务等方面的省级管理权限,享有省一级立法权、省一级政策制定权、规划审批权、对外经济合作权、金融和税收等宏观经济调控权、项目审批权等,在不改变原有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由深圳主导规划、国土、交通、建设、环保、科技、金融和社会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