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广东发布
日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印发《2020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养老机构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成效显现,各地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推动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
方案提出,各级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民政、卫生健康部门主管责任和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加强排查,密切监测,坚决防止全省养老机构发生疫情,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各地民政部门要对照国家标准,组织对辖区所有养老机构进行再排查,完善消防、食品、非法集资等方面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将排查出的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到位。
各地要联合开展或组织第三方进行评估验收,及时确认公布达标养老机构,实现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数量有较大增长。
方案明确,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各市、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供养服务设施条件、设备配置、供养能力等情况,以及本地区特困人员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确定改造提升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
2020年底前,要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逐步完善网络信息化建设,为实现5G智慧养老打下坚实基础。采取加大财政投入改扩建、引入社会力量公建民营等办法,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方案提出,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市、县民政部门分市县两级,在5月底前组织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全面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6月底前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
对于不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要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认真实施改造,并按政策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推进养老护理员培训
在强化医养融合方面,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升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到2020年底,各地要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
同时,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培训,完善省、市、县、机构分级培训体系,举办省级养老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护理员的培训。借助“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扩大养老护理员及养老管理人员培训规模,确保完成年度培训计划。
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与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合并进行,并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建立政府监督管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统筹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住养老人意外险、从业人员团体意外险等全方位保障,实现养老机构投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2020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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