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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至极!怕影响自己抢劫,他先捅死了ATM机旁排队者

2017-11-29 真强律师事务所

打不赢官司不要钱

执行回财产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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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处柜台机前,身穿灰衣的男子双臂交叉,不时张望。突然,他打开左臂处夹着的报纸,从中抽出刀子,对旁边一名等候存取款的男子连捅。


这是4月8日发生在广东汕头某银行的现场视频。警方通报,行凶男子是33岁的陆丰市人梁汉豹,当天他本想抢劫存款者,对排队男子行凶是“怕他和存钱者一起对抗我”。乘摩托车逃窜后,其再次抢劫作案,将车主杀害。


昨日从汕头市中院获悉,梁汉豹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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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ATM机前抢劫杀人嫌犯落网!事发过程视频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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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行凶


汕头市公安局通报,4月8日这天,梁汉豹持水果刀到银行柜员机处守候。18时45分,他正准备抢劫存款的男子时,发现另一男子进来等待办理业务,怕抢劫作案受影响,遂对排队男子行凶。


行凶的水果刀是在附近一家超市盗窃的。汕头市中院审理查明,梁汉豹用报纸包住刀具从超市出来,之后在事发银行柜员机室对面寻找抢劫目标,并尾随办理存款业务的张昊(化名)进入。


“里面有人在存取钱,人太多不好下手,我就假装排队等待机会。”梁汉豹供述,后来剩下两个男子,他认为抢劫时机成熟。


当时,张昊拿出一叠人民币正在存款,刚进入柜员机室的李航(化名)排在后面等待办理业务。准备抢劫的梁汉豹为防止李航帮张昊反抗,就持刀朝李航的胸部、颈部等处连续捅刺多刀。


据法院判决书,张昊回忆,他刚把4000元放进柜员机,突然听到惨叫声。“我转过身,看到一名男子不停地捅人,对方边反抗边朝门口跑去。行凶者就拿着刀指向我,用潮汕话说‘钱拿出来’。我一害怕,就冲出了柜员机室”。


法院查明,梁汉豹立刻到存取款机处查看,发现张昊存入的钱已被机器吞入,遂持刀砸打存取款机入钞处,但无果。他又立即持刀追赶张昊,准备继续抢劫,但未追到。


▲汕头ATM机前抢劫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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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杀人


抢劫未得手,梁汉豹来到峡山街道一个路口,拦停王强(化名)驾驶的载客摩托车逃离。当车辆行至一偏僻路段时,他示意王强停车,并持刀连续捅刺其肩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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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ATM机劫犯二次杀人监控曝光,摩的司机难舍爱车遇害。


现场视频显示,王强下车后将摩托车推倒。当梁汉豹骑上车准备逃跑时,他拾起遮阳伞向其砸去。梁汉豹立即持刀追赶,再次捅刺王强头部、颈部等处,直至再无反抗。


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梁汉豹还在潜逃途中换掉身上带血的衣服。因不敢回家又无处可去,他藏匿在陆丰市甲子镇一山上庙观旁。


据警方通报,17个小时后(4月9日上午),民警在汕尾市抓获梁汉豹,现场缴获作案工具水果刀及被抢赃物摩托车。警方还提到,梁汉豹2008年曾因在深圳市宝安区抢劫,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梁汉豹交代,4月5日上午,他从陆丰市乘车,来到峡山街道某工厂,找老乡帮忙找工作。因工作没着落,身上钱又花光了,遂萌发抢劫念头。


“4月7日早上,梁汉豹来厂里找工作。他本来是找另一老乡的,那人不在,他就到找我借200元,但我没借给他。”根据法院一审判决书的证人证言,工厂员工提到,当时梁汉豹没有异常表现。


梁汉豹在工厂休息至8日早上才离开。据其供述,这天,他先去了工厂隔壁的超市买烟,因忘了微信密码没买成,就在马路上乱逛,想抢劫弄钱。中午,他偷刀子用报纸包住。之又三次进入这家超市买啤酒,每次2瓶,坐在一家店门口走廊角落里喝。下午6时多,他走到附近的银行对面,准备抢劫来存取钱的储户。


▲嫌疑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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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梁汉豹案发前有过酒精及美沙芬活性物质的有害使用,并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月15日,被家人送到汕尾精神康复医院住院治疗,但没有证据证明其因此导致精神意识障碍。


梁汉豹在作案过程中,有计划地窃取水果刀,在柜员机室内、交叉路口先后杀人、抢劫,整个过程意识清楚。在逃离过程中,其更换沾染血迹的衣裤,骑摩托车强闯派出所执勤卡点等行为,具备反侦查能力。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现场。


归案后, 梁汉豹能清晰地供述整个作案经过,并清楚地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程度。回答问题时,其言语理解及表达能力好,思维连贯,反应迅速,交谈自如,未发现有精神异常行为。故其强调在精神病状态下作案,体现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反映其能充分认识行为的社会意义。


法院认为,梁汉豹作案时精神正常,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有诉讼能力。


对于辩护人提出梁汉豹在柜员机室内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的意见,法院认为,其在对锁定对象抢劫之前,为排除可能出现的妨碍,临时起意杀害正在排队等待、且与存款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护或实际参与反抗制止犯罪等关系的李航,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法院认为,梁汉豹为排除抢劫时可能出现的妨碍,持刀故意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其杀人、抢劫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汕头市中院一审判决,梁汉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网络

山西真强律师事务所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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