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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26条印发,有效期3年

东办发〔2018〕32号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肥东县促进经济高

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水平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千亿GDP,百亿财政收入”,全力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1.全面落实发展战略。立足国家赋予合肥新的战略定位,聚焦市委、市政府寄予肥东新的更高期望,寻标对标,走在全省前列,奋力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产业强县、市县融合、创新引领、开放合作、绿色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面建成“十大工程”,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千亿GDP,百亿财政收入”,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效益走在全省一类县域发展前列。

2.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店埠镇、撮镇镇、桥头集镇三镇融合发展,加快东部新城核心区建设,打造都市产业园,集聚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加快肥东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步伐,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积极争创国家级开发区。规划建设新的合作载体,主动拥抱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辐射带动。支持肥东经济开发区与新站区、瑶海区开展土地、人才等要素合作,共享发展成果。提升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的规划建设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肥东大工业的主战场、新材料和智能制造产业的聚集区。完善合肥上海产业园的产业规划和功能配套,立足“一区两园”,坚持高端发展,抓住跨省合作机遇,强化内外联动、产城互动,主动承接上海市产业转移和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辐射带动。

3.持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建设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试点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获得验收通过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当年获得验收通过的市级专利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

4.提升科技服务保障水平。做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注重提升专利质量,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及时兑现专利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核心发明专利授权保护。完善自主创新政策,加大对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双创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社会投资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增加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数量,注重众创空间、孵化器的发展质量,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30 万元奖补。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一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 万元。积极营造“双创”发展环境。建立创新贷风险池,支持科技保险融资、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服务,降低科技企业融资风险和成本。鼓励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二、整体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

5.打造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肥东县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行动计划》(东政〔2017〕29号)为引领,围绕机械制造、家用电器、食品加工、钢材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创新转型。加快培育以智能制造、新材料、光伏及新能源、电子信息、大健康产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规模化,推动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尽快形成一批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推进环巢湖科创走廊(长黄路段)建设。鼓励产业配套、建立产业联盟,对重点支持的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产业中的企业,采购县内其他企业配套产品达100万元以上的,按照采购金额3%给予奖励,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未来3年,县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吸引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推动制造业整体转型升级。

6.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在全面承接省、市扶持新型化工业发展政策基础上,加大对技改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技改投资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技改项目最高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新建重点项目在享受合肥市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再按照市级奖励金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建立重点产业企业目录库、重点小微企业目录库,实施对入库企业当年新发生贷款利息按50%予以贴息等政策。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深入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对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企业,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补;对市级质量一等奖、省级质量奖及国家行业标准化发展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持续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在国家、省、市奖励资金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试点工作,对当年评定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7.培育新兴产业基地。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推动产业基地成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积极申报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鼓励企业申报认定省级、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试点),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县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项目,县财政按照省级、市级最高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不重复享受);对当年认定省级、市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县财政按照省级、市级最高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不重复享受);对年度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后续产值连续两年以不低于50%的递增,每年县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

8.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以持续推进招商引资为抓手,加快培育发展行业领军企业、进口替代产业等,打造一批制造业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对大企业上台阶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建筑企业升级为特级资质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民营经济提升行动,扶持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对本县企业新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购置关键设备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对本县企业进行的非关联境内并购交易在县内转化投资新建项目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各类国家级和省、市级示范认定,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对县政府推介的优质工业企业,给予单个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财政贴息最高100万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调整本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年税额标准,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对重点支持产业且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定的中小企业,以应税面积为标准给予5元/平方米的奖励。

9.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县内重点企业与中央军工企业合作,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园,开展安防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及系统运营,促进社会数据高效汇聚运用。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培育、平台建设、研发补助、贷款贴息等。

三、做优做强现代服务业

10.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税融通”等新型融资规模,提升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效率。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企业,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设立“4321新型政银担”“续贷过桥资金”“劝耕贷”等金融创新产品,对县域重点行业进行贴息和担保费补助,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11.提升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鼓励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推动商贸企业集聚区建设, 加快培育禹洲中央广场、生活家广场等特色商业街区,促进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挖掘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对新增限上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已纳入统计的限上商贸企业设立增幅奖。积极发展会展经济,支持重点企业举办展会。支持城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和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支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冷冻冷藏库,推动物流标准化建设,鼓励交通运输业和物流业一体式发展。对当年获得省级、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县财政按照省级、市级最高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不重复享受)。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县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其中当年新增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县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

12.打造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县。支持世界500强、全球服务外包100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我县设立服务外包或电子商务企业。支持中国(肥东)互联网生态产业园建设。鼓励传统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销售业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园区)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生回归工程”人员、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提供就业与创业平台,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鼓励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应用电商平台拓展肥东农特产品销售。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职能。争创全省农村电商示范县,培育一批电商特色小镇、示范村和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和贫困户增收。鼓励快递企业整合农村物流资源,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支持“互联网+家政服务业”发展。

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

13.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注重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升园区承载力。推进招商引资向招才引智转变。通过省、市、县人才政策的激励,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落实人才补助资金和有关待遇,对引荐高层次人才的机构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为高层次人才来肥东创新创业开辟人才“绿色通道”。持续发挥国有公司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增加国有产业发展基金规模,对牵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三重一创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14.大力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鼓励外商投资,对外商投资到位资金达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和1亿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强化出国劳务市场管理,动员乡镇(开发园区)积极宣传出国劳务各项政策,切实加强出国劳务市场管理,妥善处理出国劳务纠纷,全力确保全年无境外突发重大事件。

五、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5.实施人才引进培养计划。聚焦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引进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东风”计划。引进创业型领军人才最高给予600万元创业支持,引进创新型领军人才最高给予30万元引才补贴。坚持高端引领、以用为本、本地培养、统筹推进,大力培育“庐东英才”。3年内重点遴选培育30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给予创新英才每人一次性20万元奖励,创业英才每人一次性30万元奖励。

16.大力开展高层次团队扶持计划。实施县级“363”产业创新团队工程。到2020年底,培育3个省级、6个以上市级、30个以上县级研发水平的产业创新团队。县级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在3年管理期限内,每年可享受10万元研发资助。推行青年创客团队扶持工程。重点扶持约30个优秀青年创客团队,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团队给予一次性3万元创意经费支持。在合肥市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肥东落户的团队,可获最高50万元创业支持。

17.鼓励培养高技能人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装配式建筑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推行“名师带高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新型学徒制,每位名师给予一次性2万元带徒津贴,每个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的,县财政按国家和省补助标准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18.全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创造更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吸引肥东县外出务工者“回流”。对本县区域内中职学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本县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县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鼓励规上企业举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建立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就业合作协议,给予定向或订单式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招工服务。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落实社会资本孵化基地补贴,为初创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或创业服务平台。

六、大力推进文化强县建设

19.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商务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重大文化科技融合项目,建设一批富含民俗文化、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培育一批重内涵、重功能、重品质的文化体育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奖补。借助文化山水旅游公路建设等契机,点、线、面开发、布局旅游项目,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县。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承包、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租赁农村闲置房屋发展居家养老、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农产品示范加工、民俗文化等产业,符合相关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对于租赁农村闲置房屋发展民宿经济并新评定为金宿级、银宿级标准的,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能有效促进民宿发展出亮点、上档次、上台阶的精品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奖励。

20.推动文化创意载体建设。加强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规划,加快园区(基地)专业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培育一批新兴文化(体育)创意产业园(基地)、街区、小镇、服务平台,最高给予50万元奖补。

21.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构建政府、企业、居民“三位一体”的文化惠民新模式。对在市级以上重要平台展示,社会、经济效益俱佳的原创舞台剧、电影、电视、动漫等文化相关产品,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文化展览会、交易会、体育赛事等,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22.助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实体书店等传统文化行业,改造服务环境、创新经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剧场、剧院、城市阅读空间、体育健身场馆等文化(体育)场馆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大力扶持民营院团发展,对原创剧目、人才培养、商业演出、优秀民营院团等,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七、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3.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支持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示范联合体发展,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挂牌上市;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主食加工发展,整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项目建设。推进 “互联网+”等农业新业态发展,摸排一批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和精品点,建设休闲农业示范点,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建立健全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全面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三变”改革步伐。安排专项资金建设一批市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争创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

24.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结合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对农机装备、设施连栋大棚、规模化养殖器具等农业装备进行现代化升级。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发展县域名特优新农产品。深入实施粮食生产“双千行动”和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推动粮食生产绿色增效,开展优质绿色粮食生产基地(点)建设。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地理标识和品牌创建,创建一批农业区域化公共品牌。鼓励生态循环农业、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和生产模式创新。健全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体系,争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进长临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和白龙农业面源综合防治项目区建设。发展现代高效林业,推进林长制体系建设,加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和发展,实施乡村美化绿化工程,支持特色经果林、苗木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25.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实行多规合一,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统一规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分步实施,逐步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运行体系,县级财政对各乡镇的购置和运行经费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2018年,县财政安排2.5亿元左右,支持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河长制、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美丽乡村建设等。计划投资23.24亿元,完成1600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改造农村公路危桥40座。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

八、高效保障政策实施

26.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和“四最”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联系包保机制,畅通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健全分办交办、平台办理、联动推进等制度,确保企业问题有效解决。

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除已有单项政策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实行政策绩效考评,不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精准性。

本政策与其他县级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来源 | 肥东县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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