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江苏954公里海岸线,这家刚满两岁的法院何以交出高分卷?
“Thank you,Nanjing Maritime Court!(谢谢你,南京海事法院!)”今年7月底,在即将登上返乡的飞机时,5名缅甸籍船员通过微信视频向南京海事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时针拨回到去年12月8日,一艘香港籍危化品货轮经申请被依法扣押,船上5名缅甸籍船员已连续在船近一年。南京海事法院迅速成立专项协调小组,之后克服疫情和台风双重影响,最终促成这些船员换班及遣返。
坚决扛起护航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海事诉讼优选地的使命担当,今年以来,南京海事法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合,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执法办案同频共振,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护航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1月至11月,该院新收各类案件2528件,审执结2513件,结案率、结收案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上升。
一线察民情,用责任丈量954公里海岸线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赔偿,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8月23日,拿到6.8万元赔偿款的船员缪某向法官连声道谢。此前,缪某在渔船作业时意外掉入海中受伤,向法院起诉维权。得益于法官诉前调解耐心细致的说理释法,这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仅用10多天就得以案结事了。
用心用情,保障船员利益。不少船员法律意识淡薄,一旦面临纠纷往往陷入维权困境。南京海事法院法官前往渔业协会、船员工会和劳务中介机构多方走访,全面梳理“先付工资后上船”“工资标准随渔获调整”等涉船员渔民切身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习惯良俗,形成《涉渔业船员纠纷中习惯的查明问题》指导性报告,“手把手”教船员规避法律风险。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南京海事法院创新实施“大走访、大讨论”,用“铁脚板”丈量江苏954公里海岸线,在最一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
短短两个月,南京海事法院相关人员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听取近百家港航船舶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精准收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50余条、海事审判疑难法律问题80多个。聚焦海事司法中堵点难点问题,该院集中推出3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目前,30项“小切口”民生难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服务再升级,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
“有矛盾,找祁老。”在我省最大的渔村——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下口村,这句话在村民中口口相传。作为南京海事法院涉渔矛盾一站式解纷中心负责人,年近七旬的祁洪桂凭借扎实的法律基础和灵活的调解技巧,协助调处涉渔纠纷,成为推进诉源治理中的一块“金字招牌”。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该院先后设立12个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和涉渔矛盾一站式解纷中心,精准布局5个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和2个水上联合调解室,聘任89名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诉前高效处理涉船员、渔民矛盾纠纷123起。
根据船员渔民远离陆地、漂泊海上的职业特点,南京海事法院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诉讼等便民利民服务。利用伏季休渔期等时间节点,该院依托位于大丰港、洋口港、吕四港等地的8个巡回审判点(基地)集中开展巡回庭审,累计巡回开庭96次,为246名当事人免去奔波诉讼之累。
诉讼服务提质增效的同时,保障涉民生案件执行也驶入“快车道”。“原先要数天才能完成的船舶司法扣押,如今‘一键’实现!”南京海事法院依托“1+10”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成集船舶信息查询、精准定位、轨迹追踪等功能于一体的“点对点”船舶执行查控平台,助力扣押各类船舶216艘次,其中包括11艘外籍船舶。
敢啃“硬骨头”,打造国际海事诉讼优选地
由于法国某海运集团管货不当,中国货主运往印度尼西亚的新鲜大蒜发生热损。疫情期间,这6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系列案的审理难度可想而知。
为啃下这块“硬骨头”,南京海事法院承办法官利用司法大数据平台,找到法国案件当事人在中国诉讼的惯用代理人,并在等待公证认证手续过程期间,同步开展案件沟通。外国当事人对其高效的审理表示认可,同意接受南京海事法院管辖。后经多次在线交换证据、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该海运集团专门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感谢。
海事法院的案件往往具有涉外性强、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南京海事法院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案件228件,标的额19.85亿元,成为越来越多中外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选地。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立“军令状”……一场“提质增效、实干为民”办案竞赛专项活动正在南京海事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4个月最大限度清理2019年、2020年未结案件和长期案件,这是该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设置的办案目标,目前,超八成长期未结案件已妥善审结。
“我们将坚决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制度机制创新为突破,提高海事司法服务为民的精准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表示。
成绩单很亮眼,收结案数全国海事法院第6
12月6日上午,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后发先至,首任担当”十大工作品牌和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典型案例,并就明确南京海事法院管辖大运河海事海商案件和管辖海事行政案件范围进行情况说明。
作为全国第11家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6日揭牌成立以来,积极服务江苏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连续两年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49件,审执结4131件。收、结案数均位列全国海事法院第6位,涉案总标的额逾123亿元。
发布会通报南京海事法院履职两年来收结案件情况,现场发布具有江苏特色、彰显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职能的十大工作品牌,包括绘制“工笔画”,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共抓大保护,护航长江经济带发展;扩大“朋友圈”,推进“1+10”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等。南京海事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彬介绍,立足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区位优势,南京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开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路径探索,审理挪威籍船东主动将协议管辖由英国仲裁变更为在南京海事法院诉讼的国际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该案入选2020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会从已审结生效的案件中选出南京海事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案例予以发布,案例涵盖促进航运市场规范运行、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四个方面。
发布会还通报关于进一步明确南京海事法院管辖大运河海事海商案件范围的有关情况。随着江海河联运的快速发展,发生在大运河上的海事海商案件逐年增多。南京海事法院副院长杨昌顺介绍,他们在调研中发现南京海事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并不多,大部分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不利于大运河海事海商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和南京海事法院三定方案,大运河海事海商案件由南京海事法院管辖,目前该院受理大运河海事案件约40件,审结32件,有效保障大运河航运的秩序。
《大运河案件管辖通知》明确,发生在大运河江苏段的船舶碰撞、触碰和船舶污染案件,始发港、经停港或终到港为长江干线港口的通海水域运输合同案件及相关保险合同案件,港口建设和港口作业案件,共同海损案件、海难救助案件,船舶扣押和拍卖案件以及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由南京海事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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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新华日报记者 顾敏 徐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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