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社保基金专题报告(上)(附股权投资全景图) | IIR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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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概览
1.1 基本概念与范畴
目前,有关“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等概念不一,行业内认知不明晰,在大量报告、文章及日常交流中,常常混淆不清。IIR研究院特此对社保基金相关概念进行梳理,以便在明晰框架、范畴内,探讨社保基金在私募股权行业的相关投资与前景。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名称应等同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法定英文名称: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PRC;缩写:SSF)设立于2000年8月,是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机构。
根据社保基金会年度公开的社保基金年度报告(2019年度),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运营的资金范围包括5大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地方委托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全国社保基金”,2000年设立);
(2)个人账户基金(即: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200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吉林和黑龙江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4〕19号)中,明确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部分(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基金”)由两省委托社保基金会投资运营,并承诺一定的收益率,社保基金会开始管理个人账户基金);
(3)地方政府委托社保基金会投资管理的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截至2019年底,这里所指的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是指山东省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的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及其投资收益);
(4)各省(区、市)政府委托社保基金会投资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印发施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结余基金及其投资收益;根据人社部2020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目前已有24个省份启动基金委托投资,合同金额1.1万亿元,到账9757亿元,其中,21个省份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5)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集中持有、管理的,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这里指2017年11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以下简称“划转办法”)探索建立国有股划转制度后,涉及到划转的国有股权;在此之前,国发【2001】22号“减持办法”、财企【2009】94号“转持办法”下的国有股减持、转持资金纳入全国社保基金管理,可参考下图,“划转办法”生效后,原先的“减持办法”、“转持办法”等同时废止)。
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相关定义、涉及资金范围、及社保基金会年报披露的投资运营、财务情况的相关数据范围,示意如下:
1.2 “5类”受托资金区别与联系
在社保基金会总体管理的“社保基金”总概念中看,全国社保基金的规模最大,也是全国社保基金成立最初(2000年8月)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金。
依据社保基金会官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地方政府管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是不同的基金,资金来源和运营管理不同,用途也存在区别。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2004年2月,社保基金会正式管理省级政府委托的个人账户基金:开始管理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部分;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及其投资收益(2017年已结束委托),2015年,山东省开始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社保基金会自2012年开始正式管理地方委托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地方委托资金,成为目前社保基金会统一运营管理的资金,在各年社保基金会公开发布的年度报告中,统一披露投资运营与财务情况。
2016年12月开始,社保基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印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8月17日)以及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的相关批准文件,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正式进行受托运营,并按年度出具独立报告,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随着社保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全面推进,已有26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24个省份启动基金委托投资,合同金额1.1万亿元,到账9757亿元,其中21个省份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总之,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5类资金中:全国社保基金为国家级保障储备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为地方委托的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委托资金目前主要指山东省经国务院批准委托的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及收益,以上3类资金在社保基金会层面统一运营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地方委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为国务院委托的、为充实社保基金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1.1部分已做说明)。虽然目前在社保基金会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独立核算,也尚未开展私募股权领域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投资范围内,并未有长期股权投资类别),但不排除未来委托社保基金会统一管理、配置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可能性。
1.3 社保基金资产规模
2020年9月1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2019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社保基金资产总额26,285.66亿元,权益总额为24,225.60亿元。其中,全国社保基金权益总额21,376.51亿元(累计财政性净拨入9,595.82亿元,累计投资增值11,780.69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权益1,571.37亿元(其中委托本金余额925.82亿元,累计投资收益余额645.55亿元);地方委托资金权益1,277.72亿元(其中委托本金余额1,000亿元,累计投资收益余额277.72亿元)。
IIR研究院基于对社保基金会发布的年度报告的完整梳理,自2000年社保基金会、全国社保基金设立以来;“3类”资金(即图1所列示的社保基金会年报披露、统一运营的前3类资金—全国社保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地方委托资金汇总数据)资产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图所示:
除此以外,据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图1所列示的第4部分资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2018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总额7,032.82亿元(其中直接投资资产2,456.13亿元,占比34.92%;委托投资资产4,576.69亿元,占比65.08%),权益投资收益额98.64亿元,投资收益率2.56%(其中已实现收益额145.27亿元(已实现收益率3.81%),交易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46.63亿元),自2016年12月受托运营以来(2016年投资收益额0.36亿元),累计投资收益额186.83亿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2019年度)及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即图1所列示的第5部分资金,2017年11月“划转办法”才初始生效)部分还未发布相关报告,鉴于以上两类资金暂未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不做过多分析。
1.4 社保基金会组织构架
依据社保基金会章程,2000年社保基金会成立时,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受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监督。
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社保基金会的隶属关系也“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承担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再明确行政机别。”(两会受权发布: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国务委员王勇;2018年3月13日)。
社保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大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目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理事由国务院聘任。
1.5 报告研究范畴
鉴于本报告主要研究社保基金会管理下的总体资金在股权投资领域的配置与展望,因而本报告将主要以“社保基金”为主概念,聚焦以社保基金会作为主体、受托管理的社保基金在股权投资领域的配置、分析及展望。
社保基金长期股权投资领域过往配置分析
2.1 股权基金投资
自2004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第一支股权投资基金起,经过16年发展与实践,截至目前(2020年10月31日),经IIR研究院整理,社保基金已累计投资39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涉及股权投资机构24家,累计投资额645.40亿元(以上数据不包含社保基金在基础设施、PPP等领域基金投资的投资额,后续相关图表也已做出标记及说明)。
2004年至今社保基金各年份出资的股权基金投资全景图如下:
社保基金作为长线资金,投资动向备受市场关注。上图可看出,近年来,社保基金对股权基金的出资频率及金额逐年提升,民资背景投资机构(如红杉、高瓴、君联、鼎晖、IDG、华兴)及VC为主要阶段的投资基金(如宽带、经纬、及VC母基金元禾辰坤)在近几年获投金额与比重均有增加。详见下图:
依据IIR研究院统计口径,截至2019年末,社保基金投至传统私募股权基金的金额(详见图5及说明,截至2019年末,股权基金投资金额总计588.40亿)占总资产(2019年末年报披露总资产26,285.66亿)比例仅为2.24%,相对社保基金股权基金投资比例的实际上限(2008年4月,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经发改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总体投资比例不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按成本计)的10%,鉴于2019年全国社保基金在社保基金总体资产规模中占比达89%以上,如按2019年全国社保基金资产规模计算,投资封底的上限超过2000亿),仍有较大空间。
同时,社保基金会的职责中,“履行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为重中之重,因而在作为LP考察、出资给股权投资机构管理的各类基金时,对于基金合规性、投向等,均有较高要求。因而,IIR研究院穿透梳理了社保基金作为LP投资的所有子基金对外直投项目情况,以期考量社保基金间接出资的主要行业及项目偏好。
从社保基金作为LP投资的子基金共同投资项目一览表、子基金直投项目行业分布表中可看出,医疗、企业服务、先进制造、金融等领域为社保基金子基金重点投资方向,且各个子基金在多个行业头部项目上均有交集,均见下图。
2.2 直接股权投资
2004年6月,社保基金投资交通银行100亿元,踏上直接股权投资的征程;2005年,依据财政部等回函,社保基金可直接投资于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非金融企业和财政部直接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投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货币资产的20%;2015年4月,国务院同意社保基金将直接股权投资范围扩大到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同年6月,社保基金以75亿元战略入股蚂蚁集团,这是社保基金首次直接入股民营企业。
IIR研究院同样梳理了历年社保基金参与的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金额至少超800亿人民币(部分项目投资金额缺失),部分项目列示如下。
报告小结
本报告(上篇)详细梳理了有关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等的相关概念与资金范畴,社保基金会开始受托管理各类资金(5类资金)的时间节点,详细分析了社保基金过往在股权基金投资、直接股权投资方面的完整数据与配置特征。
IIR研究院后续发布的本报告(下篇),将针对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资金构成、可投体量等进行展望,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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