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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关于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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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亲爱的小区业主和住户

楼道是日常行走及紧急逃生的生命通道

保持楼道畅通无阻

是每一位业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

过年期间

仍有部分业户为了图方便

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进行充电

殊不知这样做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


《通告》中第三条规定: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掌上物业管理温馨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楼道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易引发火灾物品;


2、楼道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个人物品影响人员出行及安全疏散;


3、禁止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影响、阻碍消防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4、保持楼道整洁,禁止占用楼道堆放家私、家具、大型玩具等个人物品;请堆放物品的业主自行清理,一旦丢失自行负责。



法律条款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286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物业禁止电动车在楼道停放充电的通知


尊敬的小区业主(住户):


大家好!


由于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爆炸事故频繁发生,为保证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利益,小区严禁电动车乘电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与此同时,小区道路和楼道、楼梯间不仅属公共区域,同时也是广大业主(住户)消防安全的唯一生命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堵塞和占用。


物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4日


美好的小区环境
需要你我共同来维护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主编: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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