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关于装修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
装修温馨提示
文明装修 开启幸福生活
装 修 前 准 备
装 修 申 请 流 程
1.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装修公司公章)。
2.房屋装修施工平面图,施工水电图,装修设计图,墙体拆改图。
3.到物业中心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装 修 相 关 费 用
1.文明装修保证金:2000.00元/户
(装修结束后到物业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2.建筑垃圾清运费:5.00元/平方米
3.装修施工许可证明:5.00元/户
4.装修工人出入证:10.00元/人/证
5.预存水、电费:根据需求预存
装 修 施 工 时 间
下午:14:30-18:30(夏季时间) 14:00-18:00(冬季时间)周六日无噪音装修施工法定节假日禁止装修施工
装 修 注 意 事 项
尊敬的业主:
您好!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居住环境,关于园区装修施工通知如下:
一、成品防护
1. 水泥、沙子等装修材料,须袋装进入小区和室内,避免园区公共部位污染严重;严禁在小区石材路面或红砖路面上直接和水泥,谨防道路污染难以清理;
2. 搬运装修材料和家具时,请注意做好防护,避免破坏园区石材、绿化、电梯、墙体等;
3. 入户门外—电梯前室和楼层公共部位,请勿粘贴地膜等防护用品。
二、墙体结构及安全防护
1.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室内墙体结构及门洞等,如需改动,须物业人员现场确认;
2. 不允许在外墙开洞等破坏外立面及影响防水的装修行为;
3. 在做地坪时,不要把水泥和得太稀或下面做铺垫处理,防止将水漏到楼下,以免影响楼下;
4. 安装实木地板、灯具或地面及顶部需要打洞钻眼的施工活动,一定要提醒工人注意往地板上打钻的深度,以免打穿地板,造成邻里之间的纠纷;
5. 地暖安装需要物业人员到现场指定预留管位置,私自安装,后期对供暖有影响,后果需业主自行承担。
三、卫生间、厨房装修注意事项
1. 卫生间铺地砖、铺设管道时,注意不要破坏防水层;不要将水泥、砂浆、油漆等装修废料倒入下水管道,发现私倒由装修方自行负责处理;
2. 为方便以后厨房、卫生间主下水管的检修,阀门或连接口等位置必须要预留检修口,不能完全封闭;
3. 装修期应对马桶预留下水口、地漏及其他排水设施做好封堵保护,瓷砖铺设完毕后,应检查是否进入水泥沙石等异物堵塞,防止后期无法使用,甚至堵塞主管道,全部责任由业主自理;
4. 冷热水总阀建议预留到方便开关的位置;脸盆下水管建议加“S”弯和防臭地漏。
四、其他附属设施安装注意事项
1. 禁止私自改动燃气管道及拆装气表,以防意外,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该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 安装壁挂炉用排气孔,位置已经统一打好,禁止私自改动打孔,私自改动位置造成的外墙渗水、外立面不统一等问题由业主本人承担;
3. 开通燃气前需采集燃气表局部近照及含橱柜远景照后,到物业中心领取《燃气开通证明条》后,凭条到燃气公司办理开户手续,燃气表另需安装4节5号电池,燃气公司地址: ,燃气公司客服电话 ;
4. 购买空调时,需根据预留的空调机位及房间配电功率选购空调;安装空调时,应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安装空调手续,交纳500.00元保证金,由物业工作人员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安装,并将冷凝水管放入空调排水管中,安装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五、阳台封闭注意事项
为确保小区物业的增值和保值,外立面统一和规范非常直观,请您装修房屋时按照小区集中交付期间公示的阳台封闭图纸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前三天应先到物业服务中心提交阳台封闭申请手续,封阳台押金2000.00元。
六、一楼庭院装修注意事项
庭院装修一周前须提交设计施工图及效果图,经物业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七、装修禁止项
1. 水电改造严禁在楼板、上翻梁、结构墙柱等剔槽穿线、管、接线盒。(造成对主体结构的破坏,后期存在单体楼安全隐患);
2. 水电改造期间须将弱电线路穿到管道井里,穿墙水电必须走穿墙管。(长久使用过程中,直接打孔穿线,可能导致电路短路现象,特别是卫生间、厨房)另注意保护下水管道口及地漏,防止施工期间造成管道堵塞;
3. 严禁装修期间做饭、留宿;动用明火做木工需配备灭火器。(小区消防安全、秩序维护人人有责,业主您也是咱小区的第一责任人);
4. 严禁在上料过程中长时间占用电梯。(长时间卡住电梯、可能会造成电梯光幕感应装置失效,导致电梯夹人、伤人或电梯门变形);
5. 严禁在阳台、露台上墙体、地面剔槽走水电(易造成主体、防水层破坏,造成后期渗水、承重问题等不良后果);
6. 严禁私自改动公共烟道(私自打孔做烟道,会造成外墙防水层破坏、回烟等不良后果);
7. 燃气管道35公分以内,禁止安装电、明火等其它发热设施设备。如需使用燃气热水器时预留的燃气排气孔位置须统一,伸出外墙的排气管的长度不能超过15公分,详情请咨询管家;
8. 禁止私自改动可视对讲等弱电线路,否则由此导致线路不通,须自行维修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请提醒家人及施工单位预防高空坠物,杜绝高空抛物现象,高空作业时务必注意安全,如因此产生一切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均由产权人自行负责;
2. 装修垃圾每天下午集中清运到指定场所,严禁乱倒或堆放在楼道;
3. 装修工人出入车辆一律停放小区大门外指定位置,进入人行通道时请出示施工证或在门岗登记,方可通行;
4. 公共卫生间位置: ,请提醒工人禁止在园区内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
5. 在电梯上料过程中:
(1)严禁运送超长、超重货物;
(2)严禁长时间用异物堵、卡电梯,造成电梯长时间报警而置之不顾;
(3)严禁在电梯内乱涂乱画,破坏电梯相关配件;
(4)运送水泥、沙石等材料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不能顺地拖曳、不能顺势大力放下,以免造成电梯损坏;
(5)上料完毕后,应及时将电梯门槽内及电梯轿厢内的沙灰清理干净。
如有违反以上电梯上料规定,造成损坏的,将扣除上料保证金并追偿一切损失。
九、搬家报备
搬家日期确定后,请及时联系管家报备,物业中心将在搬家当天为您免费撑彩虹门及园区喜庆装扮,另有共享火盆借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咨询管家。
装 修 验 收
一、上料验收
运送普通装修材料时,工人需到物业中心办理上料手续及押金200.00元,水泥、大沙和空调安装押金标准500.00元,验收合格可立即退款。
二、阳台验收
阳台安装完毕后,联系物业中心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款申请并提供收款相关人员银行卡信息。
三、闭水验收
室内二次防水做好后须48小时闭水试验观察,及时联系物业中心预约现场查验,确认二次防水无异常后方可进行贴砖工序。
四、竣工验收
室内装修完毕后,可携带装修保证金2000.00元票据,到物业中心办理《装修竣工验收申请》,管家南汐预约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方可确认收到退款。
房屋装修法规宣传
1.《》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7.《》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8.《》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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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业主家人们的理解与支持
美好家园我们一起共建!
主编: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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