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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深圳将全面清理处置已批未建土地11.94平方公里,盘活存量严控新增!

6月26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深圳将在2019-2020开展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彻底解决所有已批未建土地问题。



Q

先来给大家普及下,何为已批未建土地?

它指的是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经初步梳理,截止2017年底,我市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共564宗,总用地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


Q

握着土地,为什么不开发?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在对已批未建土地核实确认建库的基础上,区分企业原因、政府原因外部原因三类未建原因,区分企业和政府两大类用地主体。


Q

那么要如何处理呢?

首先,要明确此次专项行动是以盘活存量用地、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城市质量为根本目标;

其次,要充分收集历史资料和证据素材,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合理诉求的基础上,按照“一地一策”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行动方案》按照原因列出了部分土地的处理路径,小编整理了部分,可供参考:


企业原因


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一年,或曾因企业自身原因经过闲置土地处置且再次构成闲置的,依法无偿收回。


除上述情形外,土地使用权人有开发意愿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并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但仅限办理一次,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政府原因


(1)因国家政策变化无法继续开发建设的低密度住宅用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地价给予补偿,确需土地置换的,报市政府审议。


(2)因投资计划调整无法开发建设的政府用地,依法无偿收回,确有用地需要的,另行安排。


(3)楼堂馆所用地依法无偿收回。


(4)因片区产业规划定位调整等原因无法开发建设的用地,由区产业部门对拟建设的产业项目进行评估,属于我市限制发展类或禁止发展类的产业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地价给予补偿。


(5)生态控制线内的用地,不符合我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符合我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并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但仅限办理一次,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外部原因


外部原因包括被司法查封、涉及行政边界纠纷、安全范围线等重大问题。


据悉,564宗当中,涉及企业原因的共127宗,土地面积290.65 公顷;涉及政府原因共404宗,土地面积832.65公顷;涉及外部因素的33宗,土地面积71.12公顷。

需要强调的是,已批未建土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建议路径仅为原则性的处置措施,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于部分历史成因复杂的已批未建用地,可综合运用上述建议路径,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能取得切实成效,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验收和审查工作。
小编发现,今年以来深圳市在保障产业空间、持续降低企业成本方面频出“大招”,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打出一套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的“组合拳”。《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将尽可能把所有存量产业用地纳入“提容增效”范围,如全部按此政策实施,可在不新增1平方米建设用地情况下,增加1.6亿平方米产业空间。

另外,《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两个政策也同样做出相应的规定,为扶持实体经济、实现产业空间再造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办法,从而实现了深圳产业空间由“不足”向“无限”的转变。
必须要说,随着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城市发展用地的日益紧张,加快工业及其它产业用地供应,多途径促进闲置、低效用地消化和盘活,强化土地批后监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破解城市发展土地瓶颈的重要手段,相信这一系列的政策“组合拳”,必将推动深圳空间拓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从而达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来源: 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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