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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春秋》穀梁学派学术思想之要籍

商务印书馆上海 商务印书馆上海分馆 2024-01-26

《春秋穀梁传》是《春秋》三传之一。《汉书·艺文志》曰:“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

又曰:“《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于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

后世传《春秋》者,唯公羊、穀梁、左氏三家而已。


春秋穀梁传集解
东晋〕范甯 集解 
许超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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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注解《春秋穀梁传》中,东晋范甯注十分重要。范甯《穀梁传》之集解,以其父范汪为先导。范汪被桓温罢官后,曾率子弟及门生故吏注解《穀梁传》,未成而卒。范甯赓续之,集其兄弟子侄之说,终成《春秋穀梁传集解》。范甯虽为《穀梁》作注,然要其本旨,则不在《穀梁》一传,而要在通经。

此次整理,以《四部丛刊》影印余仁仲刻单注附《释文》本《春秋穀梁传》为底本,录其经传注,《释文》略去。《四部丛刊》本前六卷以《古逸丛书》本为底本,后六卷以铁琴铜剑楼藏本为底本,故亦参校《古逸丛书》本。
《穀梁》单注本中,余仁仲本尤为重要,但随着《中华再造善本》等善本丛书影印出版,越来越多的《穀梁》版本被影印出来,便于我们校勘、学习。此次整理,亦将《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宋刻《春秋穀梁》白文本、宋刻元修《穀梁注疏》本及元刻明修《穀梁注疏》本作为校本。

宋刻《春秋穀梁》白文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中华再造善本》影印。此本为《公羊》《穀梁》合刻本,每半叶二十行、行二十七字。校勘记简称“白文本”。

宋刻元修《监本附音春秋穀梁传注疏》,中国国家图书馆藏,《中华再造善本》影印。是本为现存最早的《穀梁》注疏合刻本,每半叶十行,世称“十行本”。十行本是《十三经注疏》重要的版本,故以之为校本,校勘记简称“十行本”。《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北京文物局藏元刻明修本《十三经注疏》当是翻刻自宋十行本,文字略有差异,故亦列为参校本,校勘记简称“元十行本”。

阮元刻《重刊宋本穀梁注疏》附《校勘记》本,即阮刻本,是目前学界尤为通行的《十三经注疏》版本,故此次点校亦以之为校本,以见二者文字之异。校勘记简称“阮刻本”。阮元为刊刻《十三经注疏》,广校众本,撰写《十三经注疏校勘记》,颇有功学林。此次整理亦参考阮氏《校勘记》,择要写入校记。




作者简介

范甯

字武子,东晋南阳顺阳人,范汪子,范晔祖父。少笃学,崇儒学,抑浮虚,著论抨击清谈,以为王弼、何晏之罪大于桀纣。起家余杭令,兴学重教。迁临淮太守,封阳遂乡侯。因被谗,出为豫章太守,大设庠序,改革旧制,学生至千余人。为江州刺史王凝之劾免,犹勤学不辍。著有《春秋穀梁传集解》。


整理者简介

许超杰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中国古典文献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国学术史、经学、文献学。在《文献》《中国哲学史》《孔子研究》《中国典籍与文化》等刊物发表论文若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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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整理说明整理凡例 

 春秋穀梁傳序 

 春秋穀梁傳集解隱公第一 

隱公元年 

隱公二年 

隱公三年 

隱公四年 

隱公五年 

隱公六年 

隱公七年 

隱公八年 

隱公九年 

隱公十年 

隱公十一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桓公第二 

桓公元年 

桓公二年 

桓公三年 

桓公四年 

桓公五年 

桓公六年 

桓公七年 

桓公八年 

桓公九年 

桓公十年 

桓公十一年 

桓公十二年 

桓公十三年 

桓公十四年 

桓公十五年 

桓公十六年 

桓公十七年 

桓公十八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莊公第三 

莊公元年 

莊公二年 

莊公三年 

莊公四年 

莊公五年 

莊公六年 

莊公七年 

莊公八年 

莊公九年 

莊公十年 

莊公十一年 

莊公十二年 

莊公十三年 

莊公十四年 

莊公十五年 

莊公十六年 

莊公十七年 

莊公十八年 

莊公十九年 

莊公二十年 

莊公二十一年 

莊公二十二年 

莊公二十三年 

莊公二十四年 

莊公二十五年 

莊公二十六年 

莊公二十七年 

莊公二十八年 

莊公二十九年 

莊公三十年 

莊公三十一年 

莊公三十二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閔公第四 

閔公元年 

閔公二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僖公第五

僖公元年 

僖公二年 

僖公三年 

僖公四年 

僖公五年 

僖公六年 

僖公七年 

僖公八年 

僖公九年 

僖公十年 

僖公十一年 

僖公十二年 

僖公十三年 

僖公十四年 

僖公十五年 

僖公十六年 

僖公十七年 

僖公十八年 

僖公十九年 

僖公二十年 

僖公二十一年 

僖公二十二年 

僖公二十三年 

僖公二十四年 

僖公二十五年 

僖公二十六年 

僖公二十七年 

僖公二十八年 

僖公二十九年 

僖公三十年 

僖公三十一年 

僖公三十二年 

僖公三十三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文公第六

文公元年 

文公二年 

文公三年 

文公四年 

文公五年 

文公六年 

文公七年 

文公八年 

文公九年 

文公十年 

文公十一年 

文公十二年 

文公十三年 

文公十四年 

文公十五年 

文公十六年 

文公十七年 

文公十八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宣公第七

宣公元年 

宣公二年 

宣公三年 

宣公四年 

宣公五年 

宣公六年 

宣公七年 

宣公八年 

宣公九年 

宣公十年 

宣公十一年 

宣公十二年 

宣公十三年 

宣公十四年 

宣公十五年 

宣公十六年 

宣公十七年 

宣公十八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成公第八

成公元年 

成公二年 

成公三年 

成公四年 

成公五年 

成公六年 

成公七年 

成公八年 

成公九年 

成公十年 

成公十一年 

成公十二年 

成公十三年 

成公十四年 

成公十五年 

成公十六年 

成公十七年 

成公十八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襄公第九 

襄公元年 

襄公二年 

襄公三年 

襄公四年 

襄公五年 

襄公六年 

襄公七年 

襄公八年 

襄公九年 

襄公十年 

襄公十一年 

襄公十二年 

襄公十三年 

襄公十四年 

襄公十五年 

襄公十六年 

襄公十七年 

襄公十八年 

襄公十九年 

襄公二十年 

襄公二十一年 

襄公二十二年 

襄公二十三年 

襄公二十四年 

襄公二十五年 

襄公二十六年 

襄公二十七年 

襄公二十八年 

襄公二十九年 

襄公三十年 

襄公三十一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昭公第十 

昭公元年 

昭公二年 

昭公三年 

昭公四年 

昭公五年 

昭公六年 

昭公七年 

昭公八年 

昭公九年 

昭公十年 

昭公十一年 

昭公十二年 

昭公十三年 

昭公十四年 

昭公十五年 

昭公十六年 

昭公十七年 

昭公十八年 

昭公十九年 

昭公二十年 

昭公二十一年 

昭公二十二年 

昭公二十三年 

昭公二十四年 

昭公二十五年 

昭公二十六年 

昭公二十七年 

昭公二十八年 

昭公二十九年 

昭公三十年 

昭公三十一年 

昭公三十二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定公第十一 

定公元年 

定公二年 

定公三年 

定公四年 

定公五年 

定公六年 

定公七年 

定公八年 

定公九年 

定公十年 

定公十一年 

定公十二年 

定公十三年 

定公十四年 

定公十五年 


春秋穀梁傳集解哀公第十二 

哀公元年 

哀公二年 

哀公三年 

哀公四年 

哀公五年 

哀公六年 

哀公七年 

哀公八年 

哀公九年 

哀公十年 

哀公十一年 

哀公十二年 

哀公十三年 

哀公十四年 


试读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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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穀梁傳序〔一〕


昔周道衰陵,乾綱絶紐,禮壞樂崩,彝倫攸斁。弑逆篡盜者國有,淫縱破義者比肩。是以妖災因釁而作,民俗染化而遷。陰陽爲之愆度,七耀爲之盈縮,川岳爲之崩竭,鬼神爲之疵厲。故父子之恩缺則《小弁》之刺作,君臣之禮廢則《桑扈》之諷興,夫婦之道絶則《谷風》之篇奏,骨肉之親離則《角弓》之怨彰,君子之路塞則《白駒》之詩賦。天垂象,見吉凶;聖作訓,紀成敗。欲人君戒慎厥行,增修德政。蓋誨爾諄諄,聽我藐藐;履霜堅冰,所由者漸。四夷交侵,華戎同貫。幽王以暴虐見禍,平王以微弱東遷。征伐不由天子之命,號令出自權臣之門。故兩觀表而臣禮亡,朱干設而君權喪。下陵上替,僭逼理極;天下蕩蕩,王道盡矣。


孔子覩滄海之橫流,迺喟然而嘆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言文王之道喪,興之者在己。於是就大師而正《雅》《頌》,因魯史而脩《春秋》,列《黍離》於《國風》,齊王德於邦君,所以明其不能復雅,政化不足以被群后也。於時則接乎隱公,故因兹以託始。該二儀之化育,贊人道之幽變。舉得失以彰黜陟,明成敗以著勸誡。拯頽綱以繼三五 ,鼓芳風以扇遊塵。一字之褒,寵踰華衮之贈;片言之貶,辱過市朝之撻。德之所助,雖賤必申;義之所抑,雖貴必屈。故附勢匿非者無所逃其罪,潛德獨運者無所隱其名,信不易之宏軌、百王之通典也。先王之道既弘,麟感化而來應。因事備而終篇,故絶筆於斯年。


成天下之事業,定天下之邪正,莫善於《春秋》。《春秋》之傳有三,而爲經之旨一,臧否不同,褒貶殊致。蓋九流分而微言隱,異端作而大義乖。《左氏》以鬻拳兵諫爲愛君,文公納幣爲用禮;《穀梁》以衛輒拒父爲尊祖,不納子糾爲内惡;《公羊》以祭仲廢君爲行權,妾母稱夫人爲合正。以兵諫爲愛君,是人主可得而脅也;以納幣爲用禮,是居喪可得而㛰也;以拒父爲尊祖,是爲子可得而叛也;以不納子糾爲内惡,是仇讎可得而容也;以廢君爲行權,是神器可得而闚也;以妾母爲夫人,是嫡庶可得而齊也。若此之類,傷教害義,不可得強通者也。凡傳以通經爲主,經以必當爲理。夫至當無二而三傳殊説,庸得不棄其所滯、擇善而從乎?既不俱當,則固容俱失。若至言幽絶,擇善靡從,庸得不並舍以求宗、據理以通經乎?雖我之所是,理未全當,安可以得當之難而自絶於希通哉!而漢興以來,瓌望碩儒各信所習,是非紛錯,準裁靡定,故有父子異同之論、石渠分爭之説,廢興由於好惡、盛衰繼之辯訥。斯蓋非通方之至理,誠君子之所歎息也。《左氏》豔而富,其失也巫;《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若能富而不巫、清而不短、裁而不俗,則深於其道者也。故君子之於《春秋》,没身而已矣。


升平之末,歲次大梁,先君北蕃廻軫,頓駕于吳,乃帥門生故吏、我兄弟子姪研講六籍,次及三傳。《左氏》則有服、杜之注,《公羊》則有何、嚴之訓,釋《穀梁傳》者雖近十家,皆膚淺末學,不經師匠。辭理典據既無可觀,又引《左氏》《公羊》以解此《傳》,文義違反,斯害也已。於是乃商略名例,敷陳疑滯,博示諸儒同異之説。昊天不弔,大山其頽;匍匐墓次,死亡無日;日月逾邁,跂及視息。乃與二三學士及諸子弟各記所識,并言其意。業未及終,嚴霜夏墜,從弟彫落,二子泯没,天實喪予,何痛如之。今撰諸子之言,各記其姓名,名曰《春秋穀梁傳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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