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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鲁丨朱熹的“反封建”与陈独秀的“反封建”

周鲁 凝听 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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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百年前的陈独秀先生,曾经把吾国“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都看作“封建制度之遗”,而在这一百年当中的很多“革命群众”,只要是似乎与传统中国有关的某些事物被他们认定为不好,就会习惯性地贴上“封建”的标签,然后高呼“打倒”的口号,并试图将其扔进“历史的垃圾堆”,这显然是一种简单粗糙的思维方式。






西历一九一五年,陈独秀先生参与创办《青年杂志》(后改名为《新青年》),并在该杂志中明确地提出了“反封建”的主张。

陈独秀《敬告青年》(载《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号)一文云:
“举凡残民害理之妖言,率能征之故训,而不可谓诬,谬种流传,岂自今始!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持较晰种之所为,以并世之人,而思想差迟,几及千载;尊重廿四朝之历史性,而不作改进之图;则驱吾民于二十世纪之世界以外,纳之奴隶牛马黑暗沟中而已,复何说哉!于此而言保守,诚不知为何项制度文物,可以适用生存于今世。吾宁忍过去国粹之消亡,而不忍现在及将来之民族,不适世界之生存而归削灭也。呜呼!巴比伦人往矣,其文明尚有何等之效用耶?皮之不存,毛将焉傅?世界进化,骎骎未有已焉。其不能善变而与之俱进者,将见其不适环境之争存,而退归天然淘汰已耳,保守云乎哉!”
按:自陈独秀先生此文后,一种新形式的“反封建”思想,在中国持续了一百年的时间,“封建”一词同时也被污名化。在这一类的“反封建”思想当中,宋代的朱熹先生被当做了“封建卫道士”,一直被“革命群众”所批判,即便是在“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结束三十多年后的今日,在有些人的心目当中,朱熹先生依然还是“封建卫道士”的角色。与“革命群众”对于宋儒的“大批判”不同,笔者在本文当中所要讨论的,则是朱熹先生的“反封建”思想,并将其与二十世纪陈独秀先生的“反封建”思想做一个初步的比较。
在讨论朱熹先生“反封建”思想的同时,笔者不得不指出的是,今人若要以为中国的“反封建”思想自《新青年》杂志和二十世纪的“新文化”运动始,则是一个大大的笑话,而且二十世纪中国的“反封建”思想,往往并不具备坚实的史学基础。这种史学基础并不坚实的“反封建”思想,被极“左”翼政治势力所利用,从而与二十世纪中国的思想混乱、社会失序、政治动荡与文化浩劫有着密切的关系。


《朱子语类》卷一百八载:
“封建实是不可行。”
又载:
“封建只是历代循袭,势不容已,柳子厚亦说得是。”
又载:
“柳子厚《封建论》则全以封建为非,胡明仲辈破其说,则专以封建为是。要之,天下制度,无全利而无害底道理,但看利害分数如何。封建则根本较固,国家可恃;郡县则截然易制,然来来去去,无长久之意,不可恃以为固也。”
又载:
“因论封建,曰:‘此亦难行。使膏粱之子弟不学而居士民上,其为害岂有涯哉!且以汉诸王观之,其荒纵淫虐如此,岂可以治民!故主父偃劝武帝分王子弟,而使吏治其国,故祸不及民。所以后来诸王也都善弱,盖渐染使然。……’”
又载:
“曰:‘井田封建如何?’曰:‘亦有可行者。如有功之臣,封之一乡,如汉之乡亭侯。田税亦须要均,则经界不可以不行,大纲在先正沟洫。又如孝弟忠信,人伦日用间事,播为乐章,使人歌之,仿《周礼》读法,遍示乡村聚落,亦可代今粉壁所书条禁。’”


《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四载:
“封建世臣,贤者无顿身处。”
按:就中国古代历史而言,典型的封建制度,确立于西周之世,而郡县之制,则起于周衰之时。秦灭六国,建立大一统的郡县制国家,不过是顺应历史的潮流,收拾残局而已。周秦之变,标志着中国由封建之世变而为郡县之世。秦汉以来,郡县制虽为群演之大势所趋,但正如清儒赵翼先生所云,“天意”虽已“另换新局”,“人情”却犹“狃于故见”(《廿二史札记》卷二),加之各类客观条件的制约,封建之遗意始终存在,以致于到了宋代这个被一些历史学家称作最少封建色彩的朝代,学者们还在讨论封建制与郡县制的利弊,朱熹先生即是其中极为著名之一人。
仅就上引《朱子语类》中之数段文字,今人即可略知朱熹先生对于封建之态度。首先必须说明的是,宋儒之论封建,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唐代柳宗元先生的《封建论》一文已经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苏轼先生在《秦废封建》一文中甚至说:“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东坡志林》卷五)。
对于柳宗元先生的观点,朱熹先生也是大致认可的,故云:“柳子厚亦说得是。”但朱熹先生的这种认可,是有条件的,他认为“天下制度,无全利而无害底道理,但看利害分数如何”,其中封建制度则是“根本较固,国家可恃”。这说明朱熹先生对于封建制度还是有一定程度的留恋,但留恋归留恋,朱熹先生还是反复强调了封建制度的“不可行”与“难行”,而“不可行”与“难行”的关键之一,即在于“封建世臣,贤者无顿身处”,亦在于“使膏粱之子弟不学而居士民上,其为害岂有涯哉”,这与柳宗元先生在《封建论》一文中所说的“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柳河东集》卷三),完全是一个道理。


在反复强调了封建制度的“不可行”与“难行”之后,朱熹先生又说封建之制可以在很小的范围内施行,如汉代之乡亭侯,可见他的“反封建”并不彻底,但像汉初那样的比较大的封国方式,朱熹先生是明确反对的。或者说,朱熹先生的“反封建”,并没有全盘否定封建的意思,只不过在承认封建制与郡县制各有利弊的前提下,设想着一个针对郡县时代政治弊端的解决方案。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二《古史余论》云:
“或曰:然则为今之计,必封建而后可以为治耶?而度其势,亦可必行而无弊耶?曰:不必封建而后可为治也。但论治体,则必如是,然后能公天下以为心,而达君臣之义于天下,使其恩礼足以相及,情意足以相通,且使国家者各自爱惜其土地、人民,谨守其祖先之业以遗其子孙之计,而凡为宗庙社稷之奉,什伍闾井之规,法制数度之守,亦皆得以久远相承,而不至如今日之朝成而暮毁也。若犹病其或自恣而废法,或强大而难制,则杂建于郡县之间,又使方伯连帅分而统之,察其敬上而恤下与其违礼而越法者,以行庆让之典,则曷为而有弊耶!”
按:朱熹先生的《古史余论》一文,是对苏辙先生《古史》一书的评论,其中对于封建之留恋态度,与《朱子语类》一书所载之言论相比,似乎要更明显一些。子由与其兄子瞻,观点是一致的,都对于封建制度有着明确的否定,而朱子对于子由的批评,正是着眼于此点。在《古史余论》一文中,朱熹先生肯定了封建政治的文化内涵,但同时对于封建制度所容易造成的“自恣而废法”与“强大而难制”,还是有高度的警惕,他所设想的使封建小国“杂建于郡县之间”并加以统驭的方案,并非意味着回到三代封建的老路,反倒是接近于汉代在汉武帝以后所行的郡国并行之制。
《新唐书》卷七十八《宗室列传》云:
“唐有镇帅,古诸侯比也。”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七十六《封建考十七》云:
“唐自中叶以来,皇子弟之封王者不出閤,诸臣之封公侯者不世袭,封建之制已尽废矣。至肃、代而后,则强藩私其土地甲兵而世守之,同于列国,故取《唐书•藩镇传》述诸镇传授之次第,以继诸王之后。”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二之“五代藩郡皆用武人”条云:
“五代诸镇节度使,未有不用勋臣武将者,遍检薛、欧二史,文臣为节度使者,惟冯道暂镇同州、桑维翰暂镇相州及泰宁而已。兜鍪积功,恃勋骄恣,酷刑暴敛,荼毒生民,固已比比皆是。……自宋太祖易以文臣牧民,而后天下渐得苏息,历代因之,皆享国久长,民不思乱。岂非设官立法之善,有以出水火而登之衽席哉!”
同卷之“五代藩帅劫财之习”条云:
“五代之乱,朝廷威令不行,藩帅劫财之风,甚于盗贼,强夺枉杀,无复人理。”
同卷之“五代滥刑”条云:
“五代乱世,本无刑章,视人命如草芥,动以族诛为事。……毒痡四海,殃及万方,刘氏父子二帝,享国不及四年,杨、史、苏、刘诸人亦皆被横祸,无一善终者,此固天道之报施昭然,而民之生于是时,不知如何措手足也。”
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之第十二章云:
“盖李唐盛世,终于天宝。此后夷狄、女后、宦官、藩镇、盗贼相替为乱,上则政事不修,下则黎元疾苦。”
按:唐宋诸儒的“反封建”,无疑是来源于对历史的总结与反思。西汉“七国之乱”与西晋“八王之乱”的“前车之鉴”,都可以构成与“封建”有关的极明显的政治教训。而中唐以后的藩镇割据,则是“继世而理”、“自恣废法”与“强大难制”,实为一种变相之封建,而中晚唐五代时之中国,则有着长期的政治动荡、法制废弛与社会失序,百姓遂“不知如何措手足也”,这也是唐宋诸儒在观念上“反封建”的直接原因之一。


《四库全书总目》之《凡例》云:
“圣贤之学,主于明体以达用,凡不可见诸实事者,皆属卮言。儒生著书,务为高论,阴阳太极,累牍连篇,斯已不切人事矣。至于论九河则欲修禹迹,考六典则欲复《周官》、封建、井田,动称三代,而不揆时势之不可行。”
按:四库馆臣的意见,在清代学者中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作为四库馆臣之一员的纪昀先生,甚至借仙鬼故事来讥讽欲恢复封建、井田者(见《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御史曹一士先生在上书乾隆帝时亦曾有言:“井田、封建,不过迂儒之常谈”(《清史稿》卷三百〇六《曹一士传》)。作为八百多年前的学者,朱熹先生免不了有一些迂阔,但作为一代大儒,朱熹先生显然没有迂阔到无条件地赞成和维护封建制度的程度,二十世纪若干政治与文化运动中的“革命领袖”和“革命群众”把他当做了“封建卫道士”,显然是值得商榷的。
对于柳宗元、苏轼与苏辙三位先生而言,其“反封建”思想具有明确的指向,即反对“裂土封侯”与“继世而理”,这与距今二千多年前“《春秋》讥世卿”的“反封建”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朱熹先生的“反封建”思想,并没有柳宗元、苏轼与苏辙三位先生那么坚决,或者说并不是一种明确的全盘否定,但他对于封建制度的某些弊端,还是有相当清醒的认识,基于这种认识,他并不主张重走三代与汉初的封建老路。
朱熹先生对于封建制与郡县制的讨论,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性观念,那就是“天下制度,无全利而无害底道理,但看利害分数如何”,也就是说,考察一个制度,要权衡利害得失,他既反对柳宗元、苏轼与苏辙三位先生“全以封建为非”的观点,又反对胡寅先生“专以封建为是”的观点,所以他在指出封建制度之弊端的同时,也肯定了其文化内涵的价值,进而在制度设计上为封建留有了一定的余地。
虽然从抽象的角度,可以看到封建制的长处在于分权与自治,但在现实政治当中,实土分封或者其变相形式,往往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很合理的分权自治方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极难做到的。对于这一现象的总结,就是顾炎武先生在其《郡县论》之九篇当中所说的“封建之失,其专在下”(《亭林文集》卷二)。“其专在下”之说,与之前朱熹先生所说的“自恣而废法”和“强大而难制”,基本上是一个道理。
与“封建之失,其专在下”相对应的,是顾炎武先生所说的“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出处同上)。朱熹先生对于郡县之世朝廷政治如何分权制衡的问题,还是有着比较清晰的思路。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十四《经筵留身面陈四事札子》云:
“至于朝廷纲纪,尤所当严,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执事,各有职业,不可相侵。盖君虽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是以朝廷尊严,命令详审,虽有不当,天下亦皆晓然,知其谬之出于某人,而人主不至独任其责。臣下欲议之者,亦得以极意尽言,而无所惮。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
按:朱熹先生的主张,在当时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但也未必全然不能行,封驳之制,即为明证。如果用“反专制”来定义朱子的政治主张,是不应当有什么异议的,而且他的“反专制”思想,既可以说是对封建与郡县两种制度中专制成分的反对,也可以说是一种分权制衡的明确政治主张。如果今人到现在还以为儒家思想基本上是专制制度的“帮凶”,或者以为宋明儒者皆耽于内圣之道,只知空言性命和高谈道德,那只能说是对中国历史太缺乏应有的了解。
《严复集》第二册载《宪法大义》一文云:
“以世封而役其众……最劣,其腐败虐民,往往而是。观于《汉书》诸王之传,可以见矣。”
按:作为旧学根柢深厚的近世政治学家,严复先生对于封建政治之批评,与朱熹先生并无大异,而稍晚于严复先生的陈独秀先生,则开始以一种迥异于古人之方式来“反封建”。
由唐宋到明清,诸儒的“反封建”思想都有着比较具体的指向,而到了二十世纪的“新文化”运动中,陈独秀先生所倡导之“反封建”思想,其指向却极端泛化,大凡古代中国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皆冠之以“封建”的名号,欲完全清除而后快。上举唐宋明清诸儒的“反封建”思想,本属于中国传统学术思想的一部分,如果按照陈独秀先生的思路推演下去,岂不是连这种“反封建”的思想都要被当做“封建”来清除了吗?仅由此一点,即可看出陈独秀先生在《敬告青年》一文中的巨大思想漏洞。从这一类的思想漏洞入手,今人也可以进一步了解所谓“新文化”运动的严重思想缺陷。当然,陈独秀先生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的诸多著述当中,并非全是如此偏激之语,这是笔者必须说明的。
陈独秀《独秀文存》卷二《青年的误会》云:
“‘教学者如扶醉人,扶得东来西又倒。’”现代青年的误解,也和醉人一般。……长久这样误会下去,大家想想是青年的进步还是退步呢?

陈独秀《我们不要害怕资本主义》(载《政论》旬刊第一卷第廿二期)一文云:
“直到今天,除了古代社会,我们所知道的逐渐进步的经济制度主要的只有三个: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封建经济制的特质是土地附著于封主,农民附著于土地,工人附著于行会;世界各国所行过的封建制度,虽不尽同,而这三个根本特质是相同的。有些人把中国一切前资本主义的落后现象,都称为封建,这不是科学的说法。”


《胡适文存四集》卷四《我们走哪条路》引陈独秀等人之《我们的政治意见书》云:
“说中国现在还是封建社会和封建势力的统治,把资产阶级的反动性及一切反动行为都归到封建,这不但是说梦话,不但是对于资产阶级的幻想,简直是有意的为资产阶级当辩护士!其实在经济上,中国封建制度之毁坏,土地权归了自由地主与自由农民,政权归了国家,比欧洲任何国家都早。……土地早已是个人私有的资本而不是封建的领地,地主已资本家化,城市及乡村所遗留一些封建式的剥削,乃是资本主义袭用旧的剥削方法;至于城市乡村各种落后的现象,乃是生产停滞,农村人口过剩,资本主义落后国共有的现象,也并不是封建产物。”
按:陈独秀先生后期的思想,较之前期有较大之转变,其中对于中国封建之问题,也有了迥异的观点。然以笔者之孤陋,并没有读到陈独秀先生为其新观点作出更加详细而有力的论证,这可能是他长期处在政治运动的漩涡当中,少有时间潜心治学的缘故,而且陈独秀先生的这一观点转变,似乎多少有些他自己所说的“教学者如扶醉人,扶得东来西又倒”的意味。
就二十世纪中国的“反封建”思想而言,陈独秀先生是最初的发轫者之一,但他提出“反封建”之时,恐怕还只是少数人的思想,而未形成大的思潮,真正形成“反封建”的广泛思潮,还是要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而且这种思潮是在苏共与第三国际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形成的。可以确定的是,自陈独秀先生以来,很多“左”翼人士所使用的“封建”概念,与中国传统语境中的原有词义,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他们所高喊的“反封建”一类口号,往往缺乏明确的目标指向,而是接近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笔者不得不指出的是,这种接近于全盘否定的态度,是建立在他们对于中国历史肤浅认知的基础之上的,其肤浅认知中极重要的一点,便是对于“封建”概念的误读。
对于二十一世纪中国的文化建设而言,若干基本概念的“正本清源”是极为必要的。自从一个世纪之前的陈独秀先生提出“反封建”的主张以来,很多学者对于“封建”这一概念,始终是一种模糊的理解,与这种模糊的理解相伴的,是他们对于传统中国社会性质的错误判断,同时也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肤浅认知。一百年前的陈独秀先生,曾经把吾国“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都看作“封建制度之遗”,而在这一百年当中的很多“革命群众”,只要是似乎与传统中国有关的某些事物被他们认定为不好,就会习惯性地贴上“封建”的标签,然后高呼“打倒”的口号,并试图将其扔进“历史的垃圾堆”,这显然是一种简单粗糙的思维方式。只有充分克服在批判传统时所使用的简单粗糙的思维方式,真正的“新文化”才有可能起步。笔者在本文当中初步比较了朱熹先生与陈独秀先生的“反封建”思想,其主要关注点即在于思维方式之问题。


作者周鲁,于西历二〇一五年作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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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鲁

人文学者。幼承庭训,少时得见多位学界耆老。大学毕业后,长期致力于经、史、子、集四部之学与传统目录学之研究,并担任多家社会机构之学术顾问,著述散见于《南京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与“爱思想”、“儒家网”等学术网站。近年来主讲近百场传统文化普及性与专业学术提高性讲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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