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爱狗狗肉节!
又到爱狗狗肉节!
文/肥猪满圈
我知道,写人,挨骂,写狗,挨揍的可能都有。而且被冠以无爱心,没人性等多重荣誉称号!
我先表明态度,我本人爱狗,喜欢狗,狗真的太可爱了,真比很多人可爱。我是现在没条件,将来我老了,我如果有个小院儿,我一定养一群狗。但是,我肯定不养泰迪等破狗,我养金毛狼狗牧羊犬等大型狗。
我更喜欢和大狗做朋友,小狗,泰迪的那种狗,充其量就是一宠物,玩儿的,做不了朋友,我也不喜欢。我喜欢大狗,它们甚至很能理解主人的喜怒哀乐,能互相照顾关心和爱。
我的一朋友,她养了一头金毛儿,狗很大,大约80斤重。狗很依赖她,每一次出门,狗都堵在门口,庞大的身躯,80斤重,舍不得呵斥,可是不呵斥,狗就真不躲开,她就上不了班。最多的时候,人狗撕扯15分钟,最终还是一顿呵斥,狗才悻悻躲开,极不情愿。
前几天,她买了一把给狗剪指甲的指甲刀,准备给狗剪指甲。但是狗不愿意,狗爪子往回拽,撕扯着,结果一不小心,给狗剪出血了。
狗也哭了,她也哭了,人狗,互相安慰半天。
再那以后,狗只要见到她拿剪指甲刀,狗就自己跑水泥地上玩命地蹭爪子。那意思是,您别给我剪指甲了,我自己磨,还不行吗?求你了,我磨我磨 我磨磨磨……
我喜欢狗,但是不喜欢小狗,看着它们娇艳欲滴的,做不了朋友,只会邀功请赏,和奸臣似的。
但是,我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当然了,我指的是吃那些圈养的专业作为食品的肉狗,而不是吃那些偷的狗甚至是大街上的流浪狗。
我爱狗,但是,我不爱爱狗人士,我更不爱那些大街上甚至高速公路上截车的爱狗人士们。
狗贩子,确实不受人待见。但是贩狗,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他的一车狗,价值十几万块钱,都是合法的,任何人都无权在公路上截狗贩子的车。
这根本就不是爱狗,这是明火执仗地抢劫。
你如果截车,也可以,一车狗,比如价值15,那么你花15万,你把狗买下来,你爱咋爱咋爱。关键是狗贩子的一车狗,那是他合法的私有财产,你哪有权利让狗贩子把狗给放了呢?
因此说,这群所谓的爱狗人士是既无知又无耻,而且蠢笨傻叉儿。
我个人觉得,爱狗这事儿,你养狗,你爱狗,没任何问题。但是很多人不养狗,甚至闲狗脏,怕狗,他就不爱狗。
难道不爱狗的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吗?
但是在很多的爱狗人士眼里,任何一个不爱狗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这群人,物极必反,心智不正常,说白了,和一群流氓无异!
而且狗肉,自古,就是一道美餐。你爱狗,你当然可以不吃狗肉,但是人家爱吃狗肉的人,你无权不让人家吃狗肉吧?
最近几年,尤其到广西的玉林荔枝狗肉节期间,全国各地大批爱狗人士云集玉林,扰乱滋扰狗肉馆的正常经营,这些人的行为,才是真正的扰乱社会治安!把他们当暴民处置,一点问题没有!
去年我写过,那些爱狗人士,你们在爱狗的时候,能不能先爱人呢?结果被一群爱狗人士狂喷,他们的意思是狗忠诚,而人是最不忠诚的,因此,宁可爱狗,也不爱人。
我能理解他们的这种困惑甚至是焦虑,在我心里,众生平等,动物平等。那么在那些爱狗人士心里,能不能人和狗都爱呢?
而且,大部分爱狗人士都是心里变态。还记得吧?前年,在广西玉林,一东北女的,黑龙江的,花巨资买了当时斩监侯的几十条狗。但是,这几十条狗,她也没办法处理。
她买的这几十条狗,没有任何的处理办法,只能从狗贩子手里买下来,撒在大街上,任由狗流浪。其结果,不就是几天时间,那些流浪狗不还得被活捉成为盘中餐吗?
这群爱狗人士,其实和那群不着调的信佛人士是一样的。放生,成了他们残害生灵的伎俩。
某年,河北承德滦平县某山区,北京的一群佛教信友,携2万条蛇,放归山林。
那群傻缺,女的居多,根本也爬不了几米山。所谓的山林,就是人家农民的村子后面。结果放归山林的那些蛇,都爬附近老百姓家里去了。把村民吓坏了,家里突然来了几百条蛇,你琢磨琢磨谁不害怕?
其中有一村民家,一呼啦就打死300多条蛇,您琢磨琢磨,这群傻缺,这是放生还是作孽?
其实这群信佛放生的傻缺们,和每到玉林荔枝狗肉节去“表演”的那群爱狗人士们都是一丘之貉,一路货色。
他们的爱心是偏的,他们的爱不是大爱,而是自私和无知,那是一群本已灭绝的人种,到底是怎么死灰复燃的?我也正奇怪呢!
另:很多人不断问,你的这个那个打不开,看不了了……我也烦,甭问了,微信公众号6号,新浪博客、微博等等,都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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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肥猪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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