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提案视野 | ​市政协委员朱军提案 ​市政协委员李建一等2人提案

沈阳政协 沈阳政协 2023-03-16


编者注: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通过政协提案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开设“提案视野”栏目,刊登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目的在于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政协提案工作,形成委员关切、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力。


关于加大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
对台宣传推介力度的提案


市政协委员 朱军



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自2017年4月设立以来,在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下,正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已成为助推沈阳改革开放和实现振兴发展一张靓丽的“名片”,吸引各方企业和人士来此发展。许多台商来沈阳考察时对该区非常感兴趣,想在此投资兴业,但台湾地区以及祖国大陆东南沿海地区的台商对此还不太了解,甚至都不知道沈阳有自贸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台商来沈投资发展。


沈台经济合作历史较长,早在1988年,沈阳就成立了第一家台资企业,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200多个,总投资78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23亿美元,在全省乃至东北地区位居前列。沈台经济互补性很强,双方有很大的合作空间。通过自贸区这一平台,必将进一步推动沈台经济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为发展增动力,为合作添活力,壮大中华民族经济。因此,充分发挥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这一平台作用,积极推动沈台经济合作,不仅有利于沈阳振兴发展,而且对于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实现祖国统一大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建议:


一方面,组织包括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在内的经贸团组赴台湾地区和祖国大陆东南沿海台商集聚地区,对该区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另一方面,通过各类媒体,着力加大辽宁片区沈阳自贸区对台宣传力度,吸引台企来沈发展,进一步推动沈台经济合作,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关于加快我市推进移动医疗
以解决“看病难”的提案


市政协委员 李建一等2人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到21世纪,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重视下,国家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大。截至目前,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医保制度在全国已建成,覆盖人口约1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95%以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医疗服务从数量上以及质量上的要求亦明显提高,但政府及社会对医疗事业的投入仍然不足。其次,既往探索的医改市场化、商业化方向,某些地方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化、公平化原则,出现一些问题。再者,医疗资源的集中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是大城市、越是大医院,得到的医疗资源越多,医疗的公平化、均等化,难以真正实现。这些客观上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是一种民生呼吁,国家和社会以及医疗行业都应该给予关注。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崛起,移动互联技术正深刻地改变人类既有的生活、生产和组织方式。移动医疗即新兴互联网移动科技在医疗服务行业上的创新,是通过使用移动通信技术,例如Pad、移动电话和卫星通信等来提供医疗服务和信息。移动医疗这一新概念的诞生,其便捷、高效的优势对传统医疗服务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变革。以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为应用基础,移动化的查房、护理、生命体征采集、射频识别等技术迅速发展成熟,促进医院内部无线医疗系统的发展与完善。院外的医疗服务也逐渐依据网上预约挂号、查询报告等形式进行移动医疗服务普及。移动医疗已经开始逐渐深入到百姓当中,也必将为我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从而首先解决“看病难“的难题。 


一、   我市移动医疗发展的现状 


沈阳市政府近年来对发展移动医疗服务给与了高度重视,在市内各大医院的日常工作中已广泛应用移动医疗。首先,临床医疗是医疗服务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而移动医疗应用于临床护理,使得传统临床医疗服务焕然一新。移动医疗为临床医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工作便利性。例如,传统医疗模式中的查房护理等工作需要从繁杂的纸质资料中调用病人信息,费时费力不说,还缺少及时性,这对于病人的护理是很不利的。而通过移动信息技术,可以及时便捷管理病人信息,使得医务人员能够充分利用碎片化的工作时间。医务人员只需通过系统化的医疗系统软件便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查房工作以及及时查看患者的实时病情和状态等,甚至患者身份不再是通过纸质形式认证,而是通过条码信息进行识别,减少识别误差的同时也提高了效率。其次针对我市大医院患者多,就诊耗时长,而其他一二级医院患者少,就医情况差异大的情况,应用远程医疗技术提供随时随地的医疗护理服务,不再强制性地要求患者一定要到医院就诊,缓解医院门诊压力的同时,对医院就医环境的改善也很有帮助。远程医疗使得我市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匀的情况得以改善,使得我市郊区的患者也能及时享受到优质的现代医疗服务。再者我市相关科技公司开发了越来越多的医疗健康类应用、微信公众号以及支付宝服务窗等移动应用平台相继得到推广普及,这些绝大多数应用都提供了健康咨询、预约挂号等功能,以及提供给药物管理人员的用药指南产品,甚至有些权威应用还可以提供医学文献等,对公众了解学习医疗相关知识起到很大帮助。 


二、   我市移动医疗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首先,医疗健康类软件界定不明,服务内容与服务范围混淆不清。目前缺乏针对医疗健康类软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的明文规定,以致医疗健康类软件更多的是被作为疾病诊断工具而为大众所知晓和运用,本应仅提供简单健康信息的医疗健康类软件,由于缺乏相关的规范和监管,却擅自承担起了为患者诊疗的职责,其间存在着极大的医疗安全风险。医疗健康软件不专业的诊断和不准确的结果不仅不能给予患者方便,相反可能还会贻误病情,给患者带来极大的伤害。其次,医疗健康类软件提供主体缺位。移动医疗的内涵是医疗专业人员借助移动通讯公司提供的技术和搭建的平台为患者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因此,医疗健康类软件的提供主体应为移动通讯公司和医疗专业人员,移动通讯公司提供技术支撑,医疗专业人员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然而,目前对移动医疗设置的准入门槛过低,科技公司只要拥有互联网运营资质及相应的移动通讯技术条件便可以开发并运营医疗健康软件,加之医疗技术人才属于稀缺资源,日常超负荷的临床工作已使其无力再参与医疗健康类软件的开发,以致移动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只有移动通讯公司或科技公司,而缺乏拥有医学知识和技术的专业人士或医疗团队的参与。专业医疗团队的缺位使得由科技公司独自开发的医疗健康类软件难以满足医学专业性和严谨性的要求,存在健康指标测量有偏差、图像传输误差大以致诊断结果不准确等问题,极大地增加了医疗安全风险。因此,目前通过各种医疗健康软件收集得到的有关个人健康信息的数据和诊断结果,能否作为患者的治疗指导或成为医生专业诊断的参考依据,还有待商榷。 


其次,医师互联网执业合法性存疑。通过互联网平台患者可以与医生进行在线交流,开展诊疗活动,而不再拘泥于过去只能前往医院看病的传统方式,为患者节省了大量时间。然而,医师互联网执业也存在较多的问题:①医师互联网执业合法性问题。《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服务,即依照国家法律,医师必须在注册指定的医疗机构内行医执业,不得擅自变更行医地点。医师互联网平台坐诊执业,显然有悖国家法律,存在超地域非法行医之嫌。②监管缺位,网络医师资质存疑。由于目前国内几乎所有大医院都人满为患,每天院内的工作已让优秀医生和资深专家不堪重负,根本无暇参与网络坐诊;加之《执业医师法》对医师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有严格的规定,变更程序复杂,因此,当前专业医师参与网络诊疗既缺乏动机也存在障碍,而真正活跃在网络平台上的则多为一些不法分子。这些所谓的网络坐诊“医师”借助互联网虚拟和隐蔽的特性,在网络上冒充专家身份,跨专业行医、超范围看病,甚至伪造医师资质非法行医,严重扰乱了互联网诊疗秩序,威胁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再者,远程医疗中设备技术性能有可能导致医疗安全问题。远程医疗打破了空间限制,使罹患疑难病症的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也能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然而,远程医疗需要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的支持,使上级医生与患者之间失去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的同时也增加了诸多不确定因素:①远程通信技术设备问题。目前国内远程医疗没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软件系统和通讯信道不统一、用于检测的仪器操作标准不一致、应用软件功能和性能差距很大,加之我国生物医学信号处理技术和微传感器技术还很不成熟,从而影响双方医师对相关信息的交流和理解,容易造成误诊。②安全隐患问题。远程诊疗时各类医疗信息需要在互联网环境中相互传递,极易受到黑客或病毒的攻击,造成信息失密、内容被篡改、患者隐私泄露等后果,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③高昂的建设和维护费用问题。远程医疗初期投入巨大,后期维护成本很高,现开展的远程医疗大多是政府资助项目,加之目前收费标准不明确,以至无论是基层医疗机构还是大医院开展的动力都不足。④法律规范不完善问题。尽管卫生计生委已颁布了《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等行政法规,但由于对各方法律关系和责任的界定模糊且笼统,一旦发生纠纷,无法明确双方责任,致使患者权利难以维护。 


最后,目前医学移动APP尚未建立起一套有效地质量评价标准。由于学科的特殊性,医疗APP的开发需要专业的医务人员参与以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但从国内的调查情况来看,有些信息内容的准确性难以让大众信服,更有部分医疗APP有功能、没内容;医疗APP的功能还有待完善,大部分软件侧重于医疗卫生服务的某几个方面,而患者最关心的预约挂号、药品信息等只有很少APP能够提供。 


三、发展移动医疗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及措施 


首先,建议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明确以卫健委作为移动医疗的监管主体机构;明确监管范围,对不涉及生命危险的应放宽监管,而对有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应进行严格监管;对移动医疗涉及的监管对象进行合理分类,对设备和应用,制定发布前审查机制,并开展分类监管,对在线服务也建立监管规范,明晰服务界限,对在平台工作的医生,对其资质制定监管细则,完善多点执业政策及医疗纠纷保险;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的优势,建立通畅的社会监督反馈渠道。 


其次,建议尽快建立相关行业标准和审批标准。建立移动医疗产业的标准化联盟,联合并鼓励行业中的龙头企业针对移动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制定企业标准。探索移动医疗审批标准体系建设。借鉴欧盟移动医疗审批标准体系建设经验,建立我国的移动医疗准入审批标准体系,同时,将审批权合理下放,避免因审批权过分集中而导致审批效率低下。 


再者,建议逐步开放医疗数据。现阶段大量的医疗数据主要集中于公立医疗体制内,数据的共享、整合和挖掘不足。建设大数据平台的基本前提是基础数据的统一共享,应在确保居民健康信息安全有效和保障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的共享利用,促进移动医疗的相关数据(如远程咨询数据、健康监测数据)和医疗机构的就医数据、医保数据进行整合,再更进一步实现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信息共享,为建立医药卫生大数据平台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应提高数据安全性。大数据的背景下,医疗卫生数据共享带来的医疗责任认定、隐私保护等问题将进一步凸显,如不能妥善处理,将成为数据融合的一大阻碍。因此,有必要尽早出台相应的办法对电子病历修改留痕、电子签名有效性认定、隐私数据访问与操作等诸多敏感问题进行规范,提高医疗卫生数据的安全性。 


建议推广建立功能融合,出现线下商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相结合模式的健康管理平台。随着技术的完善和商业模式的进化,健康咨询、远程诊疗、慢性病管理、预约挂号、在线付费等功能将开始融合,形成覆盖预防-治疗-康复全流程模式健康管理平台。用户将通过平台开展健康咨询,获取健康指导信息;在健康监测设备辅助下开展慢性病管理;在电子处方和药品物流系统的支持下开展在线诊疗并获取药物;如需前往医院就诊,平台可提供基于位置服务的预约挂号和候诊信息,用户可远程挂号、远程候诊;检查检验报告可直接发送到手机上;诊后自助随访、用药提醒等;并建立集远程咨询、慢性病管理、院内诊疗于一体的一站式付费系统,形成网上网下协同的移动医疗生态圈。由此解决“看病难”的难题。 



■ 提案视野 | 市政协委员朴成哲等14人提案   市政协委员李宗胜提案

■ 提案视野 | 市政协委员李宗胜提案  市政协委员郭少武等6人提案

■ 提案视野 | 市政协委员朴成哲等14人提案   市政协委员滕宇提案

■ 提案视野 | 市政协委员张成铭提案  市政协委员孙海燕提案

■ 提案视野 |  市政协委员冯民提案   市政协委员刘博提案


传播政协声音

汇聚智慧力量

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关注政协 支持政协

投稿请发至syzxyjs@126.com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