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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近日
南川法院鸣玉法庭
顺利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案件详情
75岁的老人冯某(男)膝下有两个儿子,冯某甲和冯某乙。冯某年老多病,需要长期就医服药,且自身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生活中,长子冯某甲对老人很少关心,也没有支付赡养费用。次子冯某乙会不定期给予老人生活费。因为医疗费用较高,次子冯某乙经济能力有限,冯某生活困难。无奈之下,冯某向南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儿子冯某甲每月支付赡养费用并负担医疗费用。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唐运耐心听取双方陈述,理清家庭矛盾的源头,以解决家庭内部矛盾为突破口,告知被告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被告耐心讲解《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法规。
经法官耐心调解,父子间打破隔阂,冯某甲当庭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冯某甲每月支付冯某赡养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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