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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竟已婚!同居5年,女子才得知对方有老婆孩子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黄乒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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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5年、拍了婚纱照、连续3年跟她回家过春节……南宁31岁的黄女士做梦也没想到,她的“未婚夫”陈某竟早有家室,还儿女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一年365天,我们至少有300天是在一起的。”黄女士说,陈某几乎每天傍晚都回到住所跟她一起生活,从2022年以来,更是连续3个春节都跟随她回钦州老家,与她父母一起度过除夕夜。
2022年4月初,黄女士和陈某相约去拍摄了婚纱照和结婚登记要用到的合照。
由于等不来结婚,黄女士和陈某多次争吵。今年2月17日,两人在住所发生肢体冲突,闹到了南宁市公安局三塘派出所。经调解,两人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约定陈某给予黄女士30万元赔偿。
4月7日,黄女士再次到店里,见到了“老板娘”。对方自称是陈某的妻子,他们已经生育了一儿一女,此前并不知道黄女士的存在。
4月17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拨通了陈某的手机,确认他的身份后,记者提出采访需求,对方沉默片刻,改口说自己不是机主本人。
记者看到,陈某与黄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陈某自述:“用了一个谎言去编织美好,到后来用无数谎言也掩盖不了,被拆穿那一刻,也意味着我要承受所发生的一切后果。”
在司法判例中,通常情况下,已婚男士与不知情的第三者女性同居后所签订的补偿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然而,从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内容来看,该协议也可以被理解为是因陈某与黄女士的交往而给予的补偿。如果黄女士以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提起诉讼,那么赔偿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对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产生一定影响。此外,陈某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婚罪,黄女士可以搜集相应的证据,并通过刑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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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黄乒宾
编辑丨颜 梦
校对丨黄少华
责编丨杨 波
审核丨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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