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政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发布啦!
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时间
考生调剂志愿填报:5月20日上午9:00—5月20日晚21:00。
二、调剂原则
1.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
2.一志愿合格生源总量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考生调剂,考试科目应与我校相同,如确无考试科目相同可选择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调剂。
3.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并签订承诺书,毕业时派遣至定向就业单位。
4.调剂考生原则上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不得同时填报多个。
5.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剩余指标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
三、调剂条件
(一)调剂考生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法学学术型学位和法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在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2.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国家司法考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优先调剂,法学以外学科应优先选择具备以上条件的调剂考生。
(三)同等条件下总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调剂。
(四)各专业调剂时应综合考查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调剂流程
1.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应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并将证明材料提交至相关学院进行审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确定复试的调剂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方案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方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审计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按原成绩量化计算。其他各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一律按国家分数线(一区)量化计算。量化办法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执行。
3.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再解锁。
五、调剂比例
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确定调剂人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其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各专业调剂信息表.pdf
2.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doc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9日
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教育部有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华政办[2014]163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工作方案。
一、调剂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专业方向生源不足,而该专业方向所在招生专业(同一专业代码)生源充足的,该专业方向应从参加该招生专业复试考生中根据考生意愿择优录取,不再接收调剂。
二、调剂办法
1.军事法学接收校内外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二级学科专业生源调剂;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和国际贸易学接收校内外经济学学科门类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接收校内外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生源调剂;外国语言文学接收校内外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接收校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国际政治接收校内外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接收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仅限报考MPA)生源调剂;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接收校内外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生源,且为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专业方向生源不足,而该专业方向所在招生专业(同一专业代码)生源充足的,该专业方向应从参加该招生专业复试考生中根据考生意愿择优录取,不再接收调剂。
三、调剂要求
A类:学术型学科
1.军事法学(代码030110)
接收报考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2.区域经济学(代码020202)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金融学(代码020204)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国际贸易学(代码020206)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外国语言文学(代码050200)
接收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6.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代码030503)、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代码0305Z1)、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代码030506)等专业接收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7.教育经济与管理(代码120403)、公共安全管理(代码1204Z2)等专业接收报考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8.中外政治制度(代码030202)、比较政治(代码0302Z1)、国际政治(代码030206)等专业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B类:专业学位
1.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代码125200)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调入专业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
(3)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4) 考生需在上海教学点上课。
2.非全日制会计(代码125300)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调入专业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调剂程序
所有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时间(5月20日00:00—12:00)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入围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均应在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五、复试办法
复试的具体组织形式、要求、程序、监督方式等参照《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中的复试办法实施。各学院调剂复试时间参见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学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远程复试操作指南详见https://yjsy.ecupl.edu.cn/2020/0509/c3799a162327/page.htm。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2071885;
国际法学院:62071928;
外语学院:57090122;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57090113;
MPA教育中心:62071556;
商学院:57090052;
马克思主义学院:57090413。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我校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120200工商管理、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25400国际商务3个专业接收调剂。专业目录、缺额及接收条件详见附件。
二、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根据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200%。
三、调剂程序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
(二)调剂申请时间
5月20日15:00—5月21日11:00
(三)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四)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准备
(一)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模式,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复试系统)。
(二)调剂考生须访问学校网站研究招生信息栏,查看《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以下简称《复试须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调剂考生应于5月22日访问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根据《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阶段第三号公告》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调剂复试。
(四)调剂考生应于5月22日-25日期间,按《复试须知》规定在复试系统中上传证件、复试材料,学术型专业上传攻硕计划书。未按时上传证件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予参加复试。
(五)调剂考生应于5月29日登录复试系统报到,5月30日参加专业面试;学术型专业应于5月31日参加攻硕计划书考核。
五、复试考核内容
工商管理:含攻硕计划书考核150分,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150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攻硕计划书考核150分,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150分。
国际商务: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150分。
注:复试主要内容及方式,请考生详细阅读《复试录取办法》。
六、复试总成绩
(一)工商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是指攻硕计划书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攻硕计划书考核150分,面试150分。
(二)国际商务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攻硕计划书考核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及其他调剂复试录取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监督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93;023—67258895(传真)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0年5月19日
附: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
专业 | 缺额 | 进入复试名额 | 接收调剂条件 |
名称 | |||
工商管理 | 10 | 20 | 1. 初试报考专业为会计学(学科代码:120201)或企业管理(学科代码:120202); |
2. 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外语不低于60分;(2)303数学三不低于100分;(3)总成绩不低于355分; | |||
3. 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进入复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科目三及科目四成绩之和排序。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5 | 10 | 1. 初试报考专业为外国语言学(专业代码:0502); |
2. 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二外不低于52分;(2)业务课单科不低于78分;(3)总成绩不低于355分; | |||
3. 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进入复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科目三及科目四成绩之和排序。 | |||
国际商务 | 25 | 50 | 1. 初试报考专业为国际商务(专业代码:025400); |
2. 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外语成绩不低于48分;(2)业务课单科不低于72分;(3)总成绩不低于343分; | |||
3. 业务课一应为303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
4. 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进入复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科目三及科目四成绩之和排序。 |
注:一、我校不接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包括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二、除接收调剂条件外,申请调剂考生还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国家A类地区要求线。
三、接收调剂条件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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