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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与发表|林士平:法学期刊论文选题与写作中的几个误区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上海市法学会 Author 林士平
来源
上海市法学会
法学期刊论文选题和写作是一门专业很高的技术性工作。在论文选题立项、修改论文提纲、评审论文质量等工作过程中,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这些现象主要表现为初学者容易步入误区。撰写者一旦跌入这些"坑",所写的文章基本宣布作废,或者根本写不出像样的文章。记住这些年不少人"一起跌过的坑",可以防止后继者重蹈覆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学教育获得长足进展。无论在全国法学院的总量、在校生的规模,还是在人才培养的层次、课程建设的内容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同其他学科的情况大致相似,在人才培养的质量上,尤其在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方面都没有明显提高。这种情况与培养合格的、有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高等学校的声誉,降低了各层次学位的含金量也给毕业生的出路造成限制性影响。强化素质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学生的基础能力包括观察能力、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包括读写能力,以及交流、沟通能力等。而其中的读写能力是文案工作的基本能力。而读写能力中的选题与写作能力是基础能力中不可或缺的关键项目。
由于它的重要性,近些年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在研究生中相继开设了关于法学论文选题与写作方面的专门课程。在西南政法大学也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博士生和硕士生中于2019年下半学期开设了《学术论文选题与写作指导》的必修课,18个学时,虽然只有一个学分,但仍然普遍受到同学们的欢迎。每节课博士生们或硕士生们把教室坐的满满的,估计其中还有一些"蹭课"的同学或青年教师。有同学表示:"这方面的课程太少了,不少同学不知道怎么写文章"。这可以说是一种建议,也是一种批评,还是一种期待。在指导学生的论文选题立项、修改论文提纲、评审论文质量等工作过程中,笔者发现在学生中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这些现象主要表现为初学者容易步入误区。撰写者一旦跌入这些"坑",所写的文章基本宣布作废,或者根本写不出像样的文章。本文作简要归纳,以此作为前车之鉴。记住这些年不少人"一起跌过的坑",可以防止后继者重蹈覆辙。
一、意识形态偏差
二、选题“假、大、空”
三、结构不合理
四、学术表达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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