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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与发表|白岫云:法学核心期刊选文的共性与个性

法理杂志 2024-01-1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洞见与方法 Author 洞见与方法





作者简介

# 白岫云

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杂志社编审,《中国法学》编辑。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等期刊发表论文数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事政策、刑事司法等。


白岫云:非常感谢北师大刑科院刑事一体化实证研究中心的邀请。今天的沙龙主题是法学核心期刊偏爱什么样的实证研究,从法学学科研究的总体用稿情况来说,我不太清楚,但从《中国法学》刑法、犯罪学的用稿来看,我可以总结梳理一下。


首先表个态,我们很希望得到实证研究的文章,特别是刑法、犯罪学进行实证研究很有必要。但是,目前这两个学科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刊发的实证研究文章并不多,我觉得主要原因是稿源稀少,好稿不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搜索了《中国法学》近10年来刊发的刑法、犯罪学实证研究文章,找到5篇,也就是两年左右刊发一篇。按照比例来算,每年《中国法学》刊发的刑法、犯罪学文章大约在12-15篇,也就是实证研究文章只占到其中的2.4-3%,比例很小。过去,实证研究要进行田野调查、数据收集等等,受制的因素多,花费的精力大,影响其产出比。如今,网络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加之北师大刑科院刑事一体化实证研究中心的成立,我想今后我们可能会收到更多更好的实证研究文章。期待!


就法律核心期刊偏爱什么样的实证研究而言,法律核心期刊因为各自的办刊方向、定位等不同,各自有其独特的发文偏好和特色,我们姑且称之为杂志的个性;但核心期刊刊发的论文也有一些相似的品相,或者说佳文共赏的行业共识,我们称之为共性。以下我就从核心期刊偏好文章之共性与《中国法学》选择文章之个性两方面展开这个话题。

一、法律核心期刊的选文共性


一般来说,理论研究型刊物在选择文章时会考虑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选题价值,二是理论贡献,三是学术规范。三者的比重如果以100分计算,选题价值要占到50分,理论贡献占40分,学术规范占10分。


(一)选题价值


有价值的选题是决定论文命运的关键要素。因为如果选题价值不大,文章论证得再好,刊发的价值也不大。这点不同于文学作品,后者以文字优美取胜。那么,什么样的选题是有价值的?简单来说就是选题要有问题意识。有问题意识的选题大致有以下特点,即重点、热点、疑点、难点、漏点、空白点选题。


1.重点选题。不言而喻,这类选题就是与国家法治发展息息相关的选题。比如,轻罪化、协商性司法制度的构建既是时代化的发展趋势,也是国家法治治理的重要课题。


2.热点选题。这类选题从当前核心杂志聚焦发的文章就可以归类总结出来,比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企业合规。再如,2018年昆山反杀案发生后,引发了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僵尸条款”——正当防卫的大讨论;也使尘封多年的正当防卫研究成为热点。几乎每个核心杂志都刊发了正当防卫的相关研究文章,有些杂志至今还在对该选题进行深入探讨。这就是一个案例引发了一个热点的例子。


3.疑点和难点选题。就疑点和难点选题而言,在刑事法的实证研究中会比较多一些,比如定罪与量刑的科学合理化之实证研究,等等。实证研究选题要面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真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规律和问题,得出科学合理的数据和结论。这样不但可能解决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还有可能进而修正立法或学术研究中的一些偏差。刑法、犯罪学进行实证研究尤为必要。


4.漏点和空白点选题。这个从文字上就比较好理解,是目前学界尚未涉猎或缺少研究的一些问题,包括选题方向、选题内容、选题视角的研究缺失。漏点和空白点是一种相对的概念,比如目前学界热衷讨论的企业合规问题。2015年《中国法学》就曾刊发过介绍德国企业合规制度的文章,当时还没有“中兴事件”,企业合规问题研究在中国属于凤毛麟角,但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合规制度建设已经比较成熟。当时收到这样的文章后,我们考虑到企业合规制度研究在中国还是一个新领域,从当时国家经济的发展来说,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因此,作为一种方向引领,尽管研究相对浅显,我们还是刊发了。所以,这种空白是相对的概念,可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某个方面、视角的缺失。


以上几点选题方向供大家参考。当然,选题价值有大小,要根据自己的驾驭能力、学科兴趣、学科研究状态,投稿期刊的定位等等综合因素来确定自己的研究选题。一般来说,选题价值大小与被核心期刊录用的可能成正相关关系。


(二)理论贡献与呈现


1、理论贡献三要素。理论贡献也可以从三个方面简单归纳:创新、颠覆和补强。(1)创新是学术论文的要义和价值所在。创新可以分为观点创新和视角创新。创新之“新”也是一种相对的概念。观点创新可以是体系性的,也可以是局部的,因为学术研究是站在前人基础上的升华。就视角创新而言,例如学界对某种制度或问题已有相关研究,但是从某个视角的研究却甚少或无。如有学者从法理、比较法和刑民交叉、刑行交叉视角研究刑法问题就有一定的创新性。(2)颠覆是指作者通过论证、反证既有学说、观点之过程,发现某种学说、观点之缪误,或创立、证成一种新的学说,这就是一种颠覆性的选题研究。(3)补强是通过研究来补充完善现有的理论和制度或立法规定,承上启下,推陈出新。


以上三点是理论贡献的具体内核。理论贡献还需要通过文章立论、说理和结论表现出来。学术论文必须说理,需要通过层层递进的结构、逻辑清晰的说理和科学合理的结论来呈现。刚才佳琦让大家顺带说一下审稿时常遇到的问题,也就是文章不被采用的原因,我这里顺带说几句。


2. 论文呈现。俗语说,“写文章要龙头、虎尾、猪肚子”。也就是文章的开始要气势宏大吸睛、中间的论证过程丰厚、结尾相对短小精悍。


   第一,龙头——气势宏大吸睛,可以马上吸引编辑、读者的目光,使其愿意读下去。这种气势宏大吸睛如何表现?具体来说,就是用精炼的语言在文章开头的“问题的提出”或“引言”中阐述以下内容:(1)阐述选题价值。如果争议不大、立法规定合理,研究价值就相对不大。(2)研究状况。已经遍地开花的研究只能是锦上添花,难以一枝独秀地被发现。(3)研究目的。将该研究拟解决的问题一目了然地呈现给编辑、读者,彰显问题意识。(4)研究目标和结论。实证研究的科学合理结论及理论升华更为被看重。


第二,“猪肚子”——丰厚有内涵,是论证充分的保障。这个比喻很形象。很多年轻学者刚做学术研究的时候很容易出现堆砌资料有余,论证说理戛然而止的问题,导致贡献匮乏。所以,从立论到论证到结论,要通过逻辑清晰的说理和科学合理的结论来呈现自己对该问题的研究和学术贡献。论证自我观点的篇幅至少要占到文章的1/2。


第三,虎尾——短小精悍,总结归纳结论和提升。


(三)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也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注释引证规范。二是资料选用规范。三是文字表达规范。虽然学术规范在文章录用权重里只占10%,但它的不足可能导致编辑直接毙掉一篇文章。这就是细节决定成败。


1、注释引证规范。这点涉及到知识产权,可能会关系文章命运,所以规范引注非常重要。由于现在网络、交流非常方便,也给抄袭他人知识产权成果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果注释引证不规范,该加注释的不加,或大段的不规范引用,会给编辑留下不好的印象,特别是一些前后语言风格不同的叙述出现,可能会直接导致编辑怀疑作者抄袭而弃稿。


2.资料详实与权威性。对于实证研究来说,资料详实、有权威性和代表性是实证研究的根基和命脉,决定着实证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和可信度。在论文写作中,引用详实的资料也是学术探讨的基础,所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3.文字表达规范。一般来说,论文表达要规范,不要使人产生歧义,这也是探讨、争论问题的基本功。现在有一些学英文、德文的学者,在论文写作时,表达的语序不是汉语语序,改这样的文章令人烧脑。


以上就是我对核心期刊发文共性的几点不成熟的总结和看法。时间关系,我再简单谈一下《中国法学》的发文个性。


二、《中国法学》选择文章之个性


《中国法学》的办刊方针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追求学术创新。其中的“关注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追求学术创新”是其基本定位。通俗地说,如果选题价值不够重大、理论贡献不够丰厚,学术创新不够突出,例如实证研究文章只给一堆数据和简单分析及结论,没有解决立法和实务中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而总结规律,上升到宏观理论高度,则被采用的可能性不大。


以下就以近期刊发的北大江溯老师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规则研究》为例,来谈谈《中国法学》选用文章的一些偏好。


首先,看选题价值。(1)重要性和特殊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常见多发,起点刑重。(2)问题意识:目前立法规定模糊,存在缺陷,导致其天生具有口袋罪的倾向。(3)实践困惑:因为立法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出现分歧。虽然司法解释频繁出台,仍难以提供普遍的认定标准。(4)研究薄弱:学界研究比较宏观,实操性差,理论难以指导司法实践。


其次,看理论贡献和创新性。该文不是只就立法或实践中危害公共安全单独的个罪进行研究,它是要通过实证研究数据寻找规律,找到使实践陷入分歧的焦点和理论不能指导实践的症结。在此基础上,该文总结出能有效把握司法实践操作的认定规则和改进方法,这些规则可以显著提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的可控性,从而有效防止其沦为口袋罪,同时纠正了该罪理论研究的偏差——宏观提升。


以上几点可以看出该文与《中国法学》定位的契合。此外,从学术规范角度来看,这篇文章是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取的数据,数据详实,具有权威性。研究样本的选取也比较规范。这是文章被选用的理由。


耽误大家很长时间,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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