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同性婚姻:澳大利亚真纠结!澳洲将就同性婚姻合法化举行非强制邮寄投票,您会去投票吗?
最近,澳洲朝野两党正在就同性恋婚姻的问题在联邦国会吵得不可开交!而就在刚刚,澳洲总理正式宣布,将启动同性恋婚姻的全民公投!
这一消息在发布之后,立刻在网上炸开了锅!
《悉尼先驱晨报》:澳洲总理公布同性恋婚姻全民公投的日期!
《每日邮报》: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公投将在11月25日举行!
作为一个发达的英语国家,澳大利亚却没有和新西兰、美国、英国、加拿大一样,将同性婚姻合法化。
资料图:2016年3月,澳大利亚悉尼举行年度同志狂欢节。图片来源:东方IC
事实上,澳大利亚是对性少数(LGBT)群体极为友好的国家。该国最大的城市悉尼也是世界著名的同志聚集地,每年都会举办盛大的同志狂欢节。民调结果也显示,多数澳大利亚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然而悬而未决的合法化流程、政党内外的分歧、历史与宗教等因素却拖累了这一似乎早该兑现的议程。
于是,澳大利亚政府本周决定再推动同性婚姻全民公投、而不是由国会直接就法案投票。公投可能是全民必须参加的投票站投票(该方式须经国会批准),也可能是公民自愿参加的全民邮寄投票。如果公投显示多数人支持同婚,国会才可能就法案投票。澳大利亚有可能在今年内同性婚姻合法。
据悉,联邦参议院投票今天投票否决就同性婚姻合法化举行全民意向投票(plebiscite),这意味着澳大利亚选民将以非强制性邮寄投票(postal vote)的方式来对此问题表达观点。那么,您会坚持用手中选票就婚姻平权表达立场吗?您会如何投票?
近日,参议院展开激烈的辩论,工党参议院领袖黄英贤(Penny Wong)及绿党的赖斯(Janet Rice)均指,全民意向投票将会为同性恋者带来长期的情绪折磨。早前,金融部长哥文(Mathias Cormann)表示,全民意向投票会令国家重新变得统一。
最终在工党、绿党和尼克.色诺芬团队的反对下,这一提案被参议院否决。去年11月参议院也曾否决了就同性婚姻合法化举行全民意向投票的提案。
《纽约时报》指出,在其他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常由法院或者国会来决定。而在澳大利亚,国会议员们则花费长达数月的时间来确定合法化的具体流程。是否需要公众表决、公投时机与开销和可能出现的支持或反对同性婚姻的示威活动都是争议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澳大利亚已基本确定将采纳邮递投票的形式,但赢得大多数选民的支持并不意味着同性婚姻能立即得到承认。预算高达1.22亿澳元的邮递投票并不会直接修改澳大利亚宪法,而是为日后国会的表决提供额外的公众意见参考。
然而同志平权倡导者认为,既然大多数立法者已经支持婚姻平等,那么现在应立刻开始国会表决,而不需要走邮递投票这个过场。更何况在这个互联网时代,邮递投票显得尤为过时。
“澳大利亚婚姻平权”组织数据显示,150名众议员中有87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76名参议员中也有43人支持,均超过半数。
此外,同志平权倡导者担心保守的老年人会比年轻人更愿意参加邮递投票。即便结果显示同性婚姻赢得了大多数人的支持,总理特恩布尔也不能强迫国会议员按照公民投票结果行事。
邮递投票的反对者还认为这是在浪费金钱,并可能引起对同性恋者的一连串仇恨犯罪行为。此外,邮递投票由澳大利亚统计局主办,而不是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这也引起了反对者对邮递投票合法性的质疑。
代表塔州Denison 选区的独立国会议员威尔基(Andrew Wilkie)表明,会在本周内就邮递投票提出法律诉讼。金融部长哥文则表示,有信心政府将会胜出官司。
根据政府宣布的Plan B,即如果同性婚姻全民意向投票无法在参议院通过的话,政府将要求澳大利亚统计局向每个注册选民征集他们的观点,并于9月12日起寄出邮寄选票,于11月15日统计最终结果。
- 这一投票的选项为“YES” 和 “NO”,分别理解为赞同同性婚姻合法化和反对。
-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投票是自愿性质的。目前估计邮寄选票的做法将耗资1.22亿。
- 如果自愿邮寄投票的结果显示大多数人赞同同性婚姻,那么一项修改澳大利亚婚姻法的私人提案将在议会提出,所有的议员将对此进行自由投票。这将可能在12月7日之前举行。
- 如果自愿邮寄投票的结果显示大多数人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那么政府将不会支持任何议员提出修改婚姻法的提案。
- 工党已经表示,如果他们赢得下届 联邦大选,他们将会立法令同性婚姻合法化。
澳大利亚1961年颁布的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性别可以结婚。但在2004年,当时的总理霍华德正式立法禁止同性婚姻。2007年,时任总理陆克文表达了对同性伴侣关系的认同,但为了争取保守选民的支持,他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的吉拉德政府亦是如此。
CNN指出,澳大利亚没有相关的人权法案或权利宪章也限制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进程。在加拿大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过程中,《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在美国,同性伴侣能够为了自己的权益在州法院提起诉讼,而澳大利亚公民并没有这样的选择。
此外,宗教因素也是制约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原因之一。
最近的爱尔兰公投表明,即便是在一个传统的天主教国家,绝大多数选民也明白,婚姻的宗教定义应该仅限于采用宗教仪式的婚礼,而不能强加于国家对于婚姻的定义。
然而CNN分析称,在72.5%的夫妇选择世俗婚礼而不是宗教婚礼的澳大利亚,宗教与国家之间尚未完全分离。同性婚姻仍然被视为关乎个人道德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平等问题。
但今年7月的一项民调显示,已有54%的澳大利亚基督徒愿意接受同性婚姻合法。
更为宽泛的调查范围也显示了澳大利亚对同性婚姻的认可程度。据墨尔本大学一项研究显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的澳大利亚女性比例从2005年的43%上升至2015年的67%。而支持同性婚姻合法的澳大利亚男性比例从2005年的32%上升至2015年的59%。
彭博数据显示,澳大利亚的同志伴侣数量正逐年提升。2016年的人口普查显示,澳大利亚同志伴侣为46800对,比2011年上升了39%。
尽管同性伴侣关系在澳大利亚各州已经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认可,但国家层面的不承认使得同性伴侣无法获得有法律约束的婚姻关系,同时还带来了其他方面的影响,例如在海外结婚的同性伴侣将不能在澳大利亚境内离婚,而跨性别者也不得在已婚状态下改变自己的官方性别。
此前一名澳大利亚女子Fiona Kumari Campbell就未能成功在澳大利亚结束自己在加拿大登记的一段同性婚姻。8月初,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HRC)指出,澳大利亚当局未能提供足够令人信服的解释,因此人权理事会认为,澳大利亚当局基于Campbell性取向而采取的不同处理措施是不合理、不客观的。
据BuzzFeed新闻报道,澳大利亚还曾禁止一位已婚的跨性别者将出生证明的性别由男变成女。今年6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的声明同样裁定这是违反国际人权法的。
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在本周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邮递投票可以给所有人一个发声的机会。
然而与爱尔兰不同,澳大利亚没有必要举行全民投票来修改法律。《金融时报》指出,身为同性婚姻支持者的特恩布尔决定在国会投票前先征求公众的意见作为对党内保守派的妥协。
另一方面,为应对下月可能开始的邮递投票,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前总理阿博特将于本周三开始进行一系列宣传活动。
阿博特称:“如果你不喜欢同性婚姻,投‘不要’;如果你担心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投‘不要’;如果你不喜欢强调政治正确,请投‘不要’”。
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担任总理期间,阿博特政府同意在2016年大选之后举行全民公投来解决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问题。在反对者看来,这不过把同性婚姻问题推迟到选举后的一个拖延策略。
《澳大利亚人》评论指出,从陆克文、吉拉德到阿博特,拖延的情况一再出现,因为缺乏领导力的政府根本无法掌控国会辩论,公众也无法参透政府的立场。而本周执政党的决议也不过是重申了现有的全民公投方案。
过去十年中,有五人担任过澳大利亚总理。VICE新闻指出,在长期的不确定性下,澳大利亚的领导人显然缺乏推动同性婚姻立法所需要的信心和政治影响力。
悉尼大学政治讲师Peter Chen对《金融时报》表示,如果同性婚姻问题得以在圣诞节之前立法,那么特恩布尔就已经取得了胜利。
然而澳大利亚政治专家John Warhurst教授则对VICE新闻警告称,同性婚姻合法化并没有快速的解决方案。“最可能的结果是,到下一次选举(最早为2018年)前,这个问题都会陷入僵局。”
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澳大利亚人对同性婚姻的态度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今多数人都支持让同性婚姻合法化。
这项由澳洲政府委托墨尔本大学进行的年度《澳洲家庭、收入及劳工动态》(HILDA)调查报告显示,分别有67%的女性受访者与59%的男性受访者希望同性婚姻能在澳洲合法化。
2005年对同样的1万7000名受访者进行的调查结果则是,仅有43%的女性与32%的男性支持赋予同性恋者婚姻权。
报告作者罗杰·威尔金斯指出,澳洲人对同性婚姻的看法出现了“非常深刻的变化”。他告诉澳洲广播公司(ABC):“社会情绪变得更支持婚姻平权,这是相当显而易见的。”
这项调查结果与近期几项民调结果吻合。
上月底公布的Galaxy民调结果显示,近60%的西澳人表示,如果今天举行同性婚姻公投,他们会投下支持票,32%会投反对票,9%仍犹豫不决。
在澳大利亚,如同在世界上其它国家一样,同性恋行为曾长期被当作一种犯罪行为。
此前,“男同”性行为在西澳会被处以14年监禁及鞭刑;
而在塔斯马尼亚(TAS),则会被处以21年监禁。
这些严苛的刑罚,直到1972年才开始陆续被废除!
1972年,澳大利亚首都特区(ACT)与北领地(NT)率先取消了同性恋的罪名,其它地区陆续跟进,最晚是塔斯马尼亚(1997年)。
同性恋虽然逐渐“脱罪”,却同性恋者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必须承受更为苛刻的“许可年龄”(age of consent)的限制。
新南威尔士州(NSW)和北领地,法定“许可年龄”为16周岁,但同性恋者是18周岁;
最为极端的是西澳,同性恋者的“许可年龄”高达21岁。“同意年龄”的歧视化规定,后来也逐渐废除。最早是北领地(2002年),随后是新南威尔士州和西澳(2003年)。如今,除了昆士兰州(QLD)和塔斯马尼亚州之外,澳大利亚各地都已经实现了“同意年龄”的平等。
在这场有关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政治博弈中以及“政治正确”的高度压力下,不知道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路是否还会漫长?
而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对于澳洲未来而言,
是幸事还是隐患呢?
你怎么看?
资料来源:综合
采编:Luc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