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信天诚税务公益课【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课堂笔记(下)
2020年3月13日晚上20:00 ,必信天诚主办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公益直播系列第四期客户沙龙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继续与大家见面了。小必在直播过程中奋笔疾书、全程记录,经过几天的仔细整理,现将第四期客户沙龙的直播文字稿分享出来,供大家参考学习。
另外,2020年3月19日(今日)个税课程应广大同学的要求,再次开课!还没上课的同学,快来报名!
【主讲嘉宾:孙爱莲女士】
今天在分享前,我想利用昨天小伙伴们在留言区给我们留的一些问题,来做一个前期回顾。昨天尤其是讲到后面,关于范闲夫妇,婚前婚后的故事,可能大家都有一点晕,我们再稍微花一点点时间,做一个前面的回顾,这样更方便大家有更深入的一个理解。
❓ 第一个问题,昨天有小伙伴问到说,如果6月份大学毕业,基本扣除是可以扣几个月?这个问题我想我昨天在做第一个减数时就已经说到,每个月5000,一年60000的扣除,60000每年是固定的,它跟你工作的年限,跟你工作的月份,跟你在职的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哪怕你一年就只工作一天,那一天的收入也可以去扣除60000的。所以这里的第一个问题,请提这个问题小伙伴一定要记住,跟你什么时候毕业,跟你什么时候工作没有关系,你只要是2020年做2019年的汇算,你都可以60000块钱全额扣。所以我们不要太介意每个月5000,您就记得一年是60000就可以了,这是第一个问题。
❓ 第二个问题小伙伴提到说,个人股东分红,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吗?最开始在第一期的时候,我也给大家讲到,咱们的财富分为三个框,其中的一个框就是分类所得,而工资薪金它是属于另外一个框,是综合所得。所以如果您的问题,是简单的这样问,我的回答就是,个人股东的分红当然不是并入工资薪金的,它是单独的去计算的,答案是这样子。我有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比如说基金公司或者地产公司,他们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要求副总或者是总经理,或者高管跟投,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不是这种情况?一般在跟投机制下,尤其是那种基金的跟投机制下,项目跟投机制下,我们的行业俗称都叫做分红。但是实际上它本身并不是真真正正的工商登记里面的股东。所以这一块跟投的收益,行业把它称为投资收益或者分红,但是实际上这个更像是您在任职期间,您的这个职位所引起的,能够去跟投的这个机会,而拿到的这个报酬,所以更像是工资薪金。如果您问的是这样的一个问题,那确实这个蛮有意思的,这个问题说实话,我现在真的不能肯定的回复,我不知道各个地方的税局,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把它认为是一个投资收益的,比如说类似于当成是股息红利分红的,也有人会认为是刚刚我的那个观点,因为有了这个任职,所以你才去跟投,有这个跟投的机会,你才有一个额外的报酬,所以认为这应该是工资薪金。那再延伸一点,其实如果是因为跟投的分红作为工资薪金,这个其实是要看人的。大家都知道股东的分红税率只有一个固定的20%,但是工资薪金最高是45%。所以您到底是愿意按20%还是按45%,这个得好好的去考虑一下。
❓ 第三个问题和第四个问题,这样,我们再回到昨天我的那个故事里面,我重新的再给大家讲一下这个故事,希望大家这一次一定要跟着我的思路,好好的再琢磨琢磨。昨天的第三个问题就是范闲和婉儿的故事。范闲和婉儿在婚前,就是2018年的1月1号,都有购一套满足首套住房贷款的商品房,只是范闲的房子,他的贷款期限是15年。婉儿的房子贷款期限是25年。双方是在2020年1月1日结婚的。问题就是他们的婚前、婚后的贷款利息扣除该怎么样去享受?我们把这个问题回答得更仔细一点,分时间段、分人,可能让大家会更好理解一点。首先我们分第一个时间段就是2019年的1月1日到2019年的12月31日,因为这是完整的一年,同样这也是新个税改革的第1年。在2019年的时候,范闲和婉儿其实是陌生人,他们俩没有结婚,没有构成家庭,自己就是一个家庭。所以理论上来说在2019年全年,范闲可以用他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子,去享受每个月1000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同样婉儿也可以用她自己贷款的这套房子,去享受每个月1000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说到这里,小伙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对吧?这个是完全能够理解的,这是第1个阶段,就是2019年。现在我们的重点就是在2020年,2020年两人结婚了,两人从两个家庭变成了一个家庭,注意他们是一个家庭。昨天我有说到咱们的住房贷款利息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一个月也就只能扣1000,你可以指定就是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但是总共的金额也就只有1000。所以在2020年,两人结婚了以后,他们可以选择的方式是以下三种。第一种是范闲继续用他自己名下的那一套房子,每个月扣1000。婉儿继续选择用她自己名下的房子,每个月扣1000,这是第二种。第三种是范闲继续用他自己名下的房子,但每个月只扣500。婉儿也继续用她自己名下的房子,但每个月也只扣500,两个人加在一起还是1000。注意,这三种方法是或者的关系,不是和的关系。所以说只能在这三种关系里面选择其中的一种。这就是2020年双方结婚了以后,他们应该怎么处理?这是比较典型的夫妻双方在婚前都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后该怎么处理的一个场景,另外在这里我再延伸一下,其实还有一个时间段,还有一个时间段应该是他们俩结婚13年后。假设范闲和婉儿感情非常好,情比金坚,白头偕老,13年后他们还是没有离婚,不是没有结婚,是没有离婚。我为什么会说13年后呢?大家有没有去关注这个时间?是因为范闲第一套房子,他的贷款期限是15年,从2018年开始的。从他结婚2020年开始,就只剩下多少时间了?贷款期限就只有13年了,对吧?而昨天咱们说了,住房贷款利息一定是根据你的合同贷款期间来的,最长是不能够超过20年,所以如果他们选择了在婚后用范闲的这套房子去做这个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就只能扣多少?扣13年。13年后怎么办呢?13年后只有唯一的一个办法,就是如果两个人还是一个家庭,就是婉儿用她自己名下的房子,她的房子剩下不是还有10年吗?还有10年贷款期限,那么她的房子的名义去每个月扣1000块。所以其实这里是有三个阶段,一个是2019年这个时间阶段,第二个是2020年结婚了到13年这个阶段。第三个阶段是结婚后13年,从第14年开始,他们的扣除项是不太一样的。如果小伙伴能够完全理解,又能够听明白我刚刚在说的这一个扣除项,那您就已经理解到我昨天有说的以家庭为单位在同一年夫妻每个月就只能扣1000,只有在夫妻双方婚前都有房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可以每个人扣500,这就是场景三。
然后我们再说一说场景四,场景四就是有点不太一样了,场景四是婉儿是在2018年,就是婉儿婚前只有一方有房,就是婉儿她有房,她的房子是2018年1月1日购买的,贷款的期限是15年,当然也是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的。范闲在婚前是没有房子的,范闲和婉儿的结婚时间刚好是咱们新个税改革的那个时点,就是2019年的1月1号。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在婚后一年就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去新买了一套商品房,这个房子贷款期限是25年。在这种情况下,婚后两人该怎么样去享受这个住房贷款呢?我们还是把它分为就是三个时间段,第一个时间段是2019年全年,既然2019年双方已经结婚了,而双方的名下就只有一套房子,也就是林婉儿的那一套房子。所以按照相关的规定,双方是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林婉儿继续用自己的名下的这套房子给自己做每个月1000块钱的抵扣,这是第一种。第二种是范闲用林婉儿名下的房子给自己每个月做1000块钱的抵扣,这是可以的,因为以夫妻为单位,从2019年开始他们就成为了一个家庭,所以范闲是可以去扣婉儿名下的那一套房子,每个月1000的。但是这两种选择也是只有一种,只能选择一种,不是两者并存的。所以昨天有个小伙伴在问各享受1000,这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存在的情况。然后到2020年,2020年的问题来了,就是有一套新的房子出现了,而这套新的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名义的房子,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去看,这套新的房子他满不满足首套住房贷款,如果他满足,那范闲夫妇就可以选择继续用婉儿名下的房子去做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还是用新的房子去做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但是必须得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呢?原则就是这样子的,如果在2019年,大家一定要听清楚,如果在2019年他们选择的是以婉儿的名义每个月去扣名下的房子的1000块,在2020年的话,这套新的房子去扣除的话,就只能以范闲的名义了,就不能以婉儿的名义去扣。为什么?因为在住房贷款利息有一个明确规定,就是纳税人一生就只能扣一次,就只能够享受一套住房贷款的首贷,对于婉儿来说2019年既然已经享受了自己名下的1000的住房贷款的扣除,到2020年就不能够把自己名下的那个房子改成另外的一套房子,只有范闲是可以的,因为他在2019年是没有享受的,对吧?所以他在2020年是可以。
当然反过来,如果2020年范闲享受了这个新的房子,就是新夫妻俩共同买的这个房子的首贷1000块每个月扣除,婉儿就再也不能够享受她的那个房子,每个月1000块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了,原则就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月就只有1000,没有多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标准。这样对于夫妻双方的话,当然是愿意选择用新的房子,对吧?因为新的房子它的贷款期限是25年,那么也就是说我可以足额的去享受最大限额20年的一个贷款利息扣除,如果一直用婉儿的房子的话,实际上我就享受不了20年了,对吧?好,我把昨天的两个场景,比较复杂的场景问题回答了,其实第三个问题,第四个问题和第五个问题我都已经回答了。
❓ 第五个问题,以家庭为单位,不管什么原因都只能扣1000,yes。我想明确的问题是指的那个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的,没有多的就只能扣1000,以家庭为单位。
❓ 第六个问题:
① 如果在重庆有房子按揭贷款,在成都工作生活,成都是租房,因为省会城市租房可以抵1500,我是否可以选择今年用租房,每个月抵扣1500,明年按照贷款利息扣除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个人觉得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我现在只考虑您一个人,我没有考虑您家人的情况,总之就是您一定得满足的情况就是纳税人和他的配偶在一个年度不能够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支出。
② 如果你满足这个条件,因为它是一个年度,所以到第2年你想换,第1年我用租金,第2年我用贷款,如果是您个人的话,这是可以的。因为第1年你能够享受租金是因为您的主要工作城市在成都,而您在成都是没有住房的,同时您的另一半她没有去享受住房贷款利息,这个就是可以的。
❓ 第七个问题是范闲、婉儿结婚后,范闲名下有一套房,贷款利息有作扣除,房贷还清了以后婉儿又贷了一套房,而这时候用婉儿的名义去申请这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这是可以的吗?我不知道小伙伴有没有听清楚这个问题,这位朋友问的是什么?这位朋友问的就是在婚后夫妻双方,我先选择由其中的一方,比如说丈夫范闲,由范闲他去做一套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套住房贷款利息那我还清了,我又买了第二套房子,第二套房子同样也能够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但是我换了一个人来扣,我换了婉儿来扣,这个是可以的吗?就换成妻子来扣,这是可以的吗?这个答案昨天在回答区里面,咱们的小助手淘淘应该有给这位小伙伴做一个直接的回答。这里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来补充一下,昨天咱们的淘淘小助手他的回答是不可以,原因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就只能扣一套住房。他的这个回答其实不是说我们自己给自己澄清,他的这个回答是源自于12366,大家可以去试一下,12366的回答就是这样子的,他的理由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只能扣除一套住房。12366他说他援引的是总局的一个答疑,应该是在2018年底还是在2019年初的一个答疑。但是后面其实这个问题我们之前有遇到过,也找了官网,但是在总局的官网上没有看到这个问题的答疑,就是类似这个问题的答疑。所以我个人觉得12366的这个判断是有一点不对的,因为他引用的依据就是我刚刚一直在强调的,纳税人一生就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但是实际上虽然我们的住房贷款有规则,我们按家庭为单位,一个月扣1000,但我的纳税人始终只是其中的一个人,大数人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所以其实我没有违背以纳税人一生只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而且我也没有违背在同一个期间内,我的夫妻双方只扣了1000块,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答案是可以的。后面如果婉儿他们又新买了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因为范闲已经没有资格了,范闲已经用过一次首套住房贷款了,他不能用了。但是婉儿没用过,我个人觉得婉儿是可以扣除的,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大家就是也可以再向总局发发声,让总局在官方的回答上能够更准确一点。最后一个问题就是首贷房如果以前享受了,后面换房了还能享受吗?肯定不能,对于同一个人来说你是肯定不要想的,只是刚刚我们第七个问题的争议就是对于同一个家庭来说可不可以,我个人认为是可以,因为纳税人毕竟不是家庭。刚刚花了一点时间把昨天的问题作了一个梳理,其实就是想用昨天的问题来给大家复盘一下昨天的扣除项,咱们今天就再接再厉,把后面的扣除项也一一地做一个了解。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今天咱们就讲讲养老的问题,对于赡养老人的支出,这一条享受的条件是家里一定要有至少一位年满60岁的老人,这是一定要有年满60岁的老人,这个老人是有条件的,这个老人必须是你的父母,这个父母跟昨天的子女是一样的,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这个都是可以的。另外除了这个定义的父母而言,如果对于三代的家庭中间一带断层了,就比如说孙子女、父母、祖父母,父母这一代都去世了,那孙子女会承担起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一个赡养的义务。对于这样来说,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是符合这个老人条件的。另外这个扣除人当然就是指的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了,这个子女一样的,对应的也是一样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这个都是可以的。扣除的标准就是2000块,没有多的,无论您是赡养一位老人也好,还是赡养一堆老人也好,您都是2000,和那个子女教育大家可以对比的一下来记忆,子女的话是咱们国家大家都知道,现在都已经处于每年的新生比例其实在逐步的降低,为了鼓励大家二胎、三胎都放开了,所以对于子女教育也是您抚养的子女越多扣的越多,是按人头的,但是对于赡养老人是没有的,无论你赡养几位老人都是2000块,这是一个标准。
另外这个也有一个关于您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如果您是独生子女的话您可以独享这2000块的扣除,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的话就是您有兄弟姐妹的话,这个您还得跟你的兄弟姐妹去分享这2000块。标准就是无论你怎么分享,每个人是不能够超过每个月1000块的。也就是说如果家里只有两兄妹或者就是两个子女的话,这种情况你们就不用谈什么我们要去约定要去指定了,每个人每个月就肯定是1000块了,就是家里有三兄妹及以上的,您可能才需要通过比如说我需要兄妹之间去约定分摊,或者由父母来指定分摊,但一旦是约定或者是指定以后就一个年度内是不能够再更改的了。另外对于赡养老人的起止时间的话,从这个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好,接下来也是给大家简单展示一下,在个税APP里面如果您涉及到这一项您需要去填列的内容,这里就看你会选择填被赡养人,赡养人跟您的关系是什么,他都不用填身份证号码,你只要填出生日期,这里就会自动能够算出来什么时候是年满60周岁的当月了。
最后这里对于扣除方式您是需要填您是否是独生子女,如果不是这里还会有一个分配比例。好,我们还是用范氏家族的问题来复谈一下关于赡养老人支出的一些标准,这样大家会记忆得更深刻一点。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范闲有很多爹,大家都知道《庆余年》里面范闲真的是他只要有危险各种爹都会出来,那范建、肖恩,庆帝、林相,那谁才是他可以去申请赡养老人扣除的这个爹呢?我们来分析一下,其实在这里最不容易有争议的就是肖恩,当然那个电视剧里面好像是他爷爷,反正就是跟他没有关系的,就肖恩肯定不可能去申请作为他的赡养老人扣除的、那有歧义的就是比如说林相,林相和范闲是什么关系?林相是林婉儿的爹,也就是范闲的岳父,为对于岳父我有没有赡养的责任呢?从道义上来说,从人情上来说我是有这个责任的。但是咱们税法下的这一个父母,大家还知道刚刚说的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但从来没有说过有岳父岳母,有老丈人这种,没有的,所以林相是肯定不能够作为范闲的爹,由范闲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的。能够享受林相的赡养老人扣除的就只有他的女儿林婉儿。那么说到庆帝,庆帝是范闲的亲爹那当然是可以的了,那范建可以吗?范建其实我们可以把他认为是范闲的养父,对于范建来说范闲也是可以的,那他到底选择哪一个爹来扣除呢?就看范建和庆帝谁先到60岁,谁先到60岁就可以先填谁。
第二个问题是独生子女家庭扣除的费用要打折吗?我刚刚已经说了,您只要有一位达到60周岁的老人您就可以享受2000了,您是独生子女您才能独享,如果您不是独生子女,您还得跟你的兄弟姐妹去分享,所以当然是不打折的。
第三个问题就比较有意思了,就是范闲的父母离异了,母亲叶轻眉就单身,他的父亲范建,我们还是认为是范建取了二姨娘,然后二姨娘又带了范思辙和范若若,于是范闲就有点悲催,他对于他的本来三口之家,就是他的母亲叶轻眉和他的父亲范建来说,范闲是独生子女,就只有他一个儿子,但是因为离异的家庭组合范闲就变成了不是独生子女了,至少明面上他不是独生子女,他还有一个弟弟范思撤,还有一个妹妹范若若,于是对于范闲来说他赡养老人是否需要按照刚刚的那个标准,因为既然我不是独生子女,我是否就要跟我的兄弟子姐妹去分享那2000块,而且是三个,三个真的还得去约定一下,到底每个人扣多少?总局有一个很明确的答复,大家就不用问12366了,就是独生子女的标准它指的是我对你的父母,比如说生父、继父、养父母,你是唯一的法定赡养人,如果其中有一个你达到这个条件那么你就可以认为你自己是独生子女。如果按照这个条件标准来看的话,范闲对于他的生母叶轻眉来说他确实是法定的唯一赡养人,虽然对于他的父亲范建来说他不是,但是对于他的母亲叶轻眉来说她确实是唯一的法定赡养人,所以范闲他如果想要享受这2000块的税前扣除的话,他就得选择赡养老人,老人就得选他的母亲叶轻眉,然后他就选独生子女就可以扣2000了。大家记得这个独生子女的概念,你们不要去想太多什么婚姻法,反正乱七八糟的其他规定,总之口径就是对于你的父母而言,这个父母的范围就是刚刚说的养父母、继父母、生父母而言,您是唯一的法定赡养人,如果您是这个条件您就可以是独生子女,在税前就可做2000块钱的扣除,这是第三个问题。
第四个问题是被独生子女以后怎么扣,这个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意思就是说本来一家人,我可能有兄弟姐妹的,我之前应该是分摊的,每个人平均扣除或者怎么扣除,反正总共加在一起,兄弟姐妹就一个月就只能扣2000。但是其他的兄弟姐妹都已经离世了,这个时候就只剩下了你还承担起了赡养老人的责任。这个时候您还算不算是独生子女?那刚刚既然第三个问题我都已经回答了,第四个问题就是一样的,当你的兄弟姐妹都已经走了以后,那对于你的父母而言,你就是剩下唯一的法定赡养人,所以你是可以2000块钱的话,如果是在一年的当中,比如说不是在一年的1月1号,是在一年的当中,您的兄弟姐妹去世,那您在当年是不能够享受的,您只能在第二年填报这个专项扣除的时候才可以享受,这是总局的一个答疑。
第五个问题是如果2月份被赡养人离世了,扣除待遇什么时候做终止?这个是一个。比如说范闲他选择他的母亲叶轻眉,他母亲叶轻眉很不幸,在比如说2020年2月份就仙逝了,那对于范闲而言,在明年做今年的汇算时候,他是只能够享受2000块钱乘以两个月的扣除,还是2000块钱乘以12个月的扣除?这个答案的话,其实刚刚我在讲前面的这一个法条的时候,其实已经有了。起止时间的终止时间是指的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注意,是年末。那也就是说虽然叶轻眉是在2月份仙逝的,但是范闲依然可以享受整个全年每个月2000,一年24000的一个专项附加扣除,这一点我觉得是比较重要的。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支出
有个无奈的扣除,就是关于病的扣除,但是无论如何,希望大家就是都能够平安一生,不过我们还是讲一讲有备无患。这个大病医疗支出其实也是唯一的一项,在这6项扣除里面唯一的一项按照据实限额扣除,昨天我应该也给大家讲到其他的都是根据定额的,就不管支出多少都是这么多,但是唯一的这一项大病医疗是据实限额扣除的,它的限额是什么?限额就是医保支付部分超过15000,但是又在8万的限额内是可以据实扣除的。那翻译一下就是说当发生了大病在医保支付的范围,就是医保范围内自己付的金额,就是医疗费的金额,在95000的区间内的话就可以扣8万。如果超过了95000的话也只能扣8万,如果没有到95000而超过了15000,就是您发生多少就扣多少。而且大病医疗支出也是六项支出里面唯一一项不能够在平时每个月预扣预缴的时候去扣除的,这个其实主要是操作性。因为平时不太好去操作你大病医疗支出到底发生了多少的,这个只能在一年拉通了汇算清缴的时候才能扣除。还有一个就是关于标准和方式,标准就是大病医疗扣除是典型的三口之家,纳税人本人是他所发生的这一个大病的费用,可以选择本人扣,也可以选择配偶扣。如果是三口之家,很不幸,未成年的子女有发生大病医疗,既然是未成年子女,子女是肯定用不着去扣个税的了,就是夫妻两人可以选择任何一方去扣除。最后一个就是关于大病医疗的扣除,您一定要去留存相应的医药服务费的收费依据,还有你的相关病例。扣除的这一个填项,这里选择的关系就是跟本人的关系,是本人、配偶还是子女。也就是说无论是自己发生了还是你的配偶发生了,还是未成年的子女发生了,都是可以扣除的。这里我再多说一句,大家不要去人为地扩大“家”的概念,我已经说过了,家的概念是三口之家,这里就不要把夫妇两人的父母也拉进来。我的父母都已经比如说80了、90了,现在得大病了,这个钱我是不是可以扣?这个是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的,它不是一个小家庭,是一个大家庭,这里给大家就是特别再说一下。
简单的三个问题给大家过一下,就是大病医疗支出可能经常会有误解的点。
第一个就是严重的感冒算不算?比如说这一次的新冠疫情,新冠疫情大家听听就可以了,国家这个好像是免费治疗的。如果说感冒算不算是大病?大家不要人为地去解释它什么叫做大病,在咱们税法下,我们又不是保险公司,又不让你在买保险的时候去买什么重疾险,保险公司保险员就给你解释重疾包括哪些,反正好多好多,我们在税法下面它是对大病没有定义的,它唯一定义的标准就是刚刚我说的医保范围内支付的部分的金额,哪怕你就是个感冒,你治了很久或者真的就是很严重的感冒,支付部分超过了15000那这个就算大病。所以这个大病的范围不要去跟什么重疾的范围去挂钩,只要金额达到了它就是大病,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就是一家三口都大病能否累计扣除?这个确实很惨,所以您看我都没有去举例,我觉得举到任何人身上都是一个很不幸的事情。回答的答案是可以的,因为对于大病医疗扣除,它不像刚刚的赡养老人,就是无论你有多少个老人我都只能扣2000,不是这样子的。它是以人头的,就是每个人以家庭为单位,以小家为单位,小家里面的每个人,如果你的医保支付部分有达到刚刚说的超过15000,但是限额不超过8万的这个标准都是可以扣的。所以一家三口如果真的都大病,理论上来说可以扣三个人的。当然这种情况我觉得根本就不存在,三个人都大病了,谁还会有收入呢?
第三个问题是范建,因为他有钱,朝中的大臣,他到国外去看病自费,这个自费的医疗支出是可以扣除的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刚刚我一直在强调大病的范围是指的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也就是说您一定得在国内是医保范围内的医保,您如果都去国外看病了,怎么可能是在医保范围内呢?所以这个是不可以的,我觉得大病只要掌握刚刚的几点比较重要的就可以了。
到这里终于把六项跟个人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点给大家做了分享了。最后我还是很想给大家提醒几个比较关键的,首先第一个点是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大家不要动不动就去想到所得税,尤其我知道咱们听我们的这个分享里面的财务小伙伴特别多,财务的小伙伴有一个特性,特别是一谈到个税就想到公司税,真的是为老板着想。大家都知道可能在企业所得税下面会有一些条件,比如说当年没有扣除完,您还可以结转到第二年度去扣除。但是在个税下是没有任何条件的,能够当年享受完就OK了,如果你享受不完,你的收入确实没有这么高,您有在做扣除,这也不能拿到第二年去结转的,无论是专项附加扣除还是其他扣除项。
还有一个,接下来我给大家讲的公益捐赠是一样的,在个税下大家记得咱们每一年的结清,一年一年地结清,不存在说我第一年还要调到第二年的结转事项,一定要记得这个概念。另外,您一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您一定要保存,咱们税务机关虽然不审批,也不备案,但是你有义务要留存备查这个资料五年。如果您在享受的时候,同时我们让您的扣缴义务人来做汇算清缴,那扣缴义务人跟你一样也要留存这个资料五年。另外,刚刚有小伙伴问到的,我是在平时预缴享受,还是在汇算清缴享受都是可以的。您是可以在平时预缴不享受,你在年度汇算统一享受的。最后再提醒一下大家,专项附加扣除,看起来可能咱们总局的那一个指引,或者您在APP下面填的时候,它的那个解释看起来很简单,但是你有没有发现我为什么昨天会超时?为什么我的那个课程任务没有完成?就是因为它的每一项里面,其实因为每个家庭或者每个人的特殊性太多了,所以您一定要非常谨慎的小心去扣除您的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您一旦踩到雷,有可能构成六十号公告下面,虚假扣除信息,或者您是重复享受了,或者明超范围、超标准享受了,一旦情形比较严重,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是责令改正,责令改正它其实没有说完,就是会遇到的风险。所以大家对于专项附加扣除,我个人觉得还是该享受的一定要享受完,但是一定要真正地理解它,运用它,而不是去超额的、超标准的,很大大咧咧地去享受,提醒一下大家,这个是有法律风险的。前面昨天、今天把三项扣除项,三个减税,第一个就是基本减除项,一年6万。第二个就是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第三个就是专项附加扣除,都已经给大家做了一个分享。
其他扣除
接下来后面的第四个简述,其他扣除的分享。
A表,表上其他扣除项有罗列出来,第一项就是年金。这里我已经把年金的扣除标准有给大家去展示了。扣除的标准就是按照计税工资的4%,文件就是财税的[2013]103号。
第二项是商业健康保险。这个标准是每个月不超过200,一年不超过2400,这个是可以扣除的,如果有的话这里可以填。大家可能会问什么是商业健康保险?说实话我不是卖保险的,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如果满足这个商业健康保险的这一份保单,您的保单上一定会有一个税优码,这个码就跟咱们身份证那个号码是一样,是不会重复的,每个人的保单上都会有;如果您的这份保险上面有这个税优码,那您就是可以享受这一个商业健康保险扣除的,一年不超过2400。
而最后一个就是从2018年才开始在部分试点地区试行的,关于这一个税延养老保险。这个部分地区,目前其实有点遗憾,还没有我们川渝地区。目前在上海、苏州工业园和福建,它其实还是蛮优惠的。它的扣除是每个月可以在1000和计税工资6%属低的选择标准里面去扣除。这里我想再啰嗦一点,我没有给保险公司打广告,但是我想澄清一个事实。现在因为保险的意识都比较强,很多卖保险的小伙伴都会给客户说,你买保险,保险尤其是有避税的这个功能。在这里的话,我想给各位卖保险的小伙伴澄清一下。理论上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保险确实有一定的避个税功能,怎么说呢?咱们还是说到这三个其他扣除项。第一个年金,企业的职业年金,这个相信一般在大型的国有企业,央企,应该都会有这一块。对于年金的话,平时在预缴的时候扣除,按照比例4%可以扣除。但关键是年金的领取,领取年金的时候,它的算法是很特别的,它不是直接并入到当年的工资薪金里面,累积那个基数加的更高,然后去找税率的。它不是这样算的,年金是单独计算的。如果您领取年金的方式是按月的话,那么就按月单独去找对应月的税率去计算。如果是按季度,那么就一个季度除以三,然后再按月去找对应的税率计算。如果是按年的话,我就视同这就是一个单独的一次年综合所得,这个是区分于本身的综合所得,本身的你还有其他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是区别于其他的,单独作为综合所得来计算的。小伙伴们,既然这里财务小伙伴们特别多,我知道你们算账特别厉害,你知道单独计算有什么优惠,就是您的基数会降低,您不会去累加,所以您的税率会比较低,这个算不算是一个优惠呢?这个算吧?然后再说那个更跟保险相关的,就第二个,商业健康保险,就刚刚我说的,你买的这个保险上面有税优码,那您除了享受每年的扣除,如果一旦有赔付的话,大家都知道个税下面对于保险的赔款是什么?就是免个税的,我不是卖保险的,我不知道健康保险应该是有疾病才会有,如果你真有的话,这个是免个税的。从这种程度上来说,其实它也有一定的避税的功能。
您这个还不信的话,那么就再说到第三个。第三个就是税延养老保险,这个是典型的有避税功能的保险,我觉得可能今年在全国都会推开,因为在2018年就已经开始试点了,如果一旦全国推开,咱们重庆也有的话,那这个保险有什么避税功能呢?这个保险既然是养老保险,那也就是意味着到了一定的年龄以后,我们是可以去领取,是可以拿回这个保金的。当你拿到的时候,它的计税方式是单独的,其中首先它会打七五折,就是在去年2019年44号公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你拿到的时候会给你打七五折,就税收上面收入额是七五折,不是你的百分之百的收入,这是第一个优惠。第二个,在七五折的基础上,我只按10%的比例来计算个税。大家都知道,因为这个是属于工资薪金,工资薪金的最高税率是45%,在10%增长的话,其实工资薪金的年收入额超过14万4千就已经是10%以上了,所以对于这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如果您是在退休以后去领取,首先会有七五折,然后还会有一个10%固定相对来说比较低的税率的一个优惠,那么这样来说,这些保险算不算是有一定的避税作用呢?这里就提醒一下大家。
公益性捐赠
刚刚已经说完了前面的几个扣除项,那么下面我们再来说一说关于公益捐赠的扣除。这个扣除,其实在前段时间讲那个疫情政策的时候讲得特别多,不过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给各位小伙伴来分享一下。
首先在公司税下面一样的,当达到一定条件,是可以满足公益捐赠的扣除。但是一般的条件公益捐赠扣除是只能扣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一些特定的文件规定下,才能够全额扣除。什么特定的条件呢?比如说青少年基金,对于偏远山区、农村山区教育的捐赠,比如说扶贫的捐赠,还有比如说咱们最近的这一个疫情的捐赠,这个是可以全额的。总之要享受全额扣除,这个是得有具体的文件。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达到公益捐赠的条件,是30%的比例扣除,这是第一个需要大家去知晓的地方。
第二个就是在公益性捐赠扣除的时候,咱们又要回到我们第一期给大家分享的咱们财富分为三个框,您要看您是属于哪个框,每个框里面去扣除的方法是不太一样的。首先在第一个框里面——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个项目。第一个框里面就只有工资薪金,这个在预扣预缴的时候就可以做公益性捐赠的扣除。也就是说只有工资薪金是可以按月去扣公益性捐赠的,其他三项是不可以的,只能够拉通了,在一年汇算的时候才能扣除。这是比较特殊的地方。同时这里还要注意就是工资薪金里面有一个很特别的,当一次性单独计税的年终奖,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如果您的年终奖选择了单独计税,他就不属于综合所得这个框,它就应该是属于分类所得这个框。所以它对应的也应该按照分类所得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去扣除,这里要提醒一下大家。
第二个框是经营所得,经营所得这个框是可以跟工资薪金一样,在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去预申报的时候就扣除的。但是同样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大家还记得爱爱的手推车吗?我特别喜欢说爱爱的手推车。爱爱的小摊卖盒饭,卖小面,我是经营所得,但是我有一个什么呢?我是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是核定征收的,我就不能够享受公益性捐赠。对于第三类分类所得,它的框里面有什么呢?有股息、红利,有股权、有财产转让所得。有财产租赁所得,还有偶然所得。总而言之,它就是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才有的所得。对于这一类型的分类所得它的扣除是在取得分类所得的当月,如果您有公益性捐赠,这个是可以扣除的,也就是说这个也是可以及时扣除的,跟全年汇算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本身分类所得就不存在一个汇算的问题。而且如果您在当月来不及,您没有扣除,您又是高净值高收入人群,你们只有分类所得。依然可以在您那个发生公益性捐赠之后的90日之内可以去申请,补办理的,是可以去补扣的。
这个就是刚刚我谈到的其中一个可以全额扣除的政策性文件。咱们这一次2020年9号公告,对于新疫情的捐赠是可以全额扣除的。只是说它扣除的渠道是有限制的。三个渠道,第一个渠道一定是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第二个渠道一定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第三个要么就直接捐给医院。这里我再补充一下,这个是对于这一次新疫情的全额扣除的捐赠渠道才有三个。但是如果一般的捐赠扣除渠道就只有两个,也就只有前面的公益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没有医院的。这只是对于这一次新冠疫情有一个特别的规定而已。另外如果您要去享受捐赠,可不是说你们捐了就捐了,你得有相应的凭据。比如说公益性的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一定得有捐赠的票据,这个对方是能够给到你的。如果你有给医院做捐赠,这医院是一定会给你有一个捐赠接收函的。这个是作为公益性捐赠扣除的一个凭据,您是需要留存备查五年的。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点,如果是在这一次新疫情的捐赠,您是直接向医院捐赠,医院会给你接收函,但是向医院捐赠,咱们是只认物品的,不认现金的。因为既然是直接捐赠,大家都知道现金其实是很难去把握真实性的,所以总局出于一个反避税的考虑,所以还是把范围限定了,对医院的捐赠只能去捐货物,而不能够捐现金,但是对于前面两项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我还要想补充一点,一般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咱们有捐钱的,捐钱就不说了,我捐1000块就是1000块,哪怕我捐1000块的美元,我也是可以去用当日的汇率去计算的,但是我们有可能会去捐物,而物是有可能会存在两种情况的。一种比较高净值的,另外一种是捐的一般物品,如果你是刚刚我说的这两种情况,要视情况不一样来判定你的捐赠物,你的捐赠扣除的金额是不一样的。
如果您捐赠的是股权和房产的话,这个是以原值作为你的捐赠金额来扣除的,原值我就不用多说了,大家都知道我股权买成多少钱,我的房子买成多少钱,你应该有相应的财产原值的证明,以这个证明来作为你税前做公益性捐赠扣除金额的一个证明。但是如果您捐的是除了这两项东西(股权和房产)以外的其他的物品,捐赠的金额就以这些物品的市场价值。既然是市场价值,比如说这一次新疫情里面,我们捐了50个口罩给西南医院,这50个口罩在西南医院的接收函里面,他只会写现收到比如说某某某,比如孙爱莲有向医院捐赠5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50个N95口罩,对于我来说,到底这50个口罩,我该扣多少钱呢?这个就是以口罩的市场价值。换而言之,翻译过来就是我买成多少钱,你就扣多少钱,你肯定会问我,我怎么知道你买成多少钱呢?医院是没有义务来证明50个口罩买成多少钱的,我自己需要去保留我50个口罩,我当时买的时候比如说有转款的依据,我跟对方的一个交易的相应留言,只要我能提供证明,哪怕我一个口罩买成5块钱,我也是可以按5块钱乘以50去扣除的。
刚刚讲到这一个公益性捐赠,还有几个比较特殊的,也比较容易犯错的,一定要给大家去提醒一下,虽然你可能捐赠的不多,但是你的老板可能捐赠的比较多,老板以后如果让您来帮他做个税汇算,或者让您来帮他搞定个税扣除的事,您必须得考虑这个问题。第一个比较特殊的规定,刚刚我说了,公益性的捐赠,其实居民个人是可以自行在三类所得里面,就是综合、分类和经营所得里面,自行选择哪一类去扣除的,这是可以选择的,自行选择不强制,但是也有一些条件。第三个,您已经在分类所得中有扣除了公益性捐赠,您是不可以后悔的,比如说您取得这个股权转让所得,您在这个所得里面去扣除了公益性捐赠的支出,那您之后是不能够反悔说我不扣了,我就按我的全额去申报,我准备把我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拿到,比如说综合所得,因为我的工资薪金收入更高,它适用的税率45%,我愿意在那里扣,那你更划算,这个是不可以的,是不能够反悔的,一旦在分类所得里面去扣了,你就不能再反悔了。第二个就是公益性捐赠,就跟刚刚的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它不能够到第二年,比如说我在2020年所发生的捐赠,假设我是老板,我很有钱,我捐了100万,100万我一年扣不完,我不能够留到2021年去扣的,这个是肯定的,但是我的这100万如果在我的分类所得里面扣不完,我可以拿到我的综合所得里面去扣,如果我的综合所得里面扣不完的话,我也可以拿到我的经营所得里面去扣,这个都是可以的,在多项目之间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一定要在当期,这个当期是指的一年。特殊的一些标准的规定,大家是一定要去记得的。既然有这些特殊的规定,所以在做公益性捐赠,尤其是这里的各位财务小伙伴,您在帮您的老板去做公益性捐赠的扣除的时候,你一定要好好的帮他筹划一下,您得先选税率比较高的去扣除对不对?税率比较高的才能够享受更高税收筹划的一个效果,所以这里扣除的顺序其实是有一定的艺术的。这里我提醒一下大家。
最后讲到公益性捐赠,我用我自己的一个例子就是给大家再讲一下,这样大家更能够清楚这个公益性捐赠,我到底在什么时候能扣,怎么去扣。我现在很纠结,我有5处来源的收入,首先我在这一次疫情期间,就是2月份我很揪心,我是一个热血青年,我有通过咱们重庆的那个总工会,这个慈善总工会是公益性的组织,有捐钱,捐了以后我就在考虑,我的这一个捐赠的支出该怎么样去扣除。那首先我现在有5个选项,第一个选项就是,我在今年2020年6月30号之前,我是需要去完成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汇算的,我们讲了这么久,大家应该知道我们基本上都是要参加汇算的。那我就在想,最好是能够在我汇算的时候我就能扣除,这样我就可以在2019年的那个综合所得,我就可以不用补税了,甚至还可以退税,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就是,我在1月份得到了一笔年终奖,我很聪明,当时我选择了年终奖单独一次性计税,那么为什么我要选择年终奖单独一次性计税呢?这里留个悬念,大家有兴趣的话,下周四的8:00我会再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年终奖的一些坑,我的这个聪明是真聪明,不是假聪明。这个年终奖就是我选择了一次性单独计税,注意既然我选择了一次性单独计税,那这个年终奖叫什么来着?在那个公益性捐赠扣除里面,它就是一个分类所得,对吧?这是第二项我可以选择扣除的那个机会。第三个机会就是我在1月份本身也有工资薪金所得,那我在2月份申报的时候需要做一个预扣预缴,所以第三个机会就是我在2月份预扣预缴的时候我可以去扣除。第四个机会我是在想说,我今年可能在五六月份还会取得一笔股息红利,那这个股息红利我有没有机会去扣除这个公益性捐赠呢?那第五个机会是什么呢?第五个机会是,我现在也自认为比较擅长于做直播了,那我有可能以后还有其他的机会被邀请到其他的场合去做直播,那我有可能会有劳务报酬,那我的劳务报酬有没有机会去扣除我的这个公益性捐赠?我刚刚已经列举了我有这五个机会,那我现在就是一一的去判断这五个机会是真的机会还是假的机会,有没有风险,我应不应该去扣除?
那首先第一个机会就是我在今年2020年做年度汇算的时候,我需要完成2019年的年度汇算,在这个时候我可以去扣除吗?这个答案实际上是不可以的。因为刚刚我一直在跟大家说,公益性捐赠的扣除一定只能在当期使用,这个当期是指的当年,既然我的捐赠是在2020年发生的,那我就不能够在我2019年的所得汇算里面去扣,2020的综合所得的汇算,它只是一个操作而已,但是这个本身的收入,这个本身的税是属于2019年的所得,所以第一个机会是个假机会,我是不能够去扣的,如果我真的要去,那我就只能是在明年的所得税汇算,算今年收入的时候才能去扣,对吧?第一个机会是no。第二个机会就是你可不可以在我的1月份的年终奖,就是单独一次性记税的年终奖里面去扣的这个公益性捐赠呢?这个也是不OK的,因为刚刚我已经说过了,一次性单独计税的年终奖,它算是分类所得,分类所得扣除的时间其实是在捐赠的当月取得的分类所得才可以扣,而捐赠的时间其实是晚于我去拿到这个年终奖的时间。不是当月,是晚于的,所以理论上严谨的来说,我是不可以在年终奖申报的时候去计算这个公益性捐赠扣除的,所以第二个机会也是一个假机会,是no。
那第三个机会就是我1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我在2月份总要做预扣预缴吧,那我在2月份预扣补缴的时候,我可不可以把我的那个公益性捐赠去扣除呢?这个是yes的,因为工资薪金本来就是可以在预扣预缴的时候去扣除,这里可没有说是当月发生的问题,所以这个是可以的。那第四个机会就是,我在五六月份有可能会获得一笔股息红利,股息红利这个是属于分类所得,我在取得这个分类所得当月之前,就是我先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再取得这个分类所得,只要我这个捐赠的扣除是没有扣的,或者是没有扣完的,那我剩下的股息红利,是可以扣除公益性捐赠的,这个答案是yes的,这个机会是OK的。但前提是我的公益性捐赠在之前,比如我1月份的工资薪金表的时候没有扣或者没有扣完。第五个机会就是我有可能会被邀请去做其他的直播,可能会有劳务报酬,这个劳务报酬也是发生在当年,就是今年,我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也是发生在今年,所以我是可以扣的。只是我不能够要求我的扣缴义务人在当期他给我钱预扣预缴的时候扣,我只能够拿到明年2021年的3月份到6月份自己去做汇算申报的时候才可以扣,所以这里第五个机会其实也是yes的,但是它会有一个滞后性。好了,我刚刚用我自己的五处所得给大家解释了公益性捐赠支出我们在选择扣除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最后再强调一个就是相应的凭据一定要保存5年,前面一直在说所有的扣除事项凭据您都要保存5年,如果您是通过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也要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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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关心的问题:
• 年终奖的坑,比如竞业限制补偿,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竞业限制补偿,很多企业都会有,比如职工福利,是不是发职工福利一定会交个税?
• 还有既然扣缴义务人有这么大的责任,到底什么才是扣缴义务人?是不是我只要付了钱、代付了钱,我都是扣缴义务人呢?这一定是比较重要的。
• 另外我还要提醒几类人群,律师小伙伴、保险的小伙伴,还有证券基金的小伙伴,本周四有一段内容是专门为你们定制的,因为你们的税是真的比较特殊,你们真的要非常注意这一次汇算,因为基本上你们都一定会汇算,有可能会补税,也有可能会退税,鉴于各种因素都建议你们一定要关注一下。
• 另外还会说到人才战略,为了留住人才,老板会有很多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税收也跟一般情况下的税收不一样,咱们的财富分了三类,到底属于哪一类?怎么样去扣?怎么样去计算?也是不太一样的,所以下周的问题可能会更专业或者更深入,但是我也会尽量把它设计得稍微有趣和落地或者更实在一点,欢迎大家下期准时参加。
疫情是定能战胜的,税务问题我们也能战胜!网络一线牵,税路永相伴!
今日“线上网课”再起航!
必信天诚,与您共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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